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重要政治活动
第五节 重要政治活动
一、土地改革运动
本县建立人民政权后,中共县工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
》)和东北局、省委的部署,领导了土地改革运动。运动中贯彻执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
,斗争地主和富农,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彻底废除封建剥削制度的政策。运动历
时28个月,经历五个阶段。
1946年6月,进入发动农民减租减息阶段。县工委派出土改工作队,进驻四区(今海江镇
、新胜乡、联兴乡)、五区(今科洛乡)宣传党的政策,教育发动群众,进行减租减息试点,取
得试点经验后,全县铺开。减租减息由土改工作队领导,以减轻农民地租和利息负担为主要
任务,同时没收日伪势力霸占的土地,对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十抽一或十抽三,分给无地
和少地的农民。因封建势力的基础尚未动摇,农民有后顾之忧,故减租减息进展较缓。
1946年11月,进入清算斗争阶段。在土改工作队主持下,首先培训土改骨干,建立区、
村两级农会,建立由土改工作队和农会共同领导土地改革的领导体制。随后,领导农民清算
斗争地主和富农。但由于某些农会组成人员不纯,加之农民尚未真正发动起来,致使许多地
方对地主、富农下不了手,清算斗争无法深入。
1947年2月,进入追挖和改造“夹生”阶段。为解决减租减息和清算斗争中右的倾向,县
工委首先在二区新荒地村(今前进乡文质村)举办全县首届土改训练班,培训土改工作队和积
极分子,实际培训四、五十人。土改工作队和积极分子回村后,进一步发动群众,吐苦水,
挖穷根,查“夹生”表现,掀起清算斗争高潮,继续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挖财宝,挖坏
根,追底产,从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打垮封建势力。是年9月,县工委在四区长山堡(今海江
镇长华村)举办第二届村农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训练班,有六、七十人接受培训,此间,秘密接
收一批土改骨干加入中国共产党。翌月,县工委在县城举办土改工作队训练班,历时9天,培
训40人,学习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为平分土地和划阶级定成分作准备。在
阶级斗争的暴风骤雨中,封建势力已威风扫地,贫苦农民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此间虽解决
了右的倾向,但也出现了侵犯中农和民族工商业者利益、对地主“扫地出门”、乱打乱杀等
“左”的倾向。
1947年11月,进入划阶级定成分和平分土地阶段。首先,各区党委分别召开贫雇农代表
大会,各村农会均召开贫雇农大会,传达《中国土地法大纲》、《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
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为开展划阶级定成分和平分土地作组织准备和思想准备
。随后,按照党的政策,组织群众全面开展划阶级定成分工作,历时一个半月基本完成。19
48年1月,集中开展平分胜利果实,以平分土地为主体,将贫雇农和中农划为六个级别,应分
土地划为三个等级,应分其他财产评定作价,按各级标准分配给农民,历时一个月基本完成
。
1948年2月,转入复查纠偏阶段。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县委组织全县对土改清算斗争以来
的“左”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被斗被分被杀的中农给予补偿或抚恤,对地主、富农成员给出
路使之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划高阶级成分的给降下来,对划了“政治成分”的予以纠
正。在复查纠偏基础上,开展大生产运动、丈量土地和核发《土地照》,于是年10月全部完
成。至此,土地改革运动结束。
土地改革运动中,参加斗争人数达14757人,占农村人口40%;发展农会会员7633人、妇
女会员3411人、儿童团员2368人;清算斗争总人数无考(因当时未进行综合统计),仅知城区
(即县城)清算斗争461人(地主294人、富农149人、中农18人),改造“二流子”253人;平分
土地4万余垧,还平分大批其他财产。经过土地改革运动,不仅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还把
广大贫苦农民从封建势力压迫下解放出来,使之在政治上获得解放。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县委于1951年4月组成镇反五人领导小组,在
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中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既
不放过一个反革命分子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基本政策,集中力量打击那些罪大恶极、怙恶不
悛、为人民十分痛恨的反革命分子。在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认真调查掌握
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将反革命分子逮捕归案,于1951年5月24日、7月5日分别召开万人公审大
