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经济体制改革

第二节 经济体制改革



一、农业改革
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春,中共麦海公社委员会为探索解决温饱问题的途径,在向阳
大队八家子屯进行土地承包到户的试点,因农民的劳动与收益紧密相连,焕发出前所未有的
积极性,秋后获得好收成。是年,省属国营农场开始推行“逐级承包、联产计奖”的生产责
任制。1980年麦海公社主要领导人意欲推广土地承包办法,但绝大多数社队干部认为这是走
“回头路”,未能推开;秋后农业欠收,大牲畜死亡较多,下年生产既缺种子又缺资金,红
军大队提出将土地分到户、牲畜卖到户、机械包到户的请求,公社党委当即表示同意,其他
大队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也纷纷效仿。是年,座虎滩公社粮囤大队在公社党委的支持下,将
耕地分到户、耕畜卖到户,受到农民的欢迎。1981年,麦海、座虎滩、门鲁河三个公社全面
实行土地承包到户,其中门鲁河公社人均收入达到409元,跃居全县之首,县委批转了这个公
社土地承包的经验。是年,省属国营农场已有61个独立核算单位实行“专业承包,综合计奖
”、“专业承包,单独计奖”、“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和“包工定奖,超产分成”等责任
制形式。1982年,农村实行包干到户、家庭承包、联产计酬、小组承包、统种分管等生产责
任制的共有235个生产队、13454户,分别占农村生产队和总户数的41.7%和29.8%,其中:实
行大包干的137个队7740户、实行包产制的98个队5714户。1983年,县委开始全面推行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共有270个队42163户实行生产责任制,分别占农村生产队和总户数的48
.0%和94.4%,其中实行大包干的达267个队41455户。为适应家庭承包,有5个公社将农用拖拉
机、农具、大牲畜折价变卖给农民。省属国营农场已有281个集体企业打破“铁饭碗”,分别
实行“小段包工,利润分成”、“按劳定等,以等记分”、“定额记分,以分计酬”和“阶
段预借,年终结算”等分配形式。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推广,乡村中有312个
行政村、43539户实行大包干,分别占乡村个数和农业总户数的98.1%和94.1%,贯彻“大稳定
,小调整”的原则,将土地承包期延长至15年以上;未实行大包干的村也破除了“统一经营
,评工记分”的原有模式,改行“专业承包、包干分配”、“承包到组、联产计酬”等生产
责任制;各乡、村普遍将大型农业机械转卖给农民,当年变卖各种拖拉机2304台、汽车49台
、联合收割机351台、机引农具3781台件。1985年,全县320个行政村、43281户农业户全部实
行大包干责任制,原由集体所有和统一经营的农业机械、大牲畜、房屋等全部或大部折价转
卖给农民。至此,农村中“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模式已不复存在,除土地作为最基本的
农业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形式外,其他生产资料均归农民
个人所有,生产经营分散进行。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较为适合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的
愿望,实行新体制后,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提高26.4%,农民人均收入提高166.9%。
“两户一体”(专业户、重点户、联合体) 1983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开始涌现专业户、重点户,当年达到3939户,占农村总户数的8.8%,“两户”的专业分布是
:种植业有粮豆、瓜菜,林业有育苗、造林,养殖业有牛、羊、蜂,副业有加工、修理、商
业服务、运输、捕鱼、培育木耳等。1984年,“两户”有很大发展,达到9396户,比上年增
