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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规模

第四章 畜牧业

第一节 发展规模



一、大牲畜
清代初年,居住在嫩江沿岸的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满、蒙古等民族,就以游牧、
渔猎为生,饲养大牲畜,除鄂伦春族善养鹿外,其他民族善养马,养牛者较少。当时饲养大
牲畜,一是作乘载工具,二是作为肉、乳、毛皮的来源,三是用于交换物品。随着土地不断
开发,形成半牧半农的局面,牛的饲养量增加,成为大牲畜的主体,马退居第二位,骡驴则
少见。到清代未年,种植业上升为主要经济产业,对役畜的需求量猛增,马因行动快捷受到
重视,复为主要畜种,牛又退居第二位,骡驴的饲养量有所增加。
民国2年(1913年),全县饲养大牲畜10720头,其中:马7000匹、牛3000头、驴600头、骡
120匹,平均每户饲养大牲畜2.4头,平均每人饲养0.7头,为县内牲畜饲养量的最早记载。此
后,因政局动荡,战乱不断,人口外流,畜疫流行,大牲畜饲养量逐年减少。民国4年(1915
年),全县大牲畜降至8680头,比1913年下降20.1%,其中:马6595匹、牛1872头、驴213头,
平均每户饲养大牲畜3.5头,平均每人饲养0.5头。民国20年(1931年),全县大牲畜降至6949
头,比1915年下降20%,其中:马5000匹、牛1724头、骡驴225头,平均每户饲养大牲畜2.5头
,平均每人饲养0.4头。到1934年(伪满康德元年),全县大牲畜降至2930头,比1931年下降5
7.8%,其中:马2143匹、牛787头,平均每户饲养0.7头,平均每人饲养0.1头,为民国以来大
牲畜饲养量最少的一年。
解放初期,经过土地改革和大生产运动,畜牧生产有所恢复,到1948年全县大牲畜增至
12897头,比1934年增长3.4倍,其中:马8980匹、牛3917头,平均每户饲养0.9头,平均每人
饲养近0.3头。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农业生产的发展,畜牧生产亦得到恢复并逐步发展。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年),广大农民为发展农业生产,积极筹措资金购买牲畜
,使大牲畜存栏逐年增加。境内国营农场开始饲养大牲畜,但数量较少,仅占全县大牲畜存
栏的1%。1952年与1949年比较,全县大牲畜存栏增长43%,平均每年递增12.7%;县营大牲畜
存栏增长41.6%,平均每年递增12.3%。1952年,全县平均每户饲养大牲畜1.3头,平均每人饲
养0.32头;畜种构成为马占57.3%、黄牛占40.7%、奶牛占0.5%、骡驴占1.5%。此间,全县平
均每年大牲畜拥有量为16334头、县营16216头,比1949年分别提高30.5%、29.5%。
第一个五个计划时期(1953~1957年),正值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土地和大牲畜都随农民
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大牲畜由私有私养改为集体所有统一饲养,使县营大牲畜存栏连年下
降。国营农场正处大发展时期,役畜数量猛增,使全县大牲畜存栏得以回升。1957年与1952
年比较,全县大牲畜存栏增长44.1%,平均每年递增7.6%;县营大牲畜存栏下降8.4%,平均每
年递减1.7%。1957年,全县平均每户饲养大牲畜1.17头,平均每人饲养0.25头;畜种构成为
马占70.5%、黄牛占27.1%、奶牛占2%,骡驴占0.4%。此间,全县平均每年大牲畜拥有量为21
100头、县营17275头,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分别提高17.9%、8.1%。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年),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中推行一系列“左”
的政策,忙于搞“会战”放“卫星”,畜牧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国民经济遇到严重困
难时,有些大牲畜因缺少饲料而饿死或被宰杀吃掉,县营大牲畜存栏继续下跌。国营农场因
体制较稳定,受到的冲击较轻,大牲畜饲养量仍有所增加。1962年与1957年比较,全县大牲
畜存栏增长13.5%,平均每年递增2.6%;县营大牲畜存栏下降0.2%,平均每年递减0.04%。19
62年,全县平均每户饲养大牲畜降至0.76头,平均每人饲养量降至0.15头;畜种构成为马占
58.6%、黄牛占36.3%、奶牛占5%、骡驴仅占0.1%。此间,全县平均每年大牲畜拥有量为2681
4头,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提高27.1%;县营平均每年大牲畜拥有量为15711头,比第一个五
年计划时期减少9.1%。
1963年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后,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错误进行部分纠正,创
造了经济恢复的环境,全县和县营大牲畜存栏得以逐年增长。1966年与1962年比较,全县大
牲畜存栏增长51.2%,平均每年递增10.9%;县营大牲畜存栏增长46%,平均每年递增9.9%。1
966年,全县平均每户饲养大牲畜增至0.85头,平均每人饲养量增至0.17头;畜种构成为马占
44.2%、黄牛占52%、奶牛占3.5%、骡驴占0.3%。此间,全县平均每年大牲畜拥有量为39528头
、县营21449头,比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分别提高47.4%、36.5%。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1976年),因国民经济调整为畜牧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1970年前大牲畜仍保持发展的势头;但政治动乱对畜牧生产的破坏作用甚大,1971年后大
牲畜存栏明显下降;此后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号召战天斗地和科学种田,对畜力和农
家肥的需求增加,1974年后大牲畜存栏又有回升。但“左”的干扰仍较明显,1974年县属社
队曾强迫收回个人饲养的大牲畜386头,限制了个体养殖业的发展。1976年与1967年比较,全
县大牲畜存栏增长28.8%,平均每年递增2.6%;县营大牲畜存栏增长51.7%,平均每年递增4.
