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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政府

第三节 人民政府


1945年11月初,省委派李银全到孙吴任县长,时间不久就被敌人暗杀。之后,省委于19
45年11月中旬派吴飘萍、牟海波、任炳麟、魏扬等20多人到孙吴开辟工作。12月7日取消维持
会,接收公安局,正式成立孙吴县人民政府。委任原维持会会长张华三、副会长陈德仁为县
政府参议,副会长王德跃为县政府秘书。12月17日孙吴保卫战之后,吴飘萍、任炳麟等奉命
全部撤回北安。
1946年2月15日,省委派赵天野等来孙吴重新开辟工作,县政府恢复。
1950年2月,孙吴县人民政府改称孙吴县人民政府委员会。设县长1人,常委10人(例会制
)。
1952年11月至1954年12月,县人民政府委员会有县长、副县长各1人。
1955年3月,孙吴县人民政府委员会改称孙吴县人民委员会,直至1967年4月。
“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4月30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设“两室四委”:办公室、来
信来访接待室;政治委员会下设:组织组、宣传组、保卫组、文革组;群众委员会下设:社
会福利组、群团组;生产委员会下设:农业组、工交组、财贸组、计统组;武装委员会。
是年12月,将保卫组从政治委员会中分出,设人民保卫组,政治委员会内增设文卫组。
社会福利组从群众委员会中分出,划归办公室,办公室内增设机要组。
1968年2月,县革委下设办公室、“文革”办公室和毛泽东思想宣传、群众、组织监察、
生产、保卫、工业交通、国民经济、农林、财贸、文教卫生10个委员会。12月28日,根据毛
泽东关于“革命委员会要实行一元化领导,打破重叠的行政机构,组织起一个革命化的联系
群众的领导班子”精神,县革委决定撤销两办、十委,组建“三个组九个革命委员会”,即
: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办事组和工交、邮电、农林、商业、粮食、财税、文卫、银行
、国民经济计划等革命委员会;另外还有“五七”干校革委会和职工代表会、贫下中农代表
会、中等学校红代会等3个常设委员会。
1970年4月1日,县革委组织机构变更为“一办、三部”,即: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
挥部、人民保卫部。是年5月1日到1972年8月,县革委的组织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下设
组织、宣传、监察、共青团、工代会、文革等5个组;生产指挥部撤销9个系统的革命委员会
,设“五七”干校、战备办、知青办、外事组、政工组、文教科、广播事业科、农牧科、林
业科、工商行政管理科、商业科、计统科、交通科、工业科、水电科、农机科、财政科、劳
动科、民政科、卫生科、粮食科、建设科、税务局、邮电局、孙吴银行;人民保卫部下设政
保、治安、政工、审判、预审等5个组,1个清查办。
1973年县革委的组织机构是:撤销原来的3部,设置办公室、农林办公室、人防办公室、
人事监察科、计划统计科、劳务科、知青办、物资科、工业科、手工业科、建设科、交通科
、农牧科、水电科、林业科、农机科、财政科、商业科、粮食科、县社、民政科、文教科、
卫生科、广播事业科、档案科、税务局、公安局、法院、银行、体委、科委、计划生育办、
外贸科等33个。
1980年11月5日,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县人民政府,设正、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基层政权。1980年2月孙吴镇人民公社改称孙吴镇人民政府。1983年
农村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乡人民政府。
1984年,县人民政府的正、副县长进行了调整,按照干部队伍逐步要实现革命化、年轻
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拔4名具有大专文化、年龄在40岁左右的中青年干部任正、副
县长,只留1名50多岁的干部任副县长。县政府下设局级机构49个。
1985年,县人民政府领导经过进一步调整,设6名正、副县长,其中5人大专毕业,1名中
专毕业,平均年龄45岁。
县长、副县长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
每月召开一次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全县重大事情。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局长参加的政务
会议,由乡、镇长参加的基层干部会议,总结上季度工作,布置下季度任务;一年召开一次
三级(县、乡、村)干部会议,总结过去工作,讨论落实下年任务。对有些时间性强或需城乡
人民周知的事项,还通过发文件、出布告的方式实施。
附:①1980年11月至1985年12月县政府所属机构变化表;②1948年9月至1985年12月乡、
镇(区、公社)人民政府情况;③1937年至1945年8月伪孙吴县公署正、副县长任职表;④194
5年至1967年县政府正、副县长任职表:⑤1967年至1980年县革委正、副主任任职表;⑥198
0年至1985年县政府正、副县长任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