长1.4倍,专业分布为:粮食户179户,占1.9%;瓜菜户1114户,占11.9%;木耳户600户,占
6.4%;林业户770户,占8.2%;牧业户2873户,占30.5%;副业户141户,占1.5%;渔业户34户
,占0.4%;工业户301户,占3.2%;运输户631户,占6.7%;商业服务户573户,占6.1%;农机
户1580户,占16.8%,其他600户,占6.4%。农村涌现出资金联合、技术联合、劳务联合、设
备工具联合的经济联合体485个,参加农户1465户,占农业总户数的3.3%。在经济联合体中:
农业联合体占8.9%、林业联合体占22.5%、渔业联合体占0.2%、加工联合体占1%、服务联合体
占1%、运输联合体占66.4%。经济联合体均属自愿结合、自力更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
的联合比较稳定紧密,有的则较为灵活或松散。由于“两户一体”迅速发展,形成了一批专
业村,小有名气的专业村有:前进乡文质村的“西瓜村”、“水豆腐村”,联兴乡哈什太村
的“黄牛村”、“黄烟村”,长福乡德胜村的“奶牛村”,霍龙门乡红岩村的“养猪村”,
墨尔根乡团结村的“大蒜村”、“大棚村”,塔溪乡兴安城村的“木耳村”,海江乡胜利村
的“干豆腐村”,麦海乡东岭村的“养蜂村”等,推动了农村的专业化、区域化、商品化生
产。1984年6月24~2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嫩江县“两户一体”代表会议,表彰奖励78个专
业户和联合体,有19位代表介绍了典型经验。1985年,对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加强了管理,
国家统计局制定了专业户和新经济联合体的标准,专业户的标准是专业劳动时间、专业收入
、粮食商品率均在60%以上,其他专业产品商品率80%以上;经济联合体的标准是必须具备一
定的组织规模、工作场所、固定人员、相对稳定的经营项目、会计核算制度和分配制度,联
合经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到1985年底,符合标准的专业户为161个,专业劳动力297人,专
业收入143.2万元,其分布为:粮食专业户38个、林业专业户3个、养猪专业户9个、养牛专业
户31个、养羊专业户7个、养鸡专业户11个、各类加工专业户27个、运输专业户21个、建筑专
业户4个、饮食服务专业户10个;符合标准的经济联合体为19个,从业人员131人,拥有固定
资产20.2万元,纯收入27.2万元,上缴税金3万元,内部分配21.6万元,其分布为:种植业1
个、工业2个、运输业6个、建筑业3个、饮食服务业7个。
家庭农场 1983年,在全面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条件下,土地开始向种田能手或农机专
业户集中,形成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多为家庭独立经营,集资合办者较少。农村社队的家庭
农场由农户申请,经政府批准,并可以通过开荒扩大经营面积,当年批准家庭小农场38个,
交售粮食915吨。九三农场局所属各国营农场亦由职工办起家庭农场93个,承包土地72000亩
,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占有土地774亩。到1985年,农村家庭农场增至103个,承包耕地47277亩
,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占有土地459亩,其中土地最多者达到1500亩;国营农场内的家庭农场亦
有所发展。
合同制 1985年,国家决定将粮食统购派购改为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实行“双轨制”
,农民完成定购任务后的余粮可以上市出售。县粮食局于是年4月同承包土地的农户及国营农
场签订粮食、油料定购合同,粮豆合同定购数为312450吨,其中:乡村76200吨(小麦41000吨
、大豆35000吨、玉米200吨),国营农场236250吨(小麦182000吨、大豆54250吨),另与承包
户签订葵花籽定购合同325吨。各类农副业生产基地不实行合同制,其向国家交售的粮食按合
同定购价收购。当年共收购入库粮豆315571吨,乡村除完成合同定购外,合同外超购28695吨
