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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幼儿教育

第十六编 教育 科技

第一章 普通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


1953年7月至1974年6月,县镇只有县直机关托儿所1处。1955年,腰屯村团结社(今协振
屯)办起第一个托儿互助组,入托婴幼儿5名,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推举组长、保育员各1人
。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农村托儿所、幼儿园不断增多。到1958年“大跃进”,实现了所
谓全县农村托儿化。腰屯公社志坚管理区(今吴家堡村)1958年12月3日办起常年托儿所,入托
婴幼儿达51人,占应入托的75%。
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多数农村托儿所停办,“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幼儿教育
事业一直没有恢复。
1974年,县镇才出现第二个托幼园所。当年孙吴镇街道妇女大队自己动手维修房屋,办
起集体性质的托儿所,收婴幼儿30余名,有保教人员3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儿少工作组织的建立,幼儿教育事业稳步发
展起来。1980年7月,全县共建托幼园所39处,入园婴幼儿1086名,入托率为27.3%,城镇又
有农机、工业、商业、教育系统和孙吴镇8街相继办起6处。农村有46个生产大队(占生产大队
总数的41.1%)有条件成立托幼园所,已办起32所,占此类生产队的78%。全县共有幼儿教师4
7人,平均年龄23岁,文化程度多数是初高中毕业生。1981年,首先在城镇3所小学办起5个学
前班,招收6周岁学龄前儿童330名。
1985年,全县共有园所88处。其中县镇20处(内有学前班3处),乡(镇)村68处(内有学前
班7处);入托率为57%,其中县镇为96.5%,农村为48.3%。
1982年首先在沿江、腰屯、兴北3个公社办起全社示范性的中心园所,之后每年建3处,
到1985年,12个乡(镇)已普及了中心园所。1984年县镇办起2处个体园所,1985年发展到3处
。全县共有保教人员105人,其中园所长9人,专任教师95人,保健医1人,另有工勤人员12人
。1980年后,每年都举办幼儿教师培训班。同年5月县妇联举办了15天的幼儿教师学习班,共
62人参加学习,其中幼师51人。由县教育和卫生部门分别讲授儿童心理学、语言学、计算学
、幼儿园工作条例、儿童保健和小儿常见病预防等课。1981年又在4个公社分期举办幼师学习
班,幼儿教职工的素质不断提高。1983年全县园所长和幼师总数中,高中(中师)毕业的占30
%,初中(初师)毕业的占45.7%,余为不足初中。保教人员的待遇,国家分配到机关企事业办
园所的幼儿教师与同级小学教师相同。街道办园所,根据收入情况参照国家规定执行,农村
幼师与民办教师大体相同。
在教学上,托儿所初创的50年代,只带孩子游戏、唱歌。60年代中期开始有教学计划,
但无固定教材。直到80年代初,一直是幼儿教师根据小学课本和儿童刊物自编教材。1984年
初,有了教学大纲,下半年才有统编教材,开设语言、计算、常识、音乐、美工、舞蹈、体
育等7门课程。全县大部分园所室外有木马、荡船、秋千;室内有积木等十几种玩具;教具有
计算器、粘绒板、风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