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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电话

第五节 电话



一、网路、设备
民国8年(1919年),日本军队在城南租房5间,设置电报电话,专供自用,为电话之始。

1933年(伪满大同2年),日伪当局增设县电报电话局,为强化“联防”,架设嫩江至讷河
、齐齐哈尔、德都、北安、额尔和(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额尔和乡)长途电话线路和县
城至伊拉哈、霍龙门、博霍头(今墨尔根乡长江村)、前何家(今前进乡永胜村)、西孟家庄(今
海江镇西孟村)等县内电话线路,市内电话线路通往日军机构、伪机关团体、商号和权贵宅弟
,日本侵略军和伪警务系统均设有专用电话线路。县电报电话局和日军机构拥有磁石式电话
交换机容量600门,实占500门;长途台和日军专线台均由日本人值机,300号以上电话多为日
本人所用。伪警务系统自备磁石式电话交换机容量100门,其线路和设备均自用自修。
1945年解放之初,电话设备被苏军拆走,电话网路解体。1946年3月,县政府将原伪警务
系统电话交换机拨给县邮电局,修复县城至齐齐哈尔长途电话线路和市内电话线路,县内电
话线路里程仅65公里,交换机实占容量50门。1949年,修复县城至讷河、额尔和长话线路;
农村电话线路通至双山和伊拉哈;九三垦区开始自建单机串联电话系统。1953年,邮电部门
接管县城至塔溪的林业线路,开通县城至科洛、塔溪农村电话;九三垦区始装电话交换机,
为最早的非邮电部门自营的电话交换机。1956年,新建县城至海江、前进、长福等农村电话
线路,农村邮电支局始装磁石式电话交换机;县林业部门自建县城至嘎拉河护林防火电话线
路,建立单机串联电话系统。1958年,县邮电局开始分设长途电话交换设备,林业部门始装
电话交换机。1960年,开通县城至霍龙门农村电话线路,县邮电局新增长话载波终端机,使
3条长话线路成为截波线路。1963年新增县城至哈尔滨长话直达线路。1964年新增县城至黑河
长话线路。此间,新增县城至临江、联兴农话线路,达到公社驻地全部通电话。1967年,新
增县城至北安、德都、加格达奇、大杨树等长话线路,县邮电局始装会议电话终端机。1968
年始装长话载波增音机,通话质量明显提高。1973年,黑龙江省长途线务总站在县内设立线
务段,专事长话线路管护。1975年,县邮电局电话综合工程竣工,新装的1千门纵横制自动电
话交换机交付使用,市内电话实现自动化,成为东北地区最早使用此类电话交换设备的县份
;同时装备一批新型电话配套设备,加快了电话通信现代化进程。
1985年,县内电话线路总里程3084公里,其中:邮电部门637公里、非邮电部门2447公里
,比1949年增长16.5倍,构成联结内外和城乡的电话通信网。电话交换机总容量6598门,其
中:邮电部门1798门、非邮电部门4800门,比1949年增长近32倍;在交换设备容量中,自动
式2090门、共电式2438门、磁石式2070门。实装电话3575部,其中:邮电部门1115部、非邮
电部门2460部,比1949年增长34.6倍。
二、业务
1933年(伪满大同2年),始有民用电话业务,业务量无考。
1946年组建人民邮电之初,只受理长途电话和市内电话,是年长话出口1350张。1949年
,开始受理农村电话和国际长途电话。
建国后,市内电话分为普通电话、公用电话、合用电话和复用电话4种类型,办理正机、
副机、中继线、专线、用户交换机、分机、杆线、管道等项的申报、初装、变动、维修、租
用和收费业务。长途电话分类接续,计时收费。农村电话分为区内电话(指同一交换机网络内
部通话)和区间电话(指非同一交换机网络间通话)2类,区内电话按市内电话计费,区间电话
按长途电话计费。此间,电话业务量呈稳定增长之势。1985年与1949年比较,电话户数增长
10.4倍,长话业务量增长26.1倍。1985年与1952年比较,电话收入增长29.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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