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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地震监测

第六节 地震监测



一、机构
1976年7月28日唐山大地震后,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是年11月1日设立嫩江县地震工作办
公室,与县气象站合署办公。地震办公室先后在县气象站、七星泡农场气象站、山河农场气
象站、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科洛中学、伊拉哈中学、海江中学、县直机关麦海知识青年
点和地震办公室设立地震监测点,在人口稠密地区形成地震监测网。1980年6月,县地震办公
室并入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年8月,省人民政府在佳木斯市召开全省地震工作会议,决定削
减地震机构,整顿地震监测网点,会后县内只保留县气象站、七星泡农场气象站和山河农场
气象站3个地震监测点,其余7个监测点停用。1984年机构改革时,县地震办公室改为县科学
技术委员会地震组,监测点无变动。
二、监测
1976年,地震监测项目有土层地应力、土地电、水氡和地温4个项目,监测设备有测氡仪
SD、应力仪、电导仪和95型点温仪各1台。1980年调整地震监测网点后,只保留土层地应力和
土地电2个监测项目。1984年,根据国家地震局关于清理监测项目和资料的部署,县科委地震
组对县气象站和七星泡农场气象站的土层地应力、土地电观测资料进行了清理,将清理结果
报送国家地震局,经专家对全国清理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确认:土层地应力观测的主体不是
构造应力,而是外自然合力(阳光、雨水、温度和地下水)通过土层传递作用于探头的一种效
应,不能作为地震前兆的预测手段;土地电观测到的极化电位差,是不具备科学仪器装备条
件的一种探索实验的方法,尚未进入实用阶段。据此,1985年底停止土层地应力、土地电2个
监测项目的观测,并据省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拟开展地下水位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