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村建设
第二节 乡村建设
一、集镇建设
清宣统元年(1909年),嫩江府始设区乡建制,农村区乡机关驻地开始成为区域性中心,
均建有公署、警察、学校等公用建筑,私营商业、服务业和加工业建筑亦随之出现。伪满时
期,日本侵略者为强化殖民统治,大量增设机构,邮政网路下伸,集镇的公用建筑随之增加
;驻有日军和“开拓团”的地方,均新建、改建砂石道路、改善驻地与集镇或县城之间的交
通运输条件。
建国后,集镇建设进入大发展时期。自1953年起,随着区乡内设机构的增加,公用建筑
亦有增加,房屋结构以土草为主,少部分为“一面青”(前为砖墙、其余三面为土墙)混合结
构。1956年,开始在“四旁”(村旁、路旁、宅旁、水旁)植树,集镇的绿地有所增加。1958
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公社机关、学校、供销社、卫生院、邮电所、信用社等单位,开始修
建砖木结构公用建筑,职工住宅亦相应增加。1962年后,公社普遍建立农机站和社办企业,
新建一批厂房和仓库。靠近火车站水塔的伊拉哈、双山两个集镇,开始使用自来水;其他集
镇则开始普及室内“卫生井”或手压水井。1972年,伊拉哈公社建成拥有946个座席的俱乐部
,其他公社随后也修建电影院、文化站等文化建筑。此间,集镇新建一批砖木结构住宅,民
用建筑的标准又有提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镇的商业服务业、加工业和文化娱乐发
展较快,专用建筑大量涌现。伊拉哈镇建成全长1500米的商业街,路南为砖木结构店铺计47
座,路北为固定摊位;其他集镇亦在中心区开辟集贸市场,新建一批商业服务建筑。在创建
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中,集镇普遍整修道路,开展义务植树和种花种草,改善环境。1985年
,县建委完成了海江、伊拉哈、多宝山3镇和前进、长福、临江、联兴、科洛、塔溪、霍龙门
、白云、麦海、座虎滩、门鲁河、卧都河12乡的集镇规划,已报经黑河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实
施。至1985年底,县内17个集镇,共有公共建筑16.8万平米(其中楼房0.75万平米)、民用建
筑19.5万平米(其中楼房0.3万平米、砖木结构8.15万平米);整修街道66条,全长74.6公里,
其中砂石路面30.6公里;集镇自来水工程达到4处;公共绿地面积达20.7万平米,平均每人占
有绿地1.3平米。
二、村屯建设
金代,本地就建有村落。县内海江镇西孟村存有金代村落遗址1处,占地面积10公顷,村
外有窑址1处,村内布局及消亡时间无考。
清代初年,原居黑龙江流域的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迁来定居,形成第一批现代村落(当时
称“流寓”)。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复设驿站,形成站民村落;二十五年(1686年)始设官
庄,自成村屯;二十八年(1689年)新设满洲(满族)村屯,二十九年(1690年)新设汉军(汉族)
村屯。此后,官庄数量不断增加,还新设回民(回族)、直民(河北移民)、奉民(辽宁移民)等
村屯。满、鄂温克、达斡尔民族和站民,多建朝南正房,南面开门,南、西开窗,以土打墙
或造“拉合墙”(以木杆为骨架,上挂草辫,两面抹泥而成),房顶苫草,外屋设置锅灶,里
屋南、西、北三面设火炕,在山墙外约1米处单设烟囱。回族和汉族所建正房西墙无窗,居室
只设南北坑、还因陋就简,常建“马架子”(较小的厢房,南面开门,进门为灶间,里面为居
室搭火炕)和“地窨子”(半地下房,地面下挖1米许,上用木杆搭成人字架抹泥苫草,冬暖夏
凉)。村屯道路系车轧人踩而成,未经修筑。饮水靠开挖大口土井或就近取江河水解决。民国
和伪满时期,地主、乡绅开始修建“四合院”或以正房为主体、另建东西厢房、自成庭院的
住房;普通农户的住房无变化。
建国后,村屯建设变化明显。50年代,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出现,打破了历来只建住
房的格局,先后修建办公室、仓库、马棚等集体所有的公用建筑,有条件的村屯还修建学校
等公用建筑;新建住房虽仍采用土草结构,但多建正房,注重美观适用,标准有所提高;开
始整修道路、设水源井盖、建家庭猪圈、在“四旁”植树,村屯环境得到改善。60年代,普
遍修建农机库、农机停放场等公用建筑,有的村屯建起晒麦场;开始新建“一面青”住宅,
安装大玻璃窗,普及室内“卫生井”。70年代,新建一批砖木结构房屋,采用灰棚或泥棚,
用白灰粉饰墙壁,建筑标准明显提高;有些村屯开始整修砂石道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所有的房屋多作价转卖给农户,个体商业、加工业建筑迅
速增加;住房建设向美观、宽敞、舒适的方向发展,出现了一些外墙用水刷石挂面、室内铺
地板厨房铺“马赛克”、用涂料粉饰的房屋,几代人同居一室的现象已不多见;伴随文明村
建设,形成自办自来水、义务植树和种植花草的新气象,村屯环境明显改观。到1985年底,
全县420个自然屯,拥有房屋建筑276万平米,人均占有住房达13.7平米;共整修村屯内道路
1480公里,其中砂石路占17%;有17个村屯建成自来水工程,有57个村屯建成机电水源井,占
村屯总数的17.1%;树木保有量达21.6万株,绿地面积达48.3万平米,平均每人占有绿地2.4
平米。
三、农林牧场驻地建设
1949年,东北人民政府在县内建立第一批农场,除就近利用伪“开拓团”旧房外,新建
一批窝棚、“马架子”房和土草房。1953年,国营农场组建建筑工程队,在各作业区修建办
公室、修理厂、仓库、小学校、医务所、商店、食堂、集体宿舍等公用建筑,还新建一批住
宅。1958年,开始修建砖木结构住宅和水泥晒麦场。1962年,开始修建俱乐部、浴池等建筑
。1963年,农场普遍开展“四旁”植树,九三农垦局驻地开始兴建自来水工程。1968年,农
场开始拆除建场初期的土草房,改建两室一厨的新住宅。1979年后,开始修建标准化的农具
场、俱乐部、教学楼、住宅楼、办公楼等新建筑。1980年,九三农场局驻地建成柏油马路1条
,路长4公里。到1985年底,县内的11个省属农场、50个外驻农副业生产基地、12个县属林场
和3个县属农牧渔场,实有房屋342.6万平米,其中:办公建筑69.3万平米(占20.2%)、生产建
筑81.9万平米(占23.9%)、福利建筑25.3万平米(占7.4%)、住宅建筑166.1万平米(占48.5%);
九三农场局驻地、山河农场、四十里河林场和8个农副业基地实现了供水自来水化;整修道路
137公里,其中:柏油路4公里、砂石路133公里;环境绿化面积39527亩,平均每人占有绿地
146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