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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师范专业

第四节 师范专业


1960年8月,经黑河专署批准,孙吴县在普通中学招生的同时,招收一个简易师范班,学
生30名,学制一年,附设在孙吴县初级中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自然、体育5科,由中
学统一安排课程。1961年7月毕业,全部分配到农村小学任教。
1978年9月,黑河地区师范学校将当年招收的政治班54名学生安排在孙吴,借用“五七”
大学校舍上课,称黑河师范孙吴分校,执行中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设置,以哲学为
主,同时设中共党史、语文、历史、教育学、体育5科。教育学由总校派教师来孙吴讲授,其
余各科教师由本县安排。教育行政由教育科代管,日常工作由“五七”大学负责。1979年9月
迁回黑河。
1981年,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并下达指标,从全县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中择优录取23
名(男5名,女18名),借用沿江乡中学校舍授课,称黑河师范孙吴内招班,于同年12月20日开
学。课程设置:语文、数学、心理学、体育4科,学制二年,毕业后发给中专毕业证。在校期
间每人每月发给助学金18.5元。该班隶属县教育科,日常工作委托沿江中学负责。1983年7月
毕业,大部分分配到小学任教,个别成绩突出者分配到中学任教。
198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黑河师范在沿江中学举办第二期内招班,面向孙吴、逊克、爱
辉、北安四县,招生对象大部分是教职工子女。经考试择优录取新生52名,于同年12月28日
正式开学。课程设置、学制、日常教学、学生待遇与第一期相同。1984年7月毕业,分配到原
县小学任教。
1983年8月,黑河师范将音、美班(54名学生)和体育班(42名学生)安排在孙吴县,借用第
一小学校舍授课,称孙吴分校。共同课有政治、语文、体育3科;专业课,音美班设声乐、乐
理、视唱、键盘、素描、色彩、图案、书法等,体育班设篮球、排球、滑冰、武术、田径、
运动生理、体育理论和运动保健等。分校负责人和两个班主任由总校选派(均任课)。另从本
县一中和教育学校聘请4名兼职教师,分别任政治、语文、书法、体育等课。1984年7月迁回
黑河。
1985年上半年,由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下达师范招生指标(不安排经费),经全省统一考
试,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40名(男18名,女22名),其中农村占80%,称孙吴县普师班
,附设于县一中,同年9月1日正式开学。县财政每年拨专款2万元,用于助学金10320元,余
为正常经费。该班隶属县教育局,教学工作与生活管理,委托县一中负责。执行中师教学计
划、教学大纲,学制四年。目前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心理学、生物、音乐
、体育、美术10科。语文、数学由2名专职教师任教,其余各科由县一中教师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