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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域

地理编

第一章 政区

第一节 县域



一、位置
嫩江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北接大、小兴安岭结合部,东依小兴安岭,西傍嫩江,南
连松嫩平原。地跨东经124°44′30″~126°49′30″、北纬48°42′35″~51°00′05″
。县域四邻:东与本省黑河地区的黑河市、孙吴县、德都县接壤,南与本省齐齐哈尔市辖的
讷河县毗连,西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为邻
,北与本省大兴安岭地区的呼玛县交界。
二、演变
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墨尔根副都统辖区:北起伊勒呼里山脊,南至讷谟尔河,西
起大兴安岭脊接诺敏河,东至小兴安岭脊。同治三年(1864年),嫩江右岸甘河至诺敏河间的
中、南段地域划属布特哈总管。光绪八年(1882年),筑兴安城置副都统衔总管,将塔溪以东
的南北40公里、东西15公里地域划归其管辖,至二十年(1894年)裁撤时归回。宣统元年(190
9年),对面泉以南及今临江乡西部地域划归讷河厅。
民国2年(1913年),黑龙江省裁州府而立县制,原属嫩江府的龙门另设龙门县。1934年(
伪满康德元年),伪满行政区划变动,将县内嫩江以西地域划归巴彦旗,今多宝山镇及以北地
域划归瑗珲县。
1946年,临江西部桦木台以北地域划回嫩江县。1947年,今霍龙门乡地域划归瑷珲县。
1955年,临江乡西部多金屯以南地域划回嫩江县,形成现区划。1959年,霍龙门至十二站地
域划回嫩江县。1977年,嘎拉山以北地域划归呼玛县。是年,调整嫩江与讷河县界,调进调
出相抵,净调出286平方公里土地。1982年,调整嫩江与爱辉县界,调进调出相抵,净调进2
0平方公里土地。嫩江与德都县界尚未划定,暂按七星泡农场东界实施管辖。
三、面积
清代初年,始设墨尔根副都统时,其辖境南北极端长度为385公里,东西极端宽度为424
公里,总面积71225平方公里。此后,辖境多次变迁,总面积大为减少。至1985年,县域南北
极端长274公里,东西极端宽151公里,总面积15107.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635,占全省
面积1/30,在省内69个县(含县级市)中位居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