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处决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9人,当场释放1
人,另有8人被判处无期、有期徒刑。此次镇压反革命运动至1952年底结束,共逮捕反革命分
子49人,其中:处死17人、判处徒刑32人、判处管制114人,严厉打击了反革命残余势力,保
证了抗美援朝和恢复国民经济的顺利进行。
三、“三反”“五反”运动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为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纠正公职人员蜕化变质的倾向,县委
于1952年1~12月领导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运动采取“严肃与宽
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共揭露出有贪污问题者(当时称为“打老虎”)479人
,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45.9%,其中中共党员127人,占参加运动党员总数的51.8%;运动中“
扑虎”(指定为贪污分子)33只,其中“大虎”4只,“中虎”1只、“小虎”28只。通过“三
反”运动查处了一批蜕化变质分子,挽救了一批犯错误干部,教育了广大党员和干部,但也
出现了“望风扑影、大胆怀疑”的倾向,误伤过好人,后来予以纠正。在“三反”运动期间
,县委又领导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
的“五反”运动,组成工作队深入私营企业,发动员工揭露“五毒”行为,查处腐蚀干部、
偷税漏税、对抗运动的不法分子,使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得到巩固,为
进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为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县委在党政军民机关、团体中开展肃反
运动。1956年1月7日,县委组成五人肃反领导小组,建起36个肃反核心小组,抽调268名干部
担负肃反具体工作,自是年2月起,先后分5批铺开。运动中贯彻“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
政策,出现的问题一般都能得到及时纠正。此次肃反运动至1959年1月20日结束,共审查1.9
万多人,查明了1095人的历史问题,揭露出反革命分子55人:特务25人、汉奸6人、土匪2人
、国民党军警宪特13人、反动党团骨干4人、反革命杀人犯2人、恶霸2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
人,有48人受到依法惩处,使残存的反革命势力受到沉重打击。
五、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为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水平,改进作风,以适应社会主义改
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形势,县委于1957年11月11日开始在党内整风。此次整风按照团结—
—批评——团结的公式进行,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重点解决官僚主义、宗
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在整风中,各级党组织领导党员学习文件,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织为征求党外人士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发出帮助党进行整风的
号召,以支部为单位,利用大会、小会、大字报等形式,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鸣放,提出了
许多有益的批评和建议,也出现了一些偏激的言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
指示,县委于1958年2月4日~6月发动了反右派斗争,运动转向以抓右派为主,根据“大鸣大
放”的材料,报请县委整风领导小组讨论认定,本县共划定右派分子61人和反社会主义分子
19人,内定犯有中右错误的95人,经过各种形式的批判斗争,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撤销职务、降低工资、下放劳动等处分,其中有1人被错杀(经1978~1982年全面复查,全
部属于错划,均予以平反改正)。反右派斗争结束后进行了整改,至1959年3月10日宣告结束
。
六、“反右倾”斗争
中共八届八中全会错误地将彭德怀定为代表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向党进攻后,全党开展了
一场“反右倾”斗争。县委于1959年11月~1960年4月在全县开展“反右倾”斗争。全县共有
2180人参加这场斗争,有330人受到触动、25人被列为重点对象遭到批判、14人被定为“右倾
机会主义分子”。这场斗争把党内的不同意见同社会上的阶级斗争等同起来,错误地打击了
一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助长了“左”倾错误。1962年进行复查甄别时有129人得到甄别,1
979年后受触动的同志均恢复名誉。
七、“新三反”运动