;国营农场实交粮豆181201吨,只完成定购任务的76.7%;非定购单位交售粮豆29475吨。
二、林业改革
承包责任制 1984年6月,借鉴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林业企业开始推行承包责任制。当
时的责任制形式有五种:一是承包责任山,实际承包52处、林地101.5万亩,占国有林地面积
的12.6%;二是专业承包,实际承包运输、机械、加工、育苗、服务等专业的计285户;三是
单项或费用承包,对调查设计、采伐、检尺、育苗、造林实行单项承包或费用包干;四是综
合承包,将企业的主要生产项目综合承包给职工户;五是百分计奖、工资浮动,将抚育采伐
、森林保护、木材综合利用、育苗造林、多种经营、经营管理、上缴利润、精神文明建设计
8项指标分解到人,与工资、奖金挂钩。实行上述五种责任制的职工达942人,占企业职工总
数的85.6%。
农、林联合营林 1981年,卧都河林场开始试行农、林联合营林,因当时改革的形势尚
不甚明朗,故未推广。1984年6月,根据中共黑河地区委员会举行的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开始
组建嫩江县林工商联营公司和塔溪、霍龙门、卧都河、白云、麦海、星火林工商分公司,联
营林地面积124.6万亩,占国有林地的15.5%,负责森林抚育、育苗造林、森林保护、林产品
加工经销、林政管理等。联营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联营林地中可采之树均已伐光,使
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林工商联营机构政企不分,既搞乱了林政管理又造成资源损失。塔
溪分公司一个冬天就砍伐林木17600立方米,只造林3000亩;卧都河乡自1981年联营以来,共
砍伐3911立方米林木,仅造林700亩;白云分公司采伐250立方米林木,一亩林也未造。1985
年10月26~29日,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林业改革工作会议,通过了
《关于进一步完善林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实行封山育林的决
定》和《关于严禁乱砍滥伐林木的布告》,撤销林工商联营机构,除联营落实到户仍执行合
同、加强管理外,其他适合联营的林地由林场与农户联营,面积不得超过2000亩,森林资源
遭到严重破坏的实行封山育林,使农、林联合营林中的失误得以纠正。
家庭林场 1984年6月,在林业改革中,国营林场职工兴办家庭林场125个,承包经营林
地136.4万亩,占国有林地面积的17%;农民兴办家庭林场102个,经营林地面积52.3万亩,占
联营林地的41.9%。家庭林场虽有利于破除林业单一经营的模式,但普遍存在承包面积过大、
乱砍滥伐、采育失调和分配不公等弊端。以卧都河林场为例:修卫东家庭林场5口人只1个劳
力,承包林地16740亩,全力以赴从事抚育和造林,也须33年才能完成;该场6个职工家庭林
场均只顾砍树,不管栽树,仅三个月时间就采伐松木杆238立方米,将松木杆全部砍光,其中
有5户一亩林未造,平均每户卖木材收入1821元。1985年10月,通过县林业改革工作会议,对
家庭林场采取调整措施,家庭林场经营面积最多不得超过3000亩,承包期15~20年,合理确
定收入分成比例,由所在国营林场统一调查设计、统一作业规程、统一木材销售、统一结算
,使家庭林场存在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稳定山权林权 1980年,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始将国营林场施业区内郁闭度在0.
3%以下的疏林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划给社队和国营农场作造林用地。至1982年5月,共划定宜
林荒山荒地109.8万亩,其中乡村85.5万亩、国营农场24.3万亩。1984年,将50.2万亩宜林荒
山荒地落实到户,向7800多户农民颁发了林权证,原由集体经营的33.8万亩宜林荒山荒地已
造林8万亩。1985年,在县林业改革工作会议上,重申有关政策,强调稳定山权林权,推动了
落实工作,年末时领到林权证的农户增至13529户,农户自留山面积增至51.7万亩,其余33.
