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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森林保护

第三节 森林保护



一、护林防火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清政府颁布禁止砍伐森林、禁止采掘矿山、禁止狩猎捕鱼、禁
止开荒农垦的禁令,对盗伐林木和放火烧山之人,重则处斩,轻则发配,为最早的护林防火
措施。民国3年(1914年)国民政府颁布《森林法》后,县公署在行文中曾有保护林地之条款,
在一定范围内保护了林木。1941年(伪满康德8年)伪县公署曾在科洛南山试烧防火道,意在保
护林木,但同日本侵略者大肆砍伐林木相比,此举乃是“杯水车薪”。
建国后,党和政府将护林防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开展护林防火运动
,其广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1950年,县、区、农场和驻军始设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建
立森林警察队,配备队员100人,专事护林防火;在门鲁河、嘎拉气、石灰窑、六站、八站、
九站、二坑、落马湖、嘎拉河和十二站,分别设立护林防火联络站,每站固定义务联络员2~
3人;在泥鳅至门鲁河之间开设人工防火线1条。1951年3月,县人民政府首次下发护林防火布
告,将每年3月15日~6月15日定为春季护林防火戒严期、9月15日~11月15日为秋季护林防火
戒严期;戒严期内入山须到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申领入山证,入山人员和车辆实行登记制度;
严禁野外用火,野外生产用火须报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山区居
民点、作业点和桥涵周围要打烧60~100米宽防火线;普遍建立防火扑火组织,毗邻地区或单
位分片包干亦建立联防互援组织;一旦发生山火,护林防火指挥部有权调动人员、车辆、马
匹和物资用于扑火,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自是年始,全县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
灭”的方针,执行“有功者奖,毁林者罚”的政策,城乡协调行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护林防
火规定,公路沿线每隔2.5公里设宣传牌1个,公共场所均有宣传设施,单位和住户订有护林
防火公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程度,形成了“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
1952年,国家在县内始设东北内蒙古航空护林总站(后改名林业部东北航空护林局),配备飞
机,用于林区巡航、侦察火情、空投扑火人员和物资;设立内蒙古、嫩江、呼玛护林防火联
防委员会,驻县境北端的嘎拉河联合办公,协调毗邻地区的护林防火行动;开始架设县城至
大岭的护林防火专用电话线路。1953年,始设嫩江、瑷珲、讷河、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鄂伦春自治旗(简称五县旗)护林防火联防委员会,扩大了同毗邻地区的联防。1956年,开
始修筑卧都河至十二站的防火公路(后改为嫩漠公路的一段,1959年通车,全长96公里),架
设县城至十二站的防火专用电话线路。1966年,开始修筑塔溪公社二十五里湾至白云岱林场
的防火公路(1973年建成),全长77.3公里。1970年,开始修筑霍龙门公社红岩大队至四站林
场的防火公路(翌年建成),全长24公里;各林场开始装备瞭望塔等护林防火专用设施。1973
年,又建立圈泡子、十五里湾、尖山子3处护林站。1974年,开始修筑门鲁河北部队农场至四
站林场防火公路(翌年建成),全长18公里。此后,各林场的木结构瞭望塔逐渐改建成钢结构
瞭望塔,开始配备护林防火机动车、对讲机和机动灭火器,森林防火的技术装备不断改善。
1977年5月31日,因全县在春季森林防火中取得显著成绩,受到黑龙江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嘉奖
。到1985年,县内防火公路达到10条、总里程为257.3公里,开辟人工防火线226公里,防火
林道21.5公里,架设通讯线路68公里,设置瞭望塔7个,配备防火宣传车2台、巡逻摩托车6台
、机动灭火器21台、对讲机6部。自1970年有森林火灾记载以来,全县累计发生森林火灾196
次,过火林地3475887亩,每次发生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都紧急抽调人力、物力和运
力进行扑救,同时调查火因并依法追究责任,使森林火灾次数和过火林地面积逐年降低。
二、森林病虫害防治
县内常见的森林病害有落叶松早期落叶病、红松落叶病、黄菠萝叶锈病、樟子松疱锈病
、樟子松瘤锈病、落叶松枯梢病、杨树烂皮病、落叶松根朽病和落叶松癌肿病计9种,其中危
害较大的有落叶松早期落叶病、樟子松疱锈病、落叶松枯梢病、杨树烂皮病和落叶松癌肿病
计5种。常见的森林虫害有西伯利亚松毛虫、落叶松球蚜、红松球蚜、松针毒蛾、古毒蛾、天
幕毛虫、舞毒蛾、杨毒蛾、柳毒蛾、双尾天社蛾、落叶松鞘蛾、杨白潜叶蛾、黄菠萝粉蝶、
树粉蝶、榆紫金花虫、松蚜、柳瘿蚁、杨天象鼻虫、白杨透翅蛾、樟子松扁叶蜂、松梢小卷
蛾和落叶松球果花蝇计22种,其中危害较大的有西伯利亚松毛虫、舞毒蛾、天幕毛虫、杨毒
蛾、柳瘿蚁、榆紫金花虫和樟子松扁叶蜂计7种。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对森林病虫害所知甚少,更无防治活动。1975年,县林业局始
设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并在16个公社和11个林场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点,逐步查明森林
病虫害的种类及分布,为开展防治创造了条件。1979年5月,县林业局在中央站林场首次使用
飞机进行森林虫害防治作业,应用敌敌畏、马拉硫磷合剂防治落叶松球果花蝇,防治面积达
15万亩,经防治虫口密度下降20%。1980年,在中央站林场再次进行防治落叶松球果花蝇作业
,防治面积为6万亩;在高峰林场用高射喷雾器喷洒“六六六”药剂,防治樟子松扁叶蜂,防
治面积为0.6万亩。1982年,开始在四十里河、头道岭和霍龙门3个林场首次防治森林病害,
应用人工施放烟剂法防治落叶松早期落叶病,每年作业面积万亩左右,经连续几年防治取得
较好效果。1983年,在中央站林场使用飞机进行第三次防治落叶松球果花绳作业,防治面积
为6万亩;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开始受理苗木、树种检疫业务,苗木检疫为感官鉴定法,种子
检疫则应用X光机检验,当年共受检苗木59.2万株、种子1.6吨。1984年,在高峰林场采用人
工涂抹松焦油的方法防治樟子松疱锈病,防治面积达0.5万亩,人工割除中间寄主0.2万亩;
在霍龙门林场采用人工投放杀鼠药丸的方法防治人工林鼠害,防治面积0.8万亩,杀鼠率为8
0%。1985年,苗木检疫达到153万株,种子检疫保持在1.6吨左右,并为下年森林病虫害防治
作业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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