3%。1976年,全县平均每户饲养大牲畜降至0.65头,平均每人饲养量降至0.13头;畜种构成
为马占54.5%、黄牛占41.7%、奶牛占2.7%、骡驴占1.1%。此间,全县平均每年大牲畜拥有量
为52977头、县营30476头,比1963~1966年间平均存栏分别提高34%、42.1%。
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后,因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较快,对役畜的需求明显降低
,自1979年起大牲畜存栏明显下降;1982年农村改革全面铺开,集体所有统一饲养的大牲畜
开始作价转卖给农民,承包土地的农民为了适应单独经营开始增加畜力,有的农民转向发展
商品畜,又使大牲畜饲养量大增。到1985年,全县和县营大牲畜存栏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出
现养牛专业户31户,全县平均每户饲养大牲畜为0.59头,平均每人饲养0.14头;畜种构成为
马占33.2%、黄牛占55.4%、奶牛占10.3%、骡驴占1.1%,黄牛和奶牛均有较大发展;活牛上市
2059头,收购牛皮5400张,比1982年分别增长94%、137.9%。1985年与1976年比较,全县大牲
畜存栏增长13.3%,平均每年递增1.4%;县营大牲畜存栏增长36.1%,平均每年递增3.5%。此
间,全县平均每年大牲畜拥有量增至53287头、县营39042头,比“文化大革命”时期分别提
高0.6%、28.1%。
二、猪、羊
清代,本地虽养有猪、羊,但饲养量无考。民国2年(1913年),县内养羊4000余只。民国
4年(1915年),县内养猪4281头。此后,猪、羊饲养量无考。
解放初期,养猪生产尚未恢复,饲养量较少,1948年全县养猪仅2258头。
建国初期,养猪生产恢复较快,1949年末全县生猪存栏数比1948年增长3.3倍,比1915年
增长1.3倍;养羊生产恢复较慢,1949年末全县羊存栏数极少,仅为1913年羊存栏数的3%。经
过国民经济恢复,养猪、养羊发展较快,饲养量猛增。1952年与1949年比较,全县生猪存栏
增长1.3倍,平均每年递增31.8%;县营生猪存栏增长1.2倍,平均每年递增30%;全县和县营
羊存栏均增长1.1倍,平均每年递增27.7%。此间,全县平均每年生猪存栏为20278头,县营1
9982头,比1949年分别提高106.9%、103.9%;全县和县营平均每年羊存栏数为255只,比194
9年提高116.1%。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因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对待家庭养殖业的政策
不明确,加之猪瘟流行、养猪户对预防注射配合的不够,导致1954~1956年生猪存栏大幅度
下降;1957年,对生猪实行派养派购政策,规定多养可以自由出售,生猪存栏开始回升。国
营农场养羊业发展较快,全县羊存栏数大幅度增加。1957年与1952年比较,全县生猪存栏仅
增长7.1%,平均每年递增1.4%;县营生猪存栏下降44%,平均每年递减8%;全县羊存栏增长1
3.2倍,平均每年递增70%;县营羊存栏增长1.4倍,平均每年递增19.3%。此间,全县平均每
年养猪19151头,县营16606头,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分别减少5.6%、16.9%;全县平均每年养
羊1366只、县营441只,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分别提高435.7%、72.9%。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年),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中实行一系列“左”
倾政策,县营生猪存栏一直在2万头上下徘徊;国营农场养猪、养羊发展较快。1962年与195
7年比较,全县生猪存栏增长66.1%,平均每年递增10.7%;县营生猪存栏增长76.7%,平均每
年递增12.1%;全县羊存栏增长210.4%,平均每年递增25.4%;县营羊存栏增长691.3%,平均
每年递增51.2%。此间,全县平均每年养猪37900头、县营20859头,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分
别提高97.9%、25.6%;全县平均每年养羊7012只、县营2406只,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分别
提高413.3%、445.6%。
1963年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后,贯彻“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鼓励发
展家庭养殖业,猪羊存栏猛增。1966年与1962年比较,全县生猪存栏增长61.4%,平均每年递
增12.7%;县营生猪存栏增长23%,平均每年递增5.3%;全县羊存栏增长213%,平均每年递增
33%;县营羊存栏增长212.9%,平均每年递增33%。此间,全县平均每年养猪53768头、县营2
5776头,比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分别提高41.9%、23.6%;全县平均每年养羊21275只、县营1
0483只,比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分别提高203.4%、335.7%。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7~1976年),因在政治动乱中家庭养殖业受到批判,导致1968
年、1969年生猪存栏数下降;1970年后贯彻毛泽东《关于发展养猪的一封信》,猪升为六畜
之首,号召大养特养其猪,提倡一人一猪,重申“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生
猪存栏猛增。但“左”的干扰仍较严重,1972年曾批判“老母猪,小银行”,将繁殖母猪和
种公猪收归集体,使仔猪的来源受到限制;1974年曾将个人饲养的1686只羊收归社队集体,
限制了个体养羊的发展。1976年与1966年比较,全县生猪存栏增长150.4%,平均每年递增9.