8万亩宜林荒山荒地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经营,当年群众造林达到6万亩,比上年增长23.7%。
三、工商企业改革
经营承包责任制 1983年,首先在完成整顿任务的8个工业企业中推行经济责任制,主要
形式有指标分解计分计奖、定包奖励、超产奖励、计件工资和工资浮动五种,通过明确岗位
责任、考核标准、经济效果和职工收入,实行全面经济核算。乡镇工业企业开始推行经营承
包责任制,当年有58个社办企业、85个队办企业实行“一包三改”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即由
厂长承包,改任命厂长为聘任厂长,改固定工为合同工、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经营管理
体制和分配制度都发生根本性变化。1984年5月,工业企业开始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翌月,
小型工商企业开始放开经营,当年工业企业全部放开、商业企业放开95.6%(翌年小型商业企
业全部放开经营)。放开经营的企业,普遍实行党政职责分开,由厂长、经理对生产经营全面
负责,签订承包合同,经营自主,分配自理,盈亏自负。企业内部一般采用逐级承包,将生
产经营任务、主要经济指标,按部门、班组进行分解,然后签订承包合同。国营企业实行“
国家所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资浮动、超收分成”方法;集体企业实行“
集体所有、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工资浮动”办法;各承包单位不搞“一刀切”,分配上坚
持“交足税,留够费,剩下的搞分配”,承包收入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承包中,人员可以
自愿组合,富余人员可以停薪留职或自谋出路,有11个企业建起劳动服务组织或附营企业,
安置富余人员600多人,使职工队伍向优化组合的方向发展。未放开经营的企业,亦实行厂长
、经理负责制,独立行使生产、经营权;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改革劳动管理和分配办
法。乡镇企业全部实行“一包三改”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全县推行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后,
企业增强了活力,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开始承包的1983年预算内企业净亏损96.3万元,到19
85年扭转亏损并盈利10.5万元。由于企业经营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企业在竞争中被迫压缩生
产规模或停产,致使一部分职工失业,形成了新的社会性问题。
扩大企业自主权 1981年,开始扩大工业企业的自主权,国营预算内企业实行利润包干
、超收分成或亏损包干、超亏不补、减亏留用的财务包干办法,二轻集体企业实行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办法,给企业较多的机动权;在工资分配上,可以恢复奖金制度或计件工资;企
业在完成国家计划和定购合同后,可以自销一部分产品,亦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
立产品销售门市部。1984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
》后,县政府对工商企业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厂长、经理任期负责制,厂长、经理对企业有
经营决策权、干部任免权、资金使用权、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审定权;改厂长、经理任
命制为聘任或选任制,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企业行政副职由正职自行选择;党政职
责分开,精简非生产经营机构和科室人员,加强生产经营第一线;各主管局对工厂、公司的
业务经营活动不再干预;国营商业企业经营的计划内工业品减至16个品种,其他工业品均实
行合同购销、自由交易;对小企业全部放开经营,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一人挑头、自
愿组合、集体经营,个人承包、雇工经营,招标、租赁等经营形式。此次扩大企业自主权至
1985年3月结束,使工商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提高了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租赁制 1985年3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与门鲁河乡镇企业公司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将县联社所属的门鲁河乡供销合作社租赁给门鲁河乡镇企业公司经营,开创了企业租赁经
营的先例。出租单位将500平方米营业室和价值56384元商品租给承租单位,产权不变,由承
租方在保证对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的前提下自主经营;供销社原有4名职工由承租单位自
行选用(不能选用者由县联社办理停薪留职手续),退休职工和遗属生活由承租单位负担;租
赁期为2年,租赁费为每年4000元,于年底前15日交齐,逾期每天按1%另收滞纳金。
联营、联合 1984年前,县内在联合业务上仅有物资协作一种形式。为推进内引外联,
县政府于1985年1月单独设立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使联营、联合工作取得进展。是年共签订
联营联合协议18项,付诸实施的14项,另签意向性联合协议16项。引进资金115万元,其中:
县手工业联合社从哈尔滨轴承厂引进资金60万元拟建小型轧钢厂,县乡镇企业局从省乡镇企
业局引进资金30万元组建星火都柿汁厂,县乡镇企业局从北京军区空军某部引进资金25万元
组建珍珠岩保温材料厂。引进技术人才10名,使企业生产技术状况得到改善,其中:县啤酒
