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青少年团体
第四节 青少年团体
一、协和青年团
伪满政府规定,凡年满15岁到20岁的青年均为协和青年团团员,其任务是对青年进行奴
化教育、军事训练。
孙吴协和青年团成立于1941年至上42年间,负责人王西。每年训练3—5批,每批40—50
人,时间是1—2个月。
二、东北民主青年联盟孙吴小组
东北民主青年联盟孙吴小组于1948年冬成立。只有张超云、徐桂芝、刘德民3名盟员,都
是从外地来的,徐桂芝为负责人。
三、中国新民主主义(后改共产主义)青年团
1949年10月开始建团工作。1950年3月正式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孙吴县委,书记1
人,干事2人。各区没设团组织机构,区党委设1名青年干事。全县共有6个支部,56名团员。
是年7月,增至8个支部,126名团员。1952年,团县委设组织部、宣传部、少年儿童部,有专
职团干部6人。各区成立了区委,只配1至2名团干事。全县共有团委、团总支5个,团支部22
个。
1953年1月,各区设团委副书记1人。12月25日,孙吴县召开首届团员代表大会,代表22
人,大会选出第一届团县委委员7人,正、副书记各1人。
1957年7月21日,举行第四次团员代表大会,传达第三次全国团员代表大会精神,按照统
一要求,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孙吴县委员会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孙吴县委。共有团
员476名。
1961年,开展了争当“四好”(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思想教育工作、发动团员参加生
产工作、团的活动开展)团支部和“五好”(学习、思想、工作、劳动、文体活动)青年活动。
年末评比,选出“四好”团支部17个,“五好”青年120人,并在县第六次团员代表大会上给
予表扬和奖励。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团组织机构瘫痪,活动中断。1970年3月,县革委政治部共
青团组开始整顿团组织和发展新团员。1973年12月27日,县召开了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代
表69人,选出第七届团县委委员25人,常委7人。
1979年至1980年,各级团组织开展了评选新长征突击手活动。在这项活动中表彰、奖励
新长征突击手标兵3名,突击手27名,红旗单位3个,突击队17个。1980年末有团员2838名。
1981年至1982年,发动青少年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团省委在哈尔滨太阳岛办的青
年旅游之家集资5800元;由团县委组织县直各团委参加的体育运动会和各乡团委组织的体育
运动会,计15次,490多人参加比赛;涌现出先进集体31个,优秀团干部26名,突击手和模范
团员220名;创“青年之家”51所;种青年田437亩;筹集经费11132元,为“青年之家”增加
了一些活动品。
1984年至1985年,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除发动青少年参加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外,
还两次组织采种支甘(肃)活动,共采草种16224斤,超过团地委下达的任务,受到团中央和省
、地团委的表彰,团中央授予“采种支甘先进单位”称号。1985年团员数达2732名。
四、红代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内各个中学都建立了“红卫兵”组织。据1975年统计,全县有
红卫兵大队6个,中队35个,小队38个,红卫兵850人,占中等学校学生的50%。1970年和197
5年,县革命委员会召开了两次红卫兵代表大会。团组织活动恢复后,红卫兵和红卫兵代表会
撤销。
五、少年组织
1950年6月20日,在县完全小学校始建少年先锋队组织,到月底,在397名适龄学生中发
展242名少先队队员。全县少先队员编为1个大队,5个中队,17个小队,聘请辅导员6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77年,少年先锋队组织被取消,建立了红小兵组织。据统计,
1975年全县有少年儿童5189人,其中有红小兵2176人,占少年儿童总数的41.93%;有校内专
职辅导员2人,兼职辅导员104人,校外辅导员47人。1977年,全县少年儿童6956人,其中红
小兵3233人,占少年儿童数的46.47%;校内专职辅导员31人,兼职辅导员88人,校外辅导员
56人。红小兵佩戴标志——红袖标并印“红小兵”3个字。
1978年6月以后,取消红小兵组织,恢复少年先锋队组织,直至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