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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人民生活

第三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人民生活


东北沦陷时期,孙吴人民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广大农民和劳工更为悲惨。在伪满政权
中的中国职员的生活能好于农民和劳工。
日本关东军在孙吴修筑大量军事工事,抓来大批劳工,按日伪政府规定,每个劳工每月
只供给粮食24公斤。粮食品种有高粱米、黑豆面和橡子面。劳动时间每天十四五个小时,早
晚两顿饭,早上是黑豆面和橡子面干粮,晚上喝稀粥。几十个人挤在一个窝棚里,夏天棚内
象蒸笼,蚊虫叮咬彻夜不能睡眠;冬天棚内似冰窖,身下铺着草包,身盖麻袋片,头枕砖头
,蜷成一团。穿无衣着,有的用麻袋片或水泥袋纸围着,最好的不过有一套破旧不堪的更生
布衣。大批劳工被冻死、饿死或死于工头的皮鞭之下。
农村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富农手中,霍尔漠津屯20户满族人有312垧土地,其中一家地
主有120垧,四季屯就有30%的土地在地富手中。日本侵略军并村合屯任意圈地。伪满政府对
农民榨取非常残酷,实行“粮谷出荷”与粮食配给。1939年实行配给规定,农村每人每月粮
食大人12公斤,小孩7公斤,中国人吃大米白面犯经济罪。1942年推行“粮谷出荷”,就是未
种田时与农民签定“契约”,规定最高产量,而以最低价收购,每百公斤粮1元钱,到秋后不
管收成好坏,得如数交粮。每到“出荷”高潮,日伪军警,协和会、兴农会的汉奸们强迫农
民交粮,到处搜索,翻箱倒柜,殴打农民。1944年伪满州国纳税达34种,每人每年平均负担
税额6.98元,还按居民摊派公债和义务储蓄。农民在层层压榨下,只能用杂粮、橡面、糠菜
充饥。
伪政权中的中国职员按当时伪政府的规定,荐任级及二等以上官吏和家属、简任以上的
退职官吏及家属、少校以上现役军人及家属、特殊团体的理事(不包括商工会和兴农合作社等
)、勋三任以上带勋者及其家属、缴纳勤务所得税一千元以上者及其家属、个人缴纳地税、家
属税和事业税所得税合计年额在一万元以上者及其家属,每人每月只能给1—3公斤大米。19
41年规定对中国职员及一般人配给是:
粮食配给品种杂粮,占50%以上,而且还经常中断。当时黑市粮价每公斤高梁米最高达10元,
超过统制价的二三十倍,一个低级职员一个月的工资也只能买一二十斤普通粮食。
根据“职员义务储蓄金”规定中国职员月薪俸在150元以下者为2%,150—250元者为4%,
250元以上者为8%。而且规程规定“本储金除职员退职或死亡外概不退还”。到1942年买一盒
烟也附带储蓄卷。年年还向中国职员推销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