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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编制增减

第二节 编制增减


1947年省政府第11号令决定,孙吴县为四等县,县政府编制21人,区政府5人。1950年干
部编制增加到101人。
1953年根据中央关于“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紧缩开支,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指示,
孙吴县于10月26日开始精简人员。精简前全县有379名职工。精简后县委编制47个,实有44人
;县政府编制159个,实有153人;区政府编制27个,实有26人。
1957年进行编制整顿,整编前全县有干部582人,经过整编撤销了农村工作队,合并了交
通、水利等单位。精简43人,其中退职16人,解除试用期24人,编外长期休养3人。精简后全
县共有干部539人。1958年全县精简142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79人,企事业人员63人。同年
根据中央“关于大办人民公社”的指示,将原来的1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为1个人民公社
,同时对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县、社由一套班子组成。县委(公社党委)下设办公室、组织
部、宣传部、纪检委、党校、共青团,实有32人。县人委(公社)下设办公室、政法保卫部、
武装部、工业交通部、财政贸易部、农林水利部、劳动福利部、文教卫生部、计划委员会,
实有101人。社(县)下设4个作业区,实有31人。1959年由全县1个人民公社划分为腰屯、沿江
、孙吴镇3个人民公社。
1961年中央指示:“精简上层,充实基层,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省下达编制数,孙
吴县为206人,银行另行下编45人。县编制委员会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将编制作了如下分配:
县委46人,群团9人,县人委144人,司法、检察7人。县银行下设3个营业所,实有45人。19
65年县委编制50人,县人委编制113人,人民公社编制57人。实有人数同编制数基本相符。
1966年,孙吴县编制为239人。其中,县委44人,群团9人,政法机关30人,县政府机关
20人,综合系统13人,工交系统20人,财贸系统60人,农林系统20人,文卫系统7人,临时机
构16人。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党政机关受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编制混乱
。1977年至1982年,仍执行1966年前所定编制(239人),事业发展与所定编制极不相符,出现
严重超编。1979年干部实有人数553人,超编314人。
1983年6月,根据中央体制改革精神,进行县、社两级机构改革,至1984年1月,县委序
列机构由过去的11个减少到6个,县政府序列机构由过去的47个减少到24个。1985年1月根据
省、地编委文件精神,核定了全县党政机关编制,核定结果:1984年末实有人数494人,核定
编制4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