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乡镇企业

第五章 多种经营

第一节 乡镇企业



一、发展概况
1953年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刚组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把具有一定技能的社员组织起来,兴办各种手工业作坊或加工厂,始有以手工业为主体的
乡村企业。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乡村企业的数量有所增加。1958年,在“大跃进”和实
现人民公社化中,无视客观经济规律,急于求成,提出“公社工业化”、“农村工业化”、
建设“十厂队、百厂社、千厂县”等脱离实际条件的口号,突击发展社队企业,将原农业社
企业“升级”为公社企业,“平调”生产队的资金、物资和劳力兴办新的企业,一时间各类
工厂、专业队“遍地开花”,仅钢铁公社(今伊拉哈镇)就出现社办企业11个、队办企业27个
,实现了“队队有企业”。1962年,开始部分纠正“大跃进”以来的错误,规定“公社和生
产大队一般不办企业”,遂对社队企业区别情况作关停、拆散还债、转制、保留等处理,其
中保留下来的社队企业为数不多。
经过国民经济调整,农村形势有所好转,到1965年社队企业形成了发展的势头。特别是
毛泽东发出“五七”指示后,提倡社队兴办集体所有制的小工厂,许多公社恢复原有的企业
,还新办一些食品加工、铁木加工、建材生产等企业。社队企业较发达的伊拉哈公社,社办
企业达到10个、队办企业25个,社队企业从业人员480人。但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坚持“
以阶级斗争为纲”,有些社队企业被诬为“弃农经商”“走资本主义道路”,遭到扼杀,限
制了社队企业的发展。1976年6月,县革委设立社队企业管理科,各公社设立社队企业管理站
,始对社队企业实行统一管理,终因受“左”的思想束缚,年底时社队企业仍不足百家,从
业人员1280人,拥有固定资产141万元,当年产值262万元,总收入221万元,经营利润26万元

