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二节 法制宣传
1981年,司法局成立后设专人负责法制宣传。1981年至1985年,县司法局配合严厉打击
刑事犯罪斗争,与县委宣传部、县文化馆共同举办两次大型的刑事犯罪罪行展览,不仅在城
镇展出,还到各乡巡回展出。展出罪行照片270幅;组织法制宣传员、报告员1830人;召开法
律知识学习会议903次;宣讲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2093次,其中
县团级领导宣讲法制14人次144场;印发宣传材料3120份;转发布告2250份;出动宣传车14台
(天);利用幻灯宣传5次;出法制宣传栏3期;解答法律咨询89次;为广播站办专题节目投稿
31篇;在中小学讲法制课15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