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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解放后的农村人民生活

第二节 解放后的农村人民生活


1945年“八·一五”解放后,民主政权初建,土匪猖獗,到处抢杀掳掠,破坏生产,党
和政府集中力量剿匪。在1947年以前农村广大人民生活极端贫困,城市人民靠日军遗留物资
谋生。1946年拨救济粮13080斤,牛、马66头(匹),农业生产开始有了好转。1947年种田200
0垧,次年种地4000垧。1948年土改,广大农民分得土地牲畜等,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生活日渐富裕。
1949年后,生活水平、购买力有很大提高。1955年全县农村购买力是444113元,每人平
均为112.8元。1956年比上年提高53.1%,每人平均提高24.8%。几种商品销售的增长率为36.
3%,其中食糖12.6%,白酒40%,其它副食品30%,胶鞋17.5%。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收益分
配,细粮占30%,有的社占60%。农村开始使用新的生产工具。生活水平提高还表现在建新房
,玻璃窗,缝纫机,花布衣,棉大衣,秋衣,持有手电,儿童上学,白面、鱼肉消费等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