为了根除旧社会的影响,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县委于1960年4月~1961年底开展了反贪
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运动。这场运动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和“惩
前毖后、治病救人”两大方针,分批进行。全县共有6923人参加运动,有911人交待贪污问题
,总金额为212361元,分别情况进行了处理。运动后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整改
。
八、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北京工作会议作出在城市开展“五反”运动、在农村开展“四清”
运动的决定。据此,县委自是年7月起,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开展反贪污盗窃、
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的“新五反”运动,在农村开展清工分
、清帐目、清财务、清仓库的“四清”运动(即“小四清”)。“新五反”是城市社会主义教
育的一种形式,主要解决干部作风上的问题;群众通过自我教育的形式,提高认识,检讨自
己。但运动中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伤害了一些同志。“小四清”是农村社会主义教
育的一种形式,主要是打击和粉碎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进攻。首先在长福公社光辉大队进行
试点,1964年3月又在长福公社试点,随后每个公社自选一个大队进行试点,是年9月全面铺
开。“小四清”到1965年3月14日告一段落,共立案327起,追回脏款40320元,追回干部占款
355646元。
1965年2月,中共中央通过《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
三条”),城市“五反”和农村“四清”合起来搞,统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
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此后,强调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
矛盾”,要“以阶级斗争为纲”,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规定
“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1966年1月,中共嫩江地方委员会派出工作团进驻嫩江县,开
展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社教工作团下设16个分团18个工作队,共有工作队员90人。在
1月1~4日召开的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上,工作团党委进行了动员,发动与会人员揭嫩江县的“
思想盖子”和“生产盖子”。会后,工作队进入阵地,组织学习文件,进行思想发动。随后
,进行干部自查“放包袱”,领导干部“上楼”“洗手洗澡”(即自我检查),再由群众“搓
澡”(进行批评帮助),获得群众谅解并经工作团、队批准的方可“下楼”,“下不了楼”的
则接受组织处理。全县共有2385名各级领导干部“上楼洗澡”,有258名干部受到处分,其中
:开除党籍66人、开除公职32人、撤销职务33人、降职降薪9人、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其
他处分的109人。是年6月,“文化大革命”的风暴袭来,工作团不得不转向领导“文化大革
命”,原定的社教方案已无法实施,至年末只好草草收场。这场运动对于转变干部作风和改
善经营管理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把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说成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助长
了“左”倾错误的进一步发展,伤害了一批同志。
九、“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五一六通知》后,进驻本县的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团开始组织
各单位对《海瑞罢官》、《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等所谓的“大毒草”进行“口诛笔
伐”,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在全县拉开序幕。6月4日,第一中学7名教师贴出第一
张所谓的“革命大字报”,把矛头指向校领导。工作团当即站出来给予支持,大字报很快就
充斥所有单位和主要街道,乱批判乱点名之风骤起。6月15日,工作团文教分团党委书记关廷
玉在第一中学强调贴大字报要有指定场所,不能到处贴,有人听后扯下大字报,于是关廷玉
被指控“横扫革命大字报”,在19日第一中学召开的“愤怒声讨关廷玉横扫革命大字报滔天
罪行大会”上遭到批判和围攻,翌月4日被工作团撤职。8月9日,社教工作团和县委建起嫩江
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领导全县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自是日始,各中学相继组建“毛泽