1977年后,在拨乱反正中放宽农村经济政策,社队企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78年6月,
县社队企业管理科在嫩漠公路153公里以东新建小型煤矿,年产煤万吨左右,县社企科始有直
属企业。是年,社队企业增至144个(县办1个、社办32个、队办111个),从业人员增至2925人
,固定资产增至618万元,年产值达639万元,总收入608万元,经营利润55万元。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革委先后发出有关发展社队企业的规定,后又把
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突破口”,县内新建一批亚麻加工、机械制砖、机
制面粉、大豆浸油、保温砌块、珍珠岩矿砂、保温建材、石灰石、粉丝加工、食品加工等乡
镇集体企业;农民办起米面加工、榨油、酿酒、食品加工、铸造、制材、烘炉等小工业,小
卖店、饭店、修表、理发、镶牙、被服加工、照像等服务业,机动车、畜力车、手推车等运
输业,豆腐、粉条等季节性加工业;集体企业还与外地企业、部队农场、其他部门合资联办
企业。1983年5月,县乡镇企业局煤矿移交省地方煤炭总公司,改组黑龙江省黑宝山煤矿。为
提高乡镇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共举办建材生产、产品质量、企业管理
、财会统计等培训班19期,培训550人;选派105人参加省、地乡镇企业培训班;另有6人参加
大、中专专业函授学习。到1985年底。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2907个,为1978年的20倍;从业
人员总数7507人,比1978年增长1.6倍,其中:乡办企业1513人、村办企业1051人、乡企局直
属企业418人、联办企业32人、个体企业4493人;年产值2525万元,比1978年增长3倍,其中
:乡级957万元、村级344万元、县级137万元、个体1087万元;年收入2224万元,比1978年增
长2.7倍,其中乡级781万元、村级351万元、县级129万元、个体963万元;实现利润285万元
,缴纳税款59万元,比1978年增长5倍。
二、,总体结构
1978年以前,乡镇企业在所有制结构上为单一的集体所有制;在产业结构上仅有农业企
业、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三类;在组织结构上只有社办、队办两类;在经营结构上以维修企
业为主,生产企业较少;在产品结构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类产品全部内销。1979年后,
乡镇企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所有制、层次、产业、经营、产品等构成均日趋健全或多样
化。到1985年,乡镇企业构成状况是:
所有制结构 由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两类企业构成。集体所有制企业为135个,占全
县2907个乡镇企业的4.6%,不仅有乡、村两级集体企业,还有县级集体企业和集体企业与全
民企业合资的联办企业。个体所有制企业为2772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95.4%,不仅有农户独
资的个体企业,还有农户合资联办的私营企业。
层次结构 可分乡镇办企业、村办企业、县乡企局直属企业、企业合资联办企业、农民
联户企业和农民个体企业六个层次。乡镇办企业为54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1.9%,分布在16
个乡镇,占全县18个农村乡镇的88.9%。村办企业为70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2.4%,分布在6
2个村,占全县320个村的19%。县乡企局直属企业为5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0.2%。各类合资
联办企业为6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0.2%。农民联户办企业为16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0.5%。
农民个体企业为2756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94.8%。
产业结构 以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为主体,商业企业、饮食企业和服务企业数量不
等,建筑业企业和农业企业比例最小。工业企业为1521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52.4%,其中:
乡镇办34个、村办37个、县乡企局办3个、企业联办5个、农户联办16个、农民个体办1426个
。交通运输企业为760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26.1%,其中:乡镇办6个、村办4个、农民个体
办750个。商业企业为446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15.3%,其中:乡镇办3个、村办2个、县乡企
局办1个、企业联办1个、农民个体办439个。饮食业企业为80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2.8%,其
中:村办2个、农民个体办78个。服务业企业为51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1.8%,均为农民个体
企业。建筑业企业为33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1.1%,其中:乡镇办11个、村办13个、县乡企
局办1个、农民个体办8个。农业企业为16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0.5%,其中:乡镇办4个、村
办12个。
经营结构 以生产企业为主体,劳动服务企业和商业服务企业比例居中,维修企业比例
最小。生产企业为1560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53.7%,其中:乡镇办41个、村办65个、县乡企
局办3个、企业联办5个、农户联办16个、农民个体办1430个。劳动服务企业为762个,占乡镇
企业总数的26.2%,其中;乡镇办6个、村办5个、县乡企局办1个、农民个体办750个。商业服
务企业为567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19.5%,其中:乡镇办6个、县乡企局办1个、企业联办1个
、农民个体办559个。维修企业为18个,占乡镇企业总数的0.6%,其中:乡镇办1个、农民个
体办17个。
产品结构 乡镇企业生产的产品分为生产资料产品和生活资料产品两类,产品销售以内
销为主,极个别品种出口外销。生产资料产品主要品种的年产量为红砖3659万块、火山浮石
砌块4千立方米、珍珠岩矿砂4千吨、珍珠岩膨化粉5千立方米、原煤2.2万吨、发电量450千度
。伊拉哈镇砖厂生产的红砖,被评为全省乡镇企业优质产品。生活资料产品主要品种的年产
量为豆油1073吨、面粉18160吨、粉条263吨、白酒51吨、都柿汁20吨。海江镇红星村浸油厂
生产的豆粕为唯一的出口外销产品,累计出口4000吨。
三、主要企业
海江镇红星村企业群体 70年代中期,红星大队就办起为本队生产和生活服务的榨油点
、磨面点和小烘炉3个小企业。到1978年,这里的绝大多数劳力仍挤在7359亩耕地上,虽精耕
细作,平均每人年收入已达258元,成为县内收入较高的队,但人多活计少的矛盾已很突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队领导班子利用日益好转的环境,开始筹建集体企业。1980年10
月,红星大队与所在地的海江公社共同投资62万元,动工新建一座日处理大豆30吨的机械化
浸油厂,自建厂房2500平方米,购进较先进的生产设备,形成从进料、筛选、轧坯、蒸发、
浸出、水化到出油入库全部由仪表控制的生产线,于1981年11月建成投产,取代原有的榨油
点,投产当年不足二月就创产值13.7万元,收入9万元,利税2.3万元。1982年浸油厂产值增
至157.9万元,收入增至30.7万元,利税增至14万元;是年又开始新建年产混合饲料3000吨的
加工厂。1983年,新建日处理小麦10吨的机械化面粉厂,取代原来的磨粉点。1984年,将集
体所有的载重汽车2台、大型胶轮拖拉机4台和小烘炉等集中管理,组建村服务公司;农民开
始兴办个体企业,已出现一批奶牛专业户。1985年,红星村在县城新建900平方米楼房,组建
红星农工商公司,成为县城内第一户农村企业;与北京军区空军农场合资,新建年产珍珠岩
矿砂万吨的加工厂,使村办集体企业达到6个,拥有固定资产180万元。全村集体企业安排劳
动力155人,占全村331个劳动力的46.8%;在集体企业职工中,现有技术员5人、检质化验员
3人、各种技术工人63人,占职工总数的45.8%,形成了一支离土不离乡的技术骨干队伍。农
民个体锯材、运输、挂面加工、豆制品、酱油、小卖店、饭店等工商企业增至57个,奶牛专
业户增至77户,占全村298户的45%。全村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80万元,比1978年的47.5万元增
长7倍;工业产值达到247万元,占总产值的65%,比1980年增长17倍;平均每人收入达到102
2元,比1978年增长3倍。浸油厂盈利后,先后调出资金18.5万元,资助本村实现自来水供水
到户、修筑4条砂石道路、补助农民建设住宅2400平方米。
墨尔根乡立新村企业群体 立新村位于县城郊区,是半农半菜的农业生产单位,全村拥
有耕地6120亩,平均每人占有耕地不足3.3亩,平均每人年收入不足150元。为实现共同富裕
,立新大队于1976年建起综合厂,内设农机具修理、苦土瓦、木材加工、制砖、玻璃纤维5个
车间和建筑维修、农机服务2个专业队。1977年,新建林场1处,由综合厂统一经营。1978年
,综合厂增设木器加工车间、孵化车间、运输专业队和缝纫、理发两个专业组,撤销制砖车
间。1979年综合厂增设饲料加工车间,将孵化车间转包给社员经营。1980年,综合厂增设粉
条、冰棍、轮胎翻新3个车间;社员开始兴办粉皮、照像等个体企业。1981年,轮胎翻新车间
下马。1983年,苦土瓦车间改为水泥瓦车间,粉条车间改为粉丝车间,冰棍车间下马;与县
供销合作社合资新设联营商店;至此,联合厂拥有水泥瓦、玻璃纤维、粉丝、木材加工、饲
料加工、木器加工、农机具修理7个车间,运输、建筑维修、农机服务3个专业队,1个林场,
1个联营商店,缝纫和理发2个专业组,计14个经营单位。到1985年,综合厂年生产水泥瓦2万
片,年处理马铃薯原料120吨生产粉丝75吨,年产玻璃纤维35吨,年加工木材400多立方米,
累计造林30亩;农民个体运输队、工程队、五香瓜子厂、粉坊、豆腐坊、粉皮加工点、小卖
店、饭店等企业增至31个;乡镇企业转化劳动力150人,占501个劳动力的29.9%;乡镇企业产
值为122.3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182.3万元的67.1%,其中集体企业产值为78万元,占63.8%
;农民平均每人年收入增至502元,比1978年的146元增长2.1倍。

@img7WK00XK.jpg^JPEG^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