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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代表选举

第二节 代表选举


孙吴县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参加村、区、县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选举始于1949年。
1949年10月3日,县委、县政府派工作组深入二区腰屯村进行试点。通过广泛宣传教育,
在群众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成立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选举代表,召开代表会议,选举
村政府委员会委员,于10月19日结束。到1949年12月6日,除一区(城区)3个街没进行选举外
,全县11个村的民主建政工作全部结束。
腰屯村选举委员会共7人组成,其中6男1女;3名雇农,3名贫农,1名中农;年岁最大的
46岁,最小的18岁,平均年龄34.57岁。委员会设主任、秘书、宣传各1人,总务、选举各2人

附:孙吴县剥夺公民权年限分类统计表、孙吴县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各区村代表统计表
、孙吴县各区政府委员会委员统计表。(3份表均源于县档案馆,1949年县政府第7号永久卷)

县第一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49—1965年)代表的选举是采取间接选举方式选举产生
的,即由乡(区、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人民代表。
1953年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进行普选,县于7月17日组成11人的选举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各村于8月29日至9月17日相继组成5—9人的选举委员会。8月21日至26日集中县
、区、村28名干部进行训练,然后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教育,进行人口调查和选民登记、选举
,11月结束。
全县11村、1镇,总人口8408人。其中18岁以上的5302人,占63.05%;无公民权者19人(
含精神病患者4人),占总人口的0.032%,占18岁以上人数的0.35%;参选人数为5283人(女19
31人)。选出区、村两级人民代表176人,区、村政府委员108人。出席县五届一次各界人民代
表会议代表84人。
“文化大革命”中,以权代法,普选被迫停止,县人民武装部主持由各“造反”团体酝
酿提名,产生参加县革命委员会的成员,直至1969年4月造反团取消。
自1980年第八届县人代会起,采取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县人民代
表。
全县进行了两次直接选举。
第一次是从1980年9月初开始到10月中旬结束。全县总人口62695人,其中有选民35860人
,划分144个选区。共选出代表189人,其中男代表160人,女代表29人;农民代表106人,工
人代表4人,居民代表9人,干部代表51人,知识分子代表16人;党外人士3人;少数民族代表
15人。
第二次是1984年6月6日开始,到8月19日结束。当时全县人口(含红色边疆农场)64324人
,有选民37779人,划分89个选区。选出代表127人,其中男代表94人,女代表33人;工人代
表17人,农民代表34人,干部代表38人,知识分子代表31人,解放军、无党派、台属代表7人
;少数民族代表14人。工农代表中有部分农村专业户,小农场、工商个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