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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控告申诉和综合治理

第六节 控告申诉和综合治理


孙吴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工作由办公室兼管,没有单设科室,有1名兼职人员。198
0年建立检察长处理来信来访接待日,每星期三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接待来信来访。通过信访渠
道,密切了检察院与群众的联系,开辟了案件来源。
1983年至1985年,孙吴县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开展
法律宣传,走出办公室到社会上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办案总结经验教训,向有关部门提
出检察建议,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免予起诉人员及放在社会上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
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的五种人,实行回访考察,落实帮教或监改措施,使这些人员认
真接受改造,不再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