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档案馆
第三节 档案馆
一、档案馆(室)的建设
1958年12月建立档案馆,专职工作人员1人,馆址在原县委二楼,面积20平方米(含办公
室)。1959年增至2人,1962年3月配专职副馆长。1965年档案馆撤到北安,后并入北安档案馆
。1970年从北安撤回到奋斗“后库”。1973年档案馆改称档案局,行政业务合一。1988年单
设档案馆。
档案馆1980年有二库一室共80平方米,人员5人。1987年藏有永久档案5873卷,长期档案
4890卷,短期档案1789卷,共计12552卷。还编制了档案索引、干部任职卡片、犯错误干部卡
片、技术人员职称卡片。资料汇编有孙吴县历次党员代表大会、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简介,工
会、妇联、共青团简介,孙吴县委、政府组织沿革,孙吴县概况等。
1956年建立了县人委、县委机关档案室。1960年各机关、厂矿、企业单位普遍开始建立
档案室、档案柜,各公社、管理区、生产队相继建立了档案室、档案柜或档案箱。1963年县
直属机关建档案室16个,全县有33名文档工作人员。1974年全县7个乡、1个镇,县直33个科
级单位都建立了档案室、档案柜。1978年建立55个档案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1985年
档案室共立卷4430卷,保存各种资料1259册,文档人员76人。1988年档案室增至96个。
二、文书档案
1949年10月文书档案工作归县委秘书处领导,主要工作是收发、传递、保管文件。1951
年10月对文件进行清理,分类装订,一年正式装订一次,然后归档。1956年举办文书处理与
档案工作训练班,为期5天。1959年12月召开全县第二次文档工作会议。1963年县直有7个单
位清理了积存档案,共清理文件资料90800份,立卷11334份,销毁17013份,共组卷890卷,
剩余上缴处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文书档案处于混乱状态之中。
1975年,为贯彻“停战结合原则”,建立了“双套制”,即同一份文件立两份卷,一份
上交档案馆,一份留存本单位。1979年在立卷方法上强调按6个特征进行组卷。(问题特征、
时间特征、名称特征、作者特征、通讯者特征、地区特征)。1981年至1985年先后举办了三次
文档干部训练班,培训230人次。1984年后对全县文档工作进行三次大检查。
三、科技、专业档案
科技档案开展于1979年,先后在纺纱厂、农机厂、东方红农具厂、电子仪器厂建设备档
案283册,配件档案59册,产品工艺档案30册,图书资料194册。1980年建委规划办、土地办
、开荒办、区划办、烟厂、北疆文体用品厂等8个单位建立了科技档案。
1985年建专业档案。1986年1月开展声像档案收集业务。至1988年建立了会计、教学、地
名、病历、土壤普查、农业区划专业档案。
四、档案利用
1961年上半年档案馆向社会提供档案156卷。1980年阅卷123卷,1981年阅卷514卷,198
4年阅卷698卷,1985年阅卷1669卷。1988年开放历史档案,向社会开放了孙吴县委、县人委
1946年至1949年档案目录520条,已开放档案2409件。同时还提供声像档案照片91幅,录像档
案5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