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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治安机构

第十四编 公安 司法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治安机构


一、民国和东北沦陷时期的治安机构
民国16年(1927年)组建地方保卫团第五团,团部设在大桦树林子,团总臧金庆。参加保
卫团的村屯有:四季屯、大桦树林子、小桦树林子、小河西、吴家窝堡、连家窝堡、腰逊别
拉、西逊别拉、东卧牛河、平顶树、三岔河、南二龙、北二龙。
民国21年(1932)日军侵入孙吴一带。伪康德3年(1936)春,成立孙吴宪兵分队,归属齐齐
哈尔宪兵队本部统辖,地址在北孙吴铁道西。伪康德4年(1937)孙吴宪兵队本部成立,宪兵分
队即划归孙吴宪兵本部。宪兵分队内部机构设置队长室、班长室、警务系、特高系、庶务系
。分队长先后由日军大尉秀川、吉川、中尉大竹、原长担任。警务系4人,特高系10人,庶务
系7人,班长1人,孙吴火车站诘所2人,共24人。宪兵分队辖奇克分遣队,霍尔漠津分遣队、
火车站诘所,管辖清溪、额雨、沿江、腰屯、干岔子、逊河等地区,使用秘侦30余名。主要
任务是镇压民众的反满抗日救国活动;侦察苏联地工人员的情报活动;维护军纪军风;保障
军事行动和军事工程的顺利进行;搜集群众思想动态,宣扬日军武力等。
孙吴宪兵队本部成立于伪康德4年(1937),位于北孙吴转盘道东侧。伪康德5年(1938)迁
至北安,改称北安宪兵队。在孙吴霍尔漠津屯设胜武屯分遣队。伪康德8年(1941)7月,宪兵
队本部迁回孙吴,仍称孙吴宪兵队。伪康德11年(1944)7月15日撤销孙吴宪兵队。孙吴宪兵队
本部内部机构设置:队长室、副官室、警务室、特高课、经理课、医务室。警务室负责调查
关东军在孙吴宪兵队所辖区移防情况,统计警务案件的报表和指令,传达宪兵司令部命令,
掌握本部所属人员人事变动。特高课设内务组,综合各分队有关特务案件的情报;审讯组,
担负特务案件审讯工作;特务组,担负空白点的特务工作;调查研究组,负责军队官兵、警
察及各有关人员思想动态调查。宪兵队本部队长先后由日军少佐田昌雄,中佐谷川、吉田担
任。各课(室)共有40人左右,设特务据点20余处,使用秘侦40余人。
孙吴保安局没有单独设置,隐蔽在孙吴县国境警察队组织内,对外称“警察特务分室”
,归省地方保安局直接统辖。保安局理事官由警察队特务股长西村留吉、森行节夫担任。下
设特务分室、特谍班、防电班,编制22人,使用秘侦20余人。防电班成立于伪康德9年(1942
),由警察队特务股长森行节夫直接控制,地点在伪县公署西南500米的南山上,对外称“无
线电班”。设备有无线电波操知机2台,头目是日本人松田具体负责。其任务是偷听苏联无线
电收发报;侦查地下无线电台和关系者;破获抗日地下组织。
日伪警察、特务及其豢养的爪牙对孙吴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他们常以“通苏”、“抗
联嫌疑”、“思想不良”、“经济犯”等罪名,肆意抓捕无辜群众,严刑拷打。使用木棒打
、马鞭抽、坐老虎凳、上大挂、竹签穿指甲、顶板凳、灌凉水、烙铁烙、过电、冷冻等酷刑
,每年被警察、特务逮捕处死或折磨致死者不计其数。伪康德7年(1940)实行两次大逮捕,有
500余人逮捕后下落不明。
二、1945年解放后的治安机构
1、1945年至1949年的治安机构
1945年8月16日,孙吴县解放,苏联红军进驻孙吴,组建了孙吴临时政权机构一孙吴县地
方维持会。维持会下设公安局,局长辛元福。公安局内部设置警务科、司法科、经理科,共
有20余人。公安局下设车站派出所和西牡丹江警察所,在清溪设公安分局。
1945年12月7日,孙吴县人民政府建立时下设公安局,任命魏扬为公安局局长。1947年8
月,改称公安科,县长赵天野亲自抓公安工作,此时魏扬调往地区公安处,政府秘书张志贤
兼公安科科长。1949年1月,又重新组建孙吴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李志坚任公安局局长。公安
局内部设置总务股、行政股、治安股。1949年7月,杨学志接任公安局局长,编制14人。
2、1949年建国后的治安机构
1951年至1958年仍称公安局。1959年公检法三机关合并,建立政法公安部。1960年政法
公安部撤销,恢复公安局。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成立了“公安保卫战斗团”;同年4月3
0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公安局改为县革命委员会保卫组(包括公检法三家);同年8月又改
为孙吴县革命委员会保卫委员会,行使公检法职权;同年12月9日实行军事管制,成立了公检
法军事管制小组。1969年9月,成立了孙吴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部,与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
并存,一套领导班子两个牌子。1973年3月,撤销人民保卫部和军事管制小组,恢复了孙吴县
公安局。1979年公安局增编。1983年10月公安局内部设置的股改为科,科长为副局级,公安
局局长为副县级;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增设了收容审查站。1984年公安局政保
二科分出,成立孙吴县安全局。
3、1949年建国后的公安派出所
1949年在辰清设立孙吴县公安局辰清分驻所,有干警5人,主要任务是检查出入境人员。
孙吴县当时仅有3个行政区,各区政府内设公安助理。1953年撤销辰清分驻所;同年11月在城
区建立孙吴派出所,有干警5人。1954年孙吴派出所改为孙吴镇派出所,将腰屯、沿江两个乡
的公安助理改为公安特派员。1959年10月建立孙吴县霍尔漠津边境派出所。1964年增设沿江
公安派出所。1965年增设辰清公安派出所和卧牛河公安派出所。1970年建奋斗公安派出所。
1975年建正阳山公安派出所。1976年建向阳公安派出所、前进公安派出所、红旗公安派出所
、西兴公安派出所、清溪公安派出所。1985年,全县有公安派出所13个,由孙吴武警大队和
公安局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