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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副产品价格

第十六章 物价

第一节 农副产品价格



一、农产品
清代末年,墨尔根的农牧业生产虽已初具规模,但生产力低下,农产品价格随丰歉而涨
落,变动幅度较大。光绪十六~三十年(1890~1904年),谷子每石价银0.95~3.50两,小麦
每石价银1.87~4.00两,黑豆每石价银1.50~3.50两,荞麦每石价银0.70~2.50两。宣统二
年(1910年)正月,小麦每斗售价官帖4.6吊,荞麦每斗1.8吊,糜子每斗2.5吊,谷子每斗2.6
吊;但五、六月间连降大雨,因洪涝成灾粮价暴涨,七月中旬粮价最高时,小麦每斗售价70
吊,荞麦每斗40吊,糜子每斗50吊,谷子每斗50吊,均上涨数十倍;是年末粮价大幅度回落
,却仍比年初高出1倍。
民国年间,政局动荡,自然灾害频繁,粮价一直居高不下。民国15~18年(1926~1929年
),小麦每斗(合29公斤)售价江钱360~750吊,谷子每斗(合20公斤)100~330吊,糜子每斗(
合22.5公斤)185~350吊,养麦每斗(合20公斤)120~190吊,大麦每斗(合27公斤)160~290吊
,小米每斗(合31公斤)390~1850吊;其中民国15年(1926年),白面每斤46吊,稷米每斗(合
31公斤)2200吊,高粱米每斗(合31公斤)2200吊。
伪满初期,日本侵略者和伪政权大肆掠夺和盘剥,有些商人则乘机囤积粮食,抬高市场
价格。1934年(伪满康德元年),小麦每公斤售价伪国币0.09元,玉米每公斤0.08元,燕麦每
公斤0.04元,面粉每公斤0.20元,大米每公斤0.12元,小米每公斤0.06元。1940年(伪满康德
7年),日伪开始推行“物资配给制”、“限价”、征收“出荷粮”等强制措施,官方收粮价
和粮食配给措施出台,但因物资缺乏,倒卖粮食风行,又形成了黑市价格。当年官方收购原
粮每公斤价格:小麦0.08元,大豆0.12元,玉米0.07元,谷子0.06元,荞麦0.04元,燕麦0.
04元;商人背地收购原粮一般比官方价格高出1倍;成品粮配给价每公斤为:白面0.16元,小
米0.10元,玉米面0.08元,玉米@d:嫩江县志imagesHZ690394ZA.jpg0.06元,豆油0.26元
;成品粮的黑市价格一般高出1倍,不向平民配给的大米每公斤高达0.80元。此种价格一直延
续到伪“满洲国”崩溃时止。
解放初期,因处于全国解放战争,后方生产正在恢复之中,农村交公粮后的余粮由公营
粮栈收购或自由交易,粮商乘机倒买倒卖,故市场粮价不断上涨。当时农产品价格可分公营
粮栈收购和市场调节两种价格。1946年3月~1949年4月,公营粮栈累计收购大豆、玉米、谷
子、杂粮4454吨,支付购粮款927558万元(东北流通券),平均收购每公斤大豆0.198元(已折
为人民币,下同)、玉米0.109元、谷子0.091元、杂粮0.36元,价格较为适中且无波动。市场
调节价则大大高于收购价,而且波动大、上涨较快。据1948年12月~1949年12月统计,以公
斤为单位,大豆由0.188元涨至0.57元,上涨203.2%;玉米由0.165元涨至0.38元,上涨130.
3%;高粱米由0.37元涨至1.14元,上涨208.1%;豆油由1.34元涨至5.96元,上涨344.8%。19
49年4月,市场粮价每公斤为:面粉1.52元、大米1.90元、小米0.44元、玉米面0.36元,普遍
偏高。
建国初期,国家加强农产品价格管理,统一收购和销售价格,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多次
调整,相应提价,但物价总水平仍比1949年有较大幅度降低。1953年与1950年比较,原粮收
购价格提高幅度为:大豆32.1%、水稻28.6%、小麦24.3%、高粱20%、玉米19.7%、谷子10.3%
;成品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幅度为:小米45.2%、高粱米32.1%、玉米@d:嫩江县志imagesHZ
690395ZA.jpg18.8%、豆油16.9%、玉米面16.2%、面粉12.9%,大米持平;9种蔬菜中,只有1
种提价,另有2种降价、6种持平。
1954年3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国家多次调整粮食收购价格,粮食销售价格和蔬菜零售
价格亦适当调整。到1962年,粮食收购价格趋于稳定,与1953年比较,大豆提价137.9%、玉
米提价113%、谷子提价105.6%、高粱米提价78%、小麦提价51.5%、水稻提价49.8%,使生产者
增加了收入;成品粮油销售价提高幅度较小,豆油提价76.9%、玉米@d:嫩江县志imagesH
Z690395ZB.jpg提价24.2%、玉米面提价20.4%、大米提价15.8%、高粱提价15.1%、小米提价1
4.2%、面粉降价5.2%,消费者的负担并未相应增加;8种蔬菜平均每公斤销售价由0.043元提
高到0.094元,提价幅度为118.6%。
1963年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后,粮食收购价格保持基本稳定,粮食销售价格适当调整
,精细蔬菜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到1965年完成国民经济调整任务时,水稻收购价格上调5.2%
,其他原粮收购价格未动,但自1965年始对超购粮每千市斤加价44元和奖售50市尺棉布;成
品粮油销售价格除面粉降价3.4%外,其他6个品种平均提价25.5%,国家开始发放职工粮食补
贴,稳定消费者的负担;精细蔬菜平均提价268%,“大路菜”则平均降价17%。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国家计划价格基本处于冻结状态,农产品价格虽有调整,但仍
保持相对稳定。1966年和1970年两次调整粮食价格。1971年,粮食超购改加价奖售为加价25
%。此后,农产品价格保持稳定。到1978年的13年间,粮豆收购价格的提价幅度为:大豆69.
5%,谷子30.3%,高梁30.1%,玉米29.1%,小麦18.8%,水稻17%;成品粮油销售价格的变动幅
度为:玉米面提价31.9%,玉米@d:嫩江县志imagesHZ690395ZC.jpg提价31%,高粱米提价
29.4%,小米提价27.1%,大米提价19%,豆油提价2.6%,面粉降价7.5%;蔬菜销售价格略有提
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除适当调整收购价、稳定销售价外,
开始打破国家计划价格的单一形式,形成国家牌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并存的新局面
。1979年,粮食超购加价提高到50%。1982年,开始放开春菜、夏菜价格,实行产销见面;粮
油议购议销价格出台。1984年,除马铃薯仍执行国家牌价外,其他秋菜品种改行国家指导价
,规定最高限价,以平抑菜价。1985年,粮食统购统销改为合同定购,合同收购、合同外超
购和商品粮供应仍执行国家计划价格;完成定购任务后的粮食可以进入市场,自由交易,其
市场调节价格(每公斤)为:面粉0.64元、大米0.84元、小米0.54元、玉米植0.60元、大豆0.
80元、豆油3.20元、绿豆1.20元、花生米2.凹元。1985与1978年比较,粮食收购牌价变动如
下:大豆上升72.5%,谷子上升23.3%,小麦上升21.9%,玉米、高梁上升19.5%,水稻持平;
成品粮油供应牌价仍稳定在原有水平上;蔬菜实行3种价格形式后,市场销售价平均上升313
.5%。
二、土副产品
清代末年,除食盐全部从外地购进并由官盐分局定价外,其他土副产品均为地产,价格
由市场调节。但达官显贵和商贾常常压价收购、抬价外销,甚至以大大低于市价的价格强行
“收购”,使市场调节价受到冲击。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市场销售价格为:粒盐每公斤
官帖0.680吊,鲤鱼每公斤0.600~0.800吊,细鳞鱼每公斤1.200~1.400吊,羊每头6.000吊
上下,猪肉每公斤0.400吊。
民国初年,土副产品自销有余,经常外销,市场价格较为稳定。民国8年(1919年),羊每
头售价江大洋6.00元,猪每头12.00元,鸡每只0.55元,猪肉每公斤0.40元,鲜鱼每公斤0.3
6元,粒盐每公斤0.12元。民国19年(1930年)后,官商勾结控制市场,土副产品价格开始上涨
。翌年,猪每头涨至20.00元,猪肉每公斤涨至0.70元,鸡每只涨至0.60元,鲜鱼每公斤涨至
0.55元,粒盐每公斤涨至0.20元。
伪满时期,土副产品无法外销,市场货源有余,销价较为稳定。1934年(伪满康德元年)
,牛肉每公斤售价为伪满“国币”0.44元,猪肉每公斤0.50元,鸡蛋每个0.03元,粒盐每公
斤0.26元,烟叶每公斤0.60元,马草每百捆1.50元。到1940年(伪满康德7年),牛肉每公斤降
至0.30元,猪肉降至0.36元,粒盐、鸡蛋持平,鲜鱼每公斤售价0.30元。
解放后,土副产品价格分为省内计划价格和市场调节价格两种。省内计划价格由省主管
部门统一制定,公营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在收购和销售中执行。市场调节价格受市场交易的制
约呈浮动状态,因私商抬价收购而使市场价格大大高于计划价格。1949年,土副产品收购牌
价为:獾皮每张17.30元(已折成人民币,下同),香鼠皮每张9.30元,艾虎皮每张8.50元,灰
鼠皮每张3.40元,干牛皮每公斤6.70元,木耳每公斤2.70元,紫蘑每公斤1.78元,雄鸡每对
4.70元,猪肉每公斤1.96元。是年,土副产品的市场调节价格均比省内计划价格高出1倍左右