厂从哈尔滨市聘请专业技术人员3名,使啤酒质量明显提高,打开了产品销路;县手工业联合
社从省啤酒研究所聘请工程师1名作技术顾问,引进生产设备,建成康乐饮料厂;县玻璃厂从
长春保温瓶厂聘请技术人员6名,使生产状况有所改善。通过对外联合,县农机一厂同河南省
鹿邑县农机公司开展产品协作,联合生产小四轮拖拉机获得成功;县物资公司与省内外十余
个工厂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引进钢材300吨、水泥500吨、玻璃1500标准箱、木材85
0立方米。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先后同香港、北京、广州、上海、天津、深圳、大连等地的
44个单位建立信息联系,并接待22个团组100多人来访。
四、改革经济管理机制
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前,实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高度集中,
条块分割,管理过死,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和比重过大,注重运用行政手段,忽视市场调节,
已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冲破“左”倾错误思想的长期束
缚,把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作为计划管理的指导思想。1981年
,工业生产计划除34种省计划产品外,均改为指导性计划,商业流转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
计划。1982年,农业生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缩小物资计划分配的比重,统配物资减少20
%左右,开放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工资计划由管到人头过渡到控制工资总额,推动企业将职工
工资、奖金同经济效益挂钩。1983年后,围绕加强宏观控制,微观放开搞活,建立计划经济
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体制,计划管理逐步从只管具体指标、分配物资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
来,转向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物力、人力,调整产业机构和生产布局,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
需求。
流通管理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放开集贸市场,不仅出售自产农副产
品的农民大量增加,个体摊贩和个体商业户亦逐年增加,成为市场的补充。1981年,在巩固
国营商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扩大了覆盖面;工业品购销形式由单一的
统购包销改为统购包销、计划收购、订购、选购四种形式并存;农副产品中的三类产品和完
成购销以后允许上市的一、二类产品可以议购议销,促进了商品的流通。1982年,统购派购
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品种逐步缩小,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后的产品不仅可以在市场上议购议销
、允许价格有涨有落,还允许集体商业、个体商贩和专业户搞长途运销。1983年,开始建立
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减少环节的农村商品流通新体制和开放式、
多渠道、少环节的批发体制,放宽对批发的限制,允许产销见面、自行采购,打破了独家经
营、封闭式多环节的旧格局。与此同时,调整批发、收购、销售网点,组织农副产品收购和
工业品下乡,解决农民“卖难”“买难”问题。1984年,开始恢复供销合作社“三性”(组织
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将供销合作社改为民办合作商业企业,组
织群众入股,扩大购销,建立理事和监事机构,强化民主管理,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村商业
的骨干力量。在城市商业体制改革中,提倡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进一步打破地区、行
业、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限制,活跃了流通,形成了“城乡通开,互相促进”的局面。19
85年,供销合作社恢复“三性”工作全面完成,具备条件的基层供销社开始试行租赁制;国
家将粮食、生猪、蔬菜统购派购改为合同定购或市场收购,促进了商品流通。
价格管理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改革国家统一定价的单一管理形式,
初步形成了以国家计划价格为主,其他价格为辅的多种价格管理形式。1979年,开始调整不
合理的价格结构,当年调整煤炭销售价格(含与之相关的钢铁、焦炭、水泥价格)、农副产品
收购价格和八种副食品销售价格。1981年,适当降低涤棉布销售价格,同时提高烟酒的销售
价格。1982年,已经形成国家计划价格、浮动价格、议购议销价格、工商协商定价、集市贸
易价格五种价格管理形式,开始放开160种小商品价格。1983年,降低化学纤维织品价格,提
高棉织品价格,提高铁路货运价格;第二批放开350种小商品价格;开始实行以质论价、优质
优价、质量差价办法。1984年,全部放开小商品价格,由市场进行调节;工业生产资料属于
企业自销和完成国家计划后的超产部分,可在限定的幅度内自行定价或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1985年,贯彻放调结合、小步前进的方针,放开生猪、猪肉和农村粮油的购销价格,适当提
高铁路短途运价,有计划地放开、搞活蔬菜市场;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首次开展物价大检查
