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标准计量

第四节 标准计量



一、标准化
解放初期,县公粮仓库开始执行粮食质量标准,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检验,为县内最
早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检验。建国后,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日趋完善,质量标准日趋健全,保证
了入库粮食的质量。1972年后,县机械厂生产的台式钻床,采用GB6805-86标准,其产品除
国内销售外,还向东南亚国家出口,为地方产品采用的第一项标准。
1978年复设县标准计量科后,开始固定专人推进标准化管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
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和推行机械制图、形位公差2项国家标准,共举办培训班3期210人次,转
发有关资料450套,还深入企业开展宣传、组织技术人员座谈,为实施标准化管理作准备。1
979年:在县工业科配合下,对产品标准进行清理,共清查65种产品,其中:有标准产品仅1
3种、无标准产品达52种。1980年,县粮食科始设中心化验室,专事粮食检验监督工作,为县
内第一个质量检验监督机构。1983年,开始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抽检产品主要是食品
和建材,食品每年抽检4次(由县标准计量管理机构自检),建材每年抽检2次(均送外地检验)
;当年共抽检19个企业32种产品,质量合格率为65.6%;对不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
低劣的企业提出警告,限期改正或处以罚款。1984年,始设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主持县
内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验。1985年,县内62家生产企业的209种产品,执行国际标准的3种、
国家标准的22种、部颁标准的59种、企业标准的81种,产品标准覆盖率为78.9%,无标准产品
为44种,占产品种数的21.1%;县标准计量局共收集各类标准2000多个,先后为企业复制标准
千余个、提供服务百余次。是年,县人民政府颁发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施办法》,县粮
食局中心化验室改为粮油检验监测站,县属生产企业和产品收购部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增至78
个,拥有专业人员307人。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自检产品能力增至14类108种,占有标准产
品的65.4%,建起105种产品的质量档案,占地产产品种数的50.4%;当年抽样检验51种产品,
合格率为79%,累计抽检101种产品600多批次,向财政部门上缴罚款1.1万多元。全县有4种产
品评为部优产品,有4种产品评为省优产品。
二、计量
清代和民国时期,本地市制、英制、俄制、公制和日制计量单位并存,因无专门管理机
构,计量制度处于混乱状态。伪满时期,多采用市制计量单位,公制计量单位使用较少,其
他计量单位停用。
建国后,贯彻国家颁布的法令,县内的计量制度得到统一,计量器具检定和计量管理从
无到有,逐步加强。195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后,是年设立县计量检
定所,始有计量器具检定。建所初期,缺少量块和块规,为开展线纹检定,自制塔式千分尺
检具1套,经省标准计量局审检批准按五级专用量块投入使用,省标准计量局曾总结此项经验
并在全省推广。1964年,开始装备计量标准器,配备四等标准砝码(20公斤组,准确度±100
0毫克)1套,始对地中衡、台秤、案秤、木杆秤及各种专业秤进行检定。1977年,配备三等标
准砝码(10公斤组,准确度±100毫克)1套,始对4~5等公斤组砝码、5~9级10~20公斤天平
进行检定。1984年,配备二等标准砝码(200克组,准确度±0.5毫克)1套,始对3~9级200克
以内天平、3~5等克组砝码进行检定;配备三等杯型压力计(300毫米,准确度±1毫米)1台,
始对表式血压计、台式血压计进行检定;配备三等活塞压力计(0~6及0~60毫帕斯克,准确
度±0.01)各1台,始对0~6、0~60毫帕斯克压力表和氧气表进行检定。是年,开始通过企业
计量定级、升级和“计量信得过”活动,加强计量管理。1985年,县计量检定所的标准器受
检率达100%,已对分布在社会上的3类18种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其中:长度类有千分尺、游标
卡尺、百分表和内径百分表,力学类有地中衡、台秤、木杆秤、戥子、体重秤、邮政秤、天
平、架盘天平、砝码、压力表、氧气表、血压计和血压表,化学类有酒精计,累计检测计量
器具180200台件,占计量器具拥有量的30%。县内已有2个单位建起计量室,加强计量监督;
有3个企业获得国家二级计量合格证书,有1个企业获得国家三级计量合格证书,分2批评出2
5个“计量信得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