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少数民族教育
第四节 少数民族教育
孙吴县有满、朝鲜、回、达斡尔、蒙古、鄂伦春等11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而能单独
设校的只有朝鲜族。1975年上半年,经黑河地区教育局批准,在朝鲜族人口比较集中的沿江
公社东光生产队创办一所朝鲜族小学。有教学班1个,学生34名。配朝鲜族教师3名,其中教
育部门分配的正式教师2名(均中师毕业),顶编代课教师1名。课程设置:朝鲜族语文、汉族
语文(各占语文授课时数的50%)、数学、自然、思想品德、音乐、体育6科。
县文教科每年除拨给正常经费外,从1975年至1978年,每年增拨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15
0元。1979年后,每年增拨300元。1986年给学校拨专款6500元,维修校舍,整饬校容。
该校初建时,有土木结构校舍90平方米。1979年7月,东光大队决定将1978年新建,准备
作青年宿舍和文化室的182平方米的砖瓦房改作校舍,由生产队安排劳力,按学校要求进行改
建。同年下半年开学即迁入新校舍。
1980年后,朝鲜族居民逐渐迁往外县,人口自然流动较大,使这所民族小学自1984年始
无法开设民族语文,只得执行统一的小学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1986年东光村共有62户,234口人,其中朝鲜族19户,77口人。是年,有教学班3个,均
为2组复式。在校生29名,其中朝鲜族学生12名(男7名,女5名),分散在一至六年级,每年级
多者3名,少则1名。入学率和毕业率均为100%,巩固率为86.6%。
此外,全县还有满、蒙古、达斡尔、朝鲜、回、鄂伦春、赫哲等7个少数民族学生在城乡
各中、小学校读书。1974年有503人,占中、小学生总数的7.3%;1978年达1457人,占10.9%
。1986年为692人,占6.2%,其中小学生403人,初中生228人,高中生61人。另有红色边疆农
场少数民族(满、达斡尔)学生138人,其中小学生78人,初中生60人,在场办中、小学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