,查处乘机乱涨价或变相涨价、倒卖紧缺物资或消费品牟取暴利的不正之风,通过检查和监
督维护了价格改革的秩序。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为探索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子,1976年开始实行定收定支、总额
分成的集权和分权结合型的财政管理体制。1980年,开始实行第一个财政包干体制,划分收
支、分级包干、一包五年,即“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此次改革,在坚持中央集中统
一的前提下,扩大了地方的自主权,较好地体现了地方财政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增强
了地方当家理财的责任心,调动了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但也暴露出破除统收的作法后统
支的积习仍然存在,企业按隶属关系划分收支助长了条块分割等问题。1983~1984年通过两
步完成国营企业利改税改革,企业原来上缴国家的利润,全部改以税收的形式上缴,税后利
润由企业自行安排,既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又为财政包干体制的不断完善创造了条件。1985
年,开始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五年不变的第二个财政包干体制。地方财政
多收可以多支、少收则只能少支,自求收支平衡。这一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各级财政的权
利和责任,使财政管理体制更好地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金融管理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建立新的金融体系,改革信贷管理
体制,调整和改革利息政策,使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1979年,开始实行统一计划、
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的信贷管理办法,鼓励通过吸收存款的途径扩大贷款规模;
人民银行开始把轻纺工业作为贷款主要对象,把挖潜、革新、改造以及花钱少、见效快、收
益大的项目作为贷款重点,有利于提高信贷资金的投放效益;开始增加储蓄存款档次,提高
储蓄利率,利用利率杠杆,开辟聚财之道;相应提高贷款利率,使贷款与企业物质利益挂钩
,提高贷款效益。1980年,农业银行嫩江县支行再次从人民银行中分出单设,使人民银行独
揽信贷业务的局面被打破,专业银行实行独立核算、利润留成,扩大了财权。1981年,开始
发行年度国库券,集中各方面财力,推动现代化建设;信贷资金管理的差额控制改为差额包
干,鼓励多存多贷。1982年,恢复保险业务,组织全社会力量对意外灾害进行补偿,为发展
生产和安定人民生活提供了保障。1983年,改革流动资金管理,将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由财政
管理和财政、银行分别供应的办法,改为由银行统一管理,把供应资金同管理资金结合起来
,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开辟了新的道路。19
84年,单独设立工商银行支行,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中心,由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
行、保险公司组成的新型金融体系。1985年,银行信贷管理原则改为“统一计划、划分资金
、实存实贷、相互融通”,由人民银行按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把资金贷给专业银行,各行连
同自有资金,构成本行的营运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建设银行的信贷资金全部纳入国
家信贷计划,基本建设拨款改为专项贷款的改革措施得以全部实现。银行信贷管理的上述改
革,打破了长期以来资金管理上的“供给制”,强化了中央银行对金融的宏观调控职能,使
专业银行得以成为经济实体。
劳动工资制度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解决劳动分配上的“大锅饭”“铁饭碗
”的弊端,逐步进行劳动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果。1979年,开始恢复企业奖
金制度,翌年恢复计件工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平均主义。1980年,开始改革劳动就
业制度,废止“统包统分”的政策,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
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逐步推行公开招工、择优录用,允许城镇劳动力
在一定范围内流动,使企业有可能根据生产的需要增加或减少劳动力,使就业门路得以拓宽
,就业人数不断增加。1981年,开始改革用工制度,招工用人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并
为推行劳动合同制作准备。是年9月,嫩江县技工学校建成,为专事职业技术培训的中等专业
学校,开始向先培训、后就业的方向迈进。1982年,组建嫩江县劳动服务公司,负责介绍就
业、输送临时工人、组织生产服务和开展职业培训,为吞吐社会劳动力、搞活劳动制度提供
了新的条件。1983年,组建嫩江县职业高级中学,使职业技术培训阵地得以扩大。1985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工资改革,将等级工资制改为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工资
构成趋于合理;企业工资改革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翌年亦全面实施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