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电报
第四节 电报
一、网路、设备
光绪十二年(1886年),清政府为加速边情传递,开始筹建南起吉林,途经齐齐哈尔和墨
尔根,北至海兰泡(今苏联布拉戈维申斯克)的有线电报线路,翌年建成开通。光绪二十六年
(1900年),沙俄侵占黑龙江地区,该线路中断,7年后始得恢复。
民国初年,架设南起嫩江,途经呼玛,北至漠河的有线电报线路。
伪满时期,县内有线电报电路计3条,分别通往齐齐哈尔、北安和县观象台(气象台);日
本侵略军设有无线电台,专供军用。县电报电话局的收发报设备有“莫尔斯”电报机和音响
人工电报机。
解放当时,电报线路和设备遭到破坏。1946年3月,恢复了县城至齐齐哈尔有线电报电路
,配备音响人工电报机1台。1958年,增配短波发信机,专供防汛、防火或特殊情况使用,定
时与齐齐哈尔会晤。是年,多宝山铜矿开始租用哈尔滨长途电信局无线电台,与哈尔滨保持
无线电通信联系。1959年,县邮电局开始装备电传打字机,开通至齐齐哈尔电传电路;利用
九三荣军农场电话线路,开通嫩江至九三人工电报电路。1973年,嫩江至齐齐哈尔无线电路
改至黑河,嫩江至黑河人工电路改为电传电路,嫩江至齐齐哈尔电传电路改为人工电路。19
82年,原有的有线电报人工电路全部改为电传电路,新架县城至九三有线电报电传线路。
1985年,县邮电部门电报电路实有11路,其中有线电路10路(由县邮电局报房分别与黑河
、齐齐哈尔、九三、伊拉哈、科洛、塔溪、联兴、临江、长福、前进相联),无线电路1路(嫩
江至黑河),可同全国各地保持电报通信往来,比1949年增长10倍。主要电报设备达13部,比
1949年增长12倍。
二、业务
光绪十三年(1887)墨尔根设电报房后,始有官用电报业务。1933年(伪满大同2年)增设电
报电话局后,始有民用电报业务,但电报的受理和收发均由日本人直接掌握。此间,电报业
务量无考。
解放后,县邮电局即受理国内电报和国际电报,1946年去报量为459份。建国初期国内电
报分为:军政、水情、天气、公益(灾情和疫情)、企业、新闻、普通、公电和书信9种,后改
为天气、水情、公益、政务、新闻、普通、汇款和公电8种。另据电报种类和收报人属地,办
理特急、加急和邮送特别业务。电报业务量呈持续增长之势。到1985年,去报量达125239份
,比1949年增长61.6倍,平均每年递增12.2%;电报通信质量有所提高,电报发报逾限率降至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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