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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称和待遇

第二节 职称和待遇


一、职称
孙吴县科技人员技术职称是1979年开始评定的。经黑河地区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定,黑河
行署批准,授予13人中级技术职称;县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定,经县革命委员会批准,20名科
技人员获得初级职称。1980年底,全县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的干部156人中,有101
人取得技术职称,其中工程师8名,农艺师3名,畜牧兽医师2名,助理工程师20名,助理农艺
师14名,助理畜牧兽医师14名,各类技术员38名。
1981年后,遵照国务院规定,开始对全县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进行整改晋升工作,主要依
据科技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科技成果,并适当考虑学历及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对
科技人员进行考核评定。1985年末,全县有科技人员1429人,其,中有大学本科毕业生44人
,大专毕业生223人,中专毕业生701人,其他461人。有各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80人,其
中工程师级81人,助理工程师级128人,技术员级371人。
二、待遇
1949年建国后,科技人员的待遇不断提高。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科技人员受到迫
害,科技队伍遭到严重破坏。“文化大革命”后,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得到贯彻落实。1978年
全国科学大会后,科技工作受到全党普遍重视,县委、县政府从各个方面关怀知识分子的成
长。至1984年底,知识分子住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优先为28名中级科技人员的子女和家属
安排了工作,大部分科技人员子女的就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1978年至1985年,科技人员工
资平均增长三级。1983年10月,在乡村工作的科技人员工资向上浮动一级,科技人员生活条
件得到明显改善。1979年以后,56%的中级科技人员成为副局级以上管理干部,8名参加县级
领导班子,27名(占30.2%)中级科技人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