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安全生产
第五章 劳动保护
第一节 安全生产
50年代安全生产工作由县民政科、工会、工商联负责检查,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设兼职
安全卫生员,全县对安全卫生工作定期进行检查。1953年企事业单位发生人身事故2起,其中
重伤1人,轻伤1人;技术生产事故4起;违反劳动规程但未造成损失2起。50年代工业卫生较
差,特别是私营手工业,多是原始性操作,厂房条件简陋,直接影响工人身体健康。
1963年成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生产主管局、科成立相应的安全组织,
设专、兼职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1972年4月末,制材厂出纳员刘风喜被带锯拦腰
截断,当即死亡。
1957年至1985年仅电业部门便发生事故10起,其中重大事故3起,死亡3人。
1982年根据上级要求,县政府决定将每年5月定为“安全月”,集中进行安全检查和教育
。
1985年“安全月”中对全县38个企业进行检查,查出隐患89件,其中重大隐患6件,当场
解决67件。全年利用宣传工具出安全板报68次,安全画廊11版,安全标语8幅,举办广播讲座
42小时。是年12月24日,孙吴县烟花厂因违章操作造成火灾,烧伤17人,其中重伤2人,死亡
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