建国初期,开始确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物价体制,土副产品收购和销售以国家
计划价格为主体,只有集市交易执行市场调节价格,价格水平明显降低。1956年基本完成社
会主义改造后,集市交易被迫停止,市场调节价格亦不复存在。此间,国家对计划价格进行
局部调整,到1957年时,25种土副产品收购或销售牌价平均上调56.2%。1958年,国家开始把
农副产品划为一、二、三类,分类管理并统一定价。1961年,在经济严重困难、物资匮乏的
条件下,国家在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扩大凭证凭票平价商品范围的同时,开始实行高价政
策,凭证凭票供应以外的产品价格一般高出国家牌价7倍以上。此间,国家对计划价格又进行
局部调整,到全部恢复平价的1965年,26种土副产品国家计划价格平均上调14.7%。“文化大
革命”前期,土副产品价格处于冻结状态。1971年开始进行局部调整,到1978年时26种土副
产品计划价格平均上调12.7%。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于1979年11月调整猪、牛、羊、
禽、蛋、蔬菜、牛奶、水产品销售价格,同时发放职工副食价格补贴;1982年后又开始放宽
或放开土副产品价格,出现国家指导价格和市场调节价格。1985年,26种土副产品国家计划
价格平均上调96.9%,市场调节价一般高出国家牌价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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