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农业商品交换比价
第三节 工农业商品交换比价
民国前工农业商品交换比价无考。
伪满时期,农产品价格呈稍降趋势,工业品价格呈稍升趋势,工农业产品等价交换量亦
有变化。1934年(伪满康德元年),100公斤玉米可换白市布26.7公尺,或青市布19.1公尺、火
柴123包、白糖22.2公斤、煤油133.3公斤。到1940年(伪满康德7年)时,100公斤玉米则可换
白市布21.2公尺,或青市布19.4公尺、火柴70包、白糖25公斤、煤油14.6公斤。
解放初期,工业品价格昂贵,工农业产品等价交换量向工业品倾斜,交换不等价的现象
更加严重。1948年12月,100公斤玉米只能换白市布1.7公尺,或火柴29.4包、白糖0.9公斤、
煤油4.4公斤。1949年9月,100公斤玉米也只能换白市布2.8公尺,或火柴18.7包、白糖2.2公
斤、煤油2.8公斤。
建国之初,工业品缺乏、售价较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较低,工农业商品交换不等价的状
况尚未改变。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物价体制后,国家多次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土
副产品收购价格,稳定日用工业品零售价格,降低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价格,使工农业产品价
格的“剪刀差”逐步缩小,工农业商品交换比价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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