6%;县营生猪存栏增长169.3%,平均每年递增10.4%;全县羊存栏增长47.3%,平均每年递增
4%;县营羊存栏增长84.7%,平均每年递增6.3%。此间,全县平均每年养猪101967头、县营4
8159头,比前期年平均饲养量分别提高89.6%、90.7%;全县平均每年养羊47210只、县营243
71只,比前期年平均饲养量分别提高121.9%、132.5%。
1977年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为畜牧业生产提供了发展机遇,但1979年羊皮价格下跌
,1980年粮价上调后造成料肉比价不合理,导致猪、羊存栏下降。1983年全面实行家庭联产
承包责任制后,开始出现专业化的商品猪羊生产,猪羊存栏有所回升,但仍比历史最高水平
差一截。1985年与1976年比较,全县生猪存栏下降31.1%,平均每年递减4.1%;县营生猪存栏
下降14.1%,平均每年递减1.7%;全县羊存栏下降14.8%,平均每年递减1.8%;县营羊存栏下
降26.1%,平均每年递减3.3%。此间,全县平均每年养猪100799头、县营61753头,比“文化
大革命”时期分别提高5.9%、28.2%;全县平均每年养羊49396只、县营29433只,比“文化大
革命”时期分别提高4.6%、20.8%。
三、其它畜禽
清代初年,本地的鄂伦春族善养鹿,既用于乘载又可食肉取皮,但饲养量无考。清代末
年,随着汉族迁入,引进鸡、鸭、鹅等家禽。伪满时期,开始引进家兔,但饲养时间较短、
数量较少。至解放前夕,禽、兔的饲养量无考。
建国后,其它畜禽的种类不断增加,饲养量不断增长。1949年,县内仅有城乡家庭养禽
生产,以蛋、肉自食为主,商品量较少,当年存栏10264只。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家禽饲养量
亦有较大增长。1959年,全县家禽存栏增至76416只,比1949年增长4.6倍,平均每年递增22
.2%;县营家禽存栏增至40551只,比1949年增长3倍,平均每年递增14.7%。1962年,开始恢
复家庭养兔,但数量较少,当年存栏仅916只;全县家禽存栏76478只(比1959年增长0.1%),
县营家禽存栏37909只(比1959年下降6.5%)。1963年,境内国营农场开始饲养梅花鹿和马鹿,
当年存栏76头。此后,因统计制度多变,禽和兔的存栏统计时断时续。1966年,国营农场鹿
存栏225头,比1963年初养时增长2倍。1974年,县营单位开始养鹿,当年存栏74头,占全县
存栏2028头的3.6%。1976年,全县鹿存栏增至2833头,比1966年增长11.6倍,平均每年递增
28.8%;县营鹿存栏增至110头,比1974年初养时增长48.6%,平均每年递增21.9%。1979年,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禽肉、禽蛋、羽绒的需求量猛增,促进养禽业的发展,县城内
出现“养鸡热”,开始推广笼式养鸡,除大批饲养蛋鸡外,肉鸡的饲养发展较快;乡村在大
量养鸡的同时,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商品鸭、鹅养殖业。1980年后,因鹿茸滞销,鹿的饲
养量下降。1982年,县营养鹿达到297头,为历年最高点;县营兔存栏达到1526只,比恢复统
计的1979年增长4.8倍,平均每年递增79.2%。1983年,县内有人率先养貉致富,县城开始形
成一股“养貉热”。至1985年,全县家禽存栏增至977542只,比恢复统计的1979年增长4倍,
平均每年递增30.6%;县营家禽存栏增至500000只,比1979年增长154.4%,平均每年递增16.
8%;全县鹿存栏减至1138头,比1976年下降59.8%,平均每年递减9.6%;县营鹿存栏仅存46头
,比1976年下降58.2%,平均每年递减9.2%;据城镇的不完全统计,养貉达到千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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