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的组织建设
第十二编 政党社团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孙吴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党的组织建设
一、县委
1945年11月1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派吴飘萍、魏扬一行30人来孙吴开辟工作,建立了中
国共产党孙吴县工作委员会(即县委前身),政委(内称书记)吴飘萍。12月初,任炳麟、桂生
芳、田玉富到达孙吴参加县委工作。是年12月17日孙吴保卫战(也称“孙吴小事变”)后,县
工委奉命暂时撤回省委驻地北安。1946年2月1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任牟海波为孙吴县工委书
记,赵天野、王树棠、魏扬为委员。1948年2月,赵天野任县委代理书记兼县长。1949年5月
,丁逢水任县委书记兼县长。1950年12月1日,王文彬任县委书记。1952年以后县委历任领导
分别列表如下。
二、乡(区、公社)镇、县直基层党委
1949年至1985年基层党委书记配备情况是:“文化大革命”前,基层党委和县委的直属
总支书记是专职的。从1967年建立革命委员会开始,党的活动被迫停止,党、政、军实行一
元化领导。1972年末,基层党委虽恢复,但党委书记都兼任革委会主任,科、局长。1980年
11月,实行党、政分设,基层党委书记多为专职。
1949年6月,始设区级党委。县委下辖一区(城镇)、二区(腰屯)、三区(沿江)3个党委。
1954年11月,撤销区委,成立1镇9村党支部,归县委直接领导。1956年3月,撤销9村党支部
,设兴北乡、腰屯乡、沿江乡、清溪乡、县直机关5个党总支委员会,县委直辖孙吴镇党支部
。1958年10月,一个县为一个人民公社,撤销乡党总支委员会,建立4个作业区党总支委员会
,县直增设工业、财贸2个总支委员会。1959年4月2日,撤销一县一社制,作业区党总支随之
改建为孙吴镇、腰屯、沿江3个人民公社党的委员会。1965年初,增设兴北人民公社党委,是
年又增设卧牛河、辰清人民公社党委。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基层党委瘫痪。
1972年4月,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兼革委会主任,年末,各公社恢
复了党的委员会。1973年,全县有基层党委(总支)17个,其中有公社党委7个,县直党委8个
,县直总支2个。1974年,全县有基层党委、总支19个,其中县直有工业、交通、商业、粮食
、县社、林业、农机、农牧、文教、公安、直属机关11个党委和水电总支、公社党委7个。1
975年,增设卫生、建设、“五七”干校3个县直党委和正阳山垦区党委,全县基层党委达到
23个。1976年,增设北黑输电线路指挥部党委,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党委,“五七”农业大
学党委,向阳、兴安、清溪、新兴4个垦区党委,全县党的基层委员会达到30个。1977年,撤
销北黑输电线路孙吴指挥部党委和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党委,增设二门山水电站工程指挥部
、纺纱厂、电业、前进垦区、红旗垦区5个党委,全县党的基层委员会达到33个。1978年,增
设物资、法院2个党委,党的基层委员会达到35个。1979年,设运输、畜牧党委,全县党委增
至37个。
1948年春,始设专职工作机构,几经变化,本表为历年机构变动情况。
1980年,县革命委员会建立党组,11月2日改为县政府党组。县人大、县政协分别设党组
。撤销公安系统党委,成立公安局党组、公安局机关党委、边防大队党委,建设科党委改称
基本建设委员会党委。是年全县共有38个党的基层委员会,4个党组,12个直属党支部。
1982年,县直改设13个党委,加上13个人民公社党委,全县共有26个基层党委,6个党组
。
1984年12月,全县改设机关、综合、农牧渔、商业、粮食、建委、县社、卫生、公安、
林业、教育、交通、经委13个大系统党委,加上13个乡、镇党委,全县共有26个党委,6个党
组。
1985年,全县有24个党委(党委所属总支部7个),2个直属总支,6个党组。
三、基层党支部
1945年11月中旬,中共孙吴县工作委员会共有6名党员(吴飘萍、任炳麟、桂生芳、魏扬
、田玉富、刘金生)为一个党支部。这是孙吴县建立的第一个党支部,支部书记由工委书记吴
飘萍兼任。
到1948年末,孙吴县共有2个党支部:县委机关党支部、公安局(含保安大队)党支部。
1949年后,党的基层支部逐年增多。
四、党员
1、党员的发展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来孙吴开辟工作的同志没有以党员的身份与群众见面,党
组织也不公开。
1946年2月16日至1948年12月,为秘密建党时期,从培养、填表、党小组讨论,到党支部
大会通过,都是秘密进行的,孙吴县在这个时期共发展新党员22名。1949年11月至1950年2月
,为公开建党时期,通过自报评议,党委批准,发展新党员3名。3月以后,取消自报评议,
采取个别吸收的方法,发展新党员,直至1956年。这个阶段发展党员的重点对象是工人、苦
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革命士兵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条件着重于阶级觉悟和不怕牺牲
、不怕艰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各项事业中起模范作用。候补期为半年,而中农、职
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候补期为一年。
1956年11月至1964年,发展党员的对象是任何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优秀公民。
入党条件着重于学习理论、搞好团结、作风正派、工作积极、严守法纪、服从决定、联系群
众、忠诚老实、严守机密、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候补期改为预备期,时间为1年。
8年中,经历了1957年的整风运动、“反右”斗争、1958年的“大跃进”和贯彻国民经济
“调整”的八字方针时期。前2年发展新党员工作暂停,其它6年党员变化情况见1958—1964
年党员发展情况表。
1965年至1971年为社教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动乱时期,没发展党员。
1972年至1976年为“文化大革命”中突击发展党员时期,5年间共发展党员607名,是“
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1.7倍。发展重点是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
条件是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造反”精神强。这个期间,预备期被取消。
1977年至1985年,发展新党员对象是:1982年前,仍坚持在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军人
和其他革命分子中发展;1982年10月以后,改为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中
发展。入党条件侧重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不隐瞒政治观点,坚
决反对派别活动,并有开拓精神等。预备期均为1年。
2、党员教育
1945年下半年至1949年初,党员教育多通过会议进行,并围绕中心工作举办不定期的党
员干部训练班。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在党小组和党支部中进行。
1949年3月,县委举办了第一期党训班,参加学习的党员30余人,时间20天。学习内容:
《党章教材》、《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1952年进行整党教育,
重新登记党员。之后至1957年,每年办班期数不定,每期30—50人,时间15—20天。如1956
年用2个月零14天共办5期,训练了242人。学习内容:《农业合作化问题和农业示范章程草案
》、《社会主义革命性质和任务》、《迎接合作化的新高潮》、《党的自愿互利政策》、《
整建党的有关问题》。
1955年始,在基层党组织安排党课教育,学习《党章教材》。
1963年至1966年5月,各基层支部坚持“三会一课”(三会,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
生活会;一课,讲党课。)制度,教育党员积极参加面上和点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文化大革命”中,党员教育中断。
1973年11月1日,县委批转沿江公社东屯大队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经验以后,
这种制度得到恢复和加强,使党员的组织活动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1976年11月至1980年4月,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同时组织党员学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为培训学习骨干,县委举办7期党的基层干部训练班,训练407人
。
1981年至1985年,从县委、县直机关开始,逐步深向县直企事业单位、农村乡村进行整
党,对党员进行系统的党的基础知识教育。讲课内容:党的性质、纲领和最终目的、党风建
设、党员标准、批评与自我批评、论忠诚老实等。5年间,县委和各党委共讲党课95次,受教
育党员达2375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