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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党的组织建设

第十二编 政党社团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孙吴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党的组织建设


一、县委
1945年11月1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派吴飘萍、魏扬一行30人来孙吴开辟工作,建立了中
国共产党孙吴县工作委员会(即县委前身),政委(内称书记)吴飘萍。12月初,任炳麟、桂生
芳、田玉富到达孙吴参加县委工作。是年12月17日孙吴保卫战(也称“孙吴小事变”)后,县
工委奉命暂时撤回省委驻地北安。1946年2月1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任牟海波为孙吴县工委书
记,赵天野、王树棠、魏扬为委员。1948年2月,赵天野任县委代理书记兼县长。1949年5月
,丁逢水任县委书记兼县长。1950年12月1日,王文彬任县委书记。1952年以后县委历任领导
分别列表如下。
二、乡(区、公社)镇、县直基层党委
1949年至1985年基层党委书记配备情况是:“文化大革命”前,基层党委和县委的直属
总支书记是专职的。从1967年建立革命委员会开始,党的活动被迫停止,党、政、军实行一
元化领导。1972年末,基层党委虽恢复,但党委书记都兼任革委会主任,科、局长。1980年
11月,实行党、政分设,基层党委书记多为专职。
1949年6月,始设区级党委。县委下辖一区(城镇)、二区(腰屯)、三区(沿江)3个党委。
1954年11月,撤销区委,成立1镇9村党支部,归县委直接领导。1956年3月,撤销9村党支部
,设兴北乡、腰屯乡、沿江乡、清溪乡、县直机关5个党总支委员会,县委直辖孙吴镇党支部
。1958年10月,一个县为一个人民公社,撤销乡党总支委员会,建立4个作业区党总支委员会
,县直增设工业、财贸2个总支委员会。1959年4月2日,撤销一县一社制,作业区党总支随之
改建为孙吴镇、腰屯、沿江3个人民公社党的委员会。1965年初,增设兴北人民公社党委,是
年又增设卧牛河、辰清人民公社党委。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基层党委瘫痪。
1972年4月,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兼革委会主任,年末,各公社恢
复了党的委员会。1973年,全县有基层党委(总支)17个,其中有公社党委7个,县直党委8个
,县直总支2个。1974年,全县有基层党委、总支19个,其中县直有工业、交通、商业、粮食
、县社、林业、农机、农牧、文教、公安、直属机关11个党委和水电总支、公社党委7个。1
975年,增设卫生、建设、“五七”干校3个县直党委和正阳山垦区党委,全县基层党委达到
23个。1976年,增设北黑输电线路指挥部党委,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党委,“五七”农业大
学党委,向阳、兴安、清溪、新兴4个垦区党委,全县党的基层委员会达到30个。1977年,撤
销北黑输电线路孙吴指挥部党委和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党委,增设二门山水电站工程指挥部
、纺纱厂、电业、前进垦区、红旗垦区5个党委,全县党的基层委员会达到33个。1978年,增
设物资、法院2个党委,党的基层委员会达到35个。1979年,设运输、畜牧党委,全县党委增
至37个。
1948年春,始设专职工作机构,几经变化,本表为历年机构变动情况。
1980年,县革命委员会建立党组,11月2日改为县政府党组。县人大、县政协分别设党组
。撤销公安系统党委,成立公安局党组、公安局机关党委、边防大队党委,建设科党委改称
基本建设委员会党委。是年全县共有38个党的基层委员会,4个党组,12个直属党支部。
1982年,县直改设13个党委,加上13个人民公社党委,全县共有26个基层党委,6个党组

1984年12月,全县改设机关、综合、农牧渔、商业、粮食、建委、县社、卫生、公安、
林业、教育、交通、经委13个大系统党委,加上13个乡、镇党委,全县共有26个党委,6个党
组。
1985年,全县有24个党委(党委所属总支部7个),2个直属总支,6个党组。
三、基层党支部
1945年11月中旬,中共孙吴县工作委员会共有6名党员(吴飘萍、任炳麟、桂生芳、魏扬
、田玉富、刘金生)为一个党支部。这是孙吴县建立的第一个党支部,支部书记由工委书记吴
飘萍兼任。
到1948年末,孙吴县共有2个党支部:县委机关党支部、公安局(含保安大队)党支部。
1949年后,党的基层支部逐年增多。
四、党员
1、党员的发展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来孙吴开辟工作的同志没有以党员的身份与群众见面,党
组织也不公开。
1946年2月16日至1948年12月,为秘密建党时期,从培养、填表、党小组讨论,到党支部
大会通过,都是秘密进行的,孙吴县在这个时期共发展新党员22名。1949年11月至1950年2月
,为公开建党时期,通过自报评议,党委批准,发展新党员3名。3月以后,取消自报评议,
采取个别吸收的方法,发展新党员,直至1956年。这个阶段发展党员的重点对象是工人、苦
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革命士兵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条件着重于阶级觉悟和不怕牺牲
、不怕艰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各项事业中起模范作用。候补期为半年,而中农、职
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候补期为一年。
1956年11月至1964年,发展党员的对象是任何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优秀公民。
入党条件着重于学习理论、搞好团结、作风正派、工作积极、严守法纪、服从决定、联系群
众、忠诚老实、严守机密、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候补期改为预备期,时间为1年。
8年中,经历了1957年的整风运动、“反右”斗争、1958年的“大跃进”和贯彻国民经济
“调整”的八字方针时期。前2年发展新党员工作暂停,其它6年党员变化情况见1958—1964
年党员发展情况表。
1965年至1971年为社教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动乱时期,没发展党员。
1972年至1976年为“文化大革命”中突击发展党员时期,5年间共发展党员607名,是“
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1.7倍。发展重点是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
条件是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造反”精神强。这个期间,预备期被取消。
1977年至1985年,发展新党员对象是:1982年前,仍坚持在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军人
和其他革命分子中发展;1982年10月以后,改为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中
发展。入党条件侧重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不隐瞒政治观点,坚
决反对派别活动,并有开拓精神等。预备期均为1年。
2、党员教育
1945年下半年至1949年初,党员教育多通过会议进行,并围绕中心工作举办不定期的党
员干部训练班。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在党小组和党支部中进行。
1949年3月,县委举办了第一期党训班,参加学习的党员30余人,时间20天。学习内容:
《党章教材》、《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1952年进行整党教育,
重新登记党员。之后至1957年,每年办班期数不定,每期30—50人,时间15—20天。如1956
年用2个月零14天共办5期,训练了242人。学习内容:《农业合作化问题和农业示范章程草案
》、《社会主义革命性质和任务》、《迎接合作化的新高潮》、《党的自愿互利政策》、《
整建党的有关问题》。
1955年始,在基层党组织安排党课教育,学习《党章教材》。
1963年至1966年5月,各基层支部坚持“三会一课”(三会,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
生活会;一课,讲党课。)制度,教育党员积极参加面上和点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文化大革命”中,党员教育中断。
1973年11月1日,县委批转沿江公社东屯大队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经验以后,
这种制度得到恢复和加强,使党员的组织活动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1976年11月至1980年4月,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同时组织党员学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为培训学习骨干,县委举办7期党的基层干部训练班,训练407人

1981年至1985年,从县委、县直机关开始,逐步深向县直企事业单位、农村乡村进行整
党,对党员进行系统的党的基础知识教育。讲课内容:党的性质、纲领和最终目的、党风建
设、党员标准、批评与自我批评、论忠诚老实等。5年间,县委和各党委共讲党课95次,受教
育党员达2375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