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境保护
第四节 环境保护
一、环境状况
清代初年,墨尔根副都统辖区为天然林海,山青水秀,植物茂盛,鸟兽繁多,形成了良
好的生态环境。此后,自然资源不断开发,森林和草原遭到破坏,特别是日本侵略者为掠夺
林木将原始森林砍伐殆尽,破坏了嫩江大地的天然屏障,生态环境趋于恶化,野生动植物种
类和数量大大减少,自然灾害的频率逐渐增加。
建国后,环境污染从无到有、由轻到重,自然资源开发由少到多,环境进一步恶化。建
国以来,耕地面积由占总面积的2.8%猛增至占23.8%,新增的474万亩耕地中,宜农地虽是主
体,但毁林毁草和超坡开垦而成的耕地亦占一定比重,不仅毁坏了原始植被,还导致水土流
失,形成水土流失面积170.1万亩,其中耕地114.5万亩,成为全省14个水土流失重点县之一
。伴随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对物质需求的日益增加,盲目地大量砍伐森林、猎取野生动物、采
集野生植物,再加上森林火灾、其他灾害等原因,森林覆盖率由39.7%降至25%,许多珍稀野
生生物濒临灭绝,大宗野生生物的资源量亦大幅度下降。伴随工业的发展,废水、废气、废
渣污染日渐加重。据1985年对73处废水污染源和115个排污单位普查的数据,在现有生产规模
上,每年向江河排放废水461万吨,内含各种污染物19994吨,其中:悬浮物6374吨、铜锌0.
05吨、酚1吨、硫化物11.76吨、六价铬0.02吨、氰化物0.02吨、苯胺0.01吨、化学耗氧量90
76吨、生物耗氧量4528吨;废水污染的重点地区为嫩江干流窝理河口以下、老莱河和县城地
下浅水层;全县每年排放废气污染物17791吨,其中:二氧化硫1322吨、氮化物1969吨、粉尘
14094吨、一氧化碳406吨;全县每年产生废渣10.8万吨,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县城内已
形成工业噪声污染源5处,声级为75~80分贝,主要街道交通噪声污染声级为70~90分贝,建
筑噪声污染声级为70~90分贝,高音喇叭噪声污染声级为90~95分贝,已成为环境公害之一
。伴随农业技术的推广,县内使用农田化学药剂达29种,年用量90吨,其残毒进入生态食物
链,正威胁人的健康。
二、保护与治理
建国后,国家和省制定了一系列保护自然资源的法令和政策,县内先后采取了打击乱砍
盗伐、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鱼类和野生动物、开荒须经有关部门协审并由各级政府批准、
保护草原等措施,通过保护自然资源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由于环境污染日益严重,19
76年县革委设立“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治理领导小组,责成县基本建设科负责日常工
作,但因既无统一规划又无专项资金,治理工作停留在宣传教育阶段,未取得实质性成果。
1981年,县政府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开始收缴排污费,但未能开展环境治理工作。1984年
,全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使环境治理得以起步。省属嫩江糖厂开始兴建
日处理废水2600吨的氧化塘,产生工业废渣的单位开始采取回收或综合利用措施,钢渣基本
作到回收利用,煤渣已有10%用于制砖,其他废渣开始作填埋处理。城镇的生活垃圾集中清运
后作填埋处理,留作造林用地。对高音喇叭进行限定性治理,城内交通管理得到加强,噪声
污染有所控制。按照黑河地区环境监测站的统一规划,在科洛河河道上设立4个监测断面,开
展经常性监测工作。1985年,完成对主要污染源的普查,建立防污染档案23本、污染源调查
卡片81张、排污收费档案1套、分卡141张。对造纸厂、毛纺厂、列车电站和九三农场局等重
点污染源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对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坚持实行“同时治理污染”的措施
,减少了新的污染源。县城内改造锅炉73台283.8吨位,占锅炉总数的42%,使工业废气和烟
尘排放量大大降低。但有些排污单位只顾短期利益不愿承担社会责任,有的资金短缺,仍有
一批污染源尚未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