东思想红卫兵”,开始停课“闹革命”,其他单位也相继组建“红卫兵”或“赤卫队”,生
产和工作均受到严重冲击。18日,“红卫兵”开始走上街头,大搞所谓的“破四旧”(指旧思
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强行抄家、剪头发、铰细裤脚、砸东西,混乱局面更加严重
。27日,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在第一百货商店门前举行“嫩江县各界革命群众无产阶级文化
大革命前进点火大会”,对县委书记刘廷春等53人进行批斗,会后有48人被戴上高帽游街示
众。29日,又在红卫广场(今第四小学院内)举行“嫩江县万人炮打资产阶级司令部大会”,
揪斗嫩江专署副专员、原县委书记林文章及刘廷春等县内领导干部,会后均被戴上高帽、挂
上牌子游街示众。会后乱揪乱斗之风遍及城乡,到9月20日,仅县城被揪斗游街者就达417人
。10月15日后,各中学的“红卫兵”开始到外地进行所谓的“革命大串连”,遍及城乡的动
乱局面有所缓解。
1967年1月,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县内各单位出现了名目繁多的“造反团”“
战斗团”,纷纷进行“接管”“夺权”,生产和工作陷于瘫痪,混乱局面甚于以前。3月26日
,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建起“三结合”的嫩江县革命委员会,原有的县级党政机关
均被夺权。是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县内较大单位,分别执行“
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此后,县革委、“县红色造反者联合总部”和军宣
队支持所谓的“革命派”,瓦解所谓的“保守派”,力促所谓的“革命大联合”,先后建起
基层革命委员会。此间,全县上下大搞“红色海洋”、“忠字化”、“三忠于四无限”等活
动,个人崇拜盛行;县革委、人民武装部、“红色造反者联合总部”多次举行大会,批斗刘
廷春等人;各系统、各单位也举行类似的大会,批斗本县、本系统、本单位的领导人。
1968年4月24日,开始“清理阶级队伍”,清查深挖“三特一叛”(日伪特务、美蒋特务
、苏修特务、叛徒)。因受到派性的干扰,政策界限不清,逼供信和污辱体罚经常发生,关押
室、反省室到处可见,许多历史问题已有结论的人又被挖出来,还清理出一些所谓的“现行
反革命分子”、“变色龙”、“小爬虫”等名目繁多的“阶级敌人”,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
案。8月25日,开始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七·三”“七·二四
”布告,县革委组织569人下基层,办起所谓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644个,搞人人过关,
又揪出“阶级敌人”144人。9月8日和22日,省革委主任潘复生两次来县,指责嫩江县“严重
右倾复旧”、“县革委主任刘固荣是资产阶级司令部”,遂将刘固荣定为“右倾投降主义分
子”撤职批斗,全县掀起“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的狂澜。9月18日,县革委组织第一批
工人、农民“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321个单位,领导“斗批改”。是月,县革委先后制造
了李克、高洪耀等3人、金雨石3起闻名的所谓“阶级报复案”,恐怖气氛日重。10月16日,
县革委在红卫广场和造纸厂同时举行大型批斗活动,勒令县内各单位的被揪斗人员手执黑旗
跑步到会,接受轮番批斗,被传为“牛鬼蛇神大会师”。10月24日,讷河县八百人和本县农
村八百人(通称“双八百”)进驻县城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领导“斗批改”。此间,在“二
次夺权”和揪“漏网走资派”中,有108个单位被“夺权”,农村生产队972名干部中有680人
被撤职,造成82人非正常死亡。
1969年1月13日,商业革委会开始举办大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有800多名职工被
集中到“学习班”接受审查,“学习班”以深挖“阶级敌人”为主要目的,采取了许多“左
”的措施,制造了一批新的冤假错案,受迫害、打击者多达101人。县革委对此举予以肯定,
许多系统随后也办起类似的“学习班”。5月26日,县革委“解放”了首批3名县级干部,运
动开始转向以“斗批改”为主要内容,紧张局面有所缓解。7月31日后,全县分批进行整建党
,基层党组织陆续恢复,通过“吐故纳新”,有一批“造反派”被接收入党。
1970年2月后,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开展了的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贪污盗窃、反投机
倒把、反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揭露出一批经济案件,但也出现了一些偏差。
1971年2月后,重点开展了批陈(陈伯达)整风,同时清理和批判潘复生1968年在本县的错
误言行。10月31日,传达中共中央文件,开始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1974年2月起,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县委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共
中央下发的《林彪与孔孟之道》,把批判林彪与批判儒家思想联系起来,大讲“儒法斗争史
”,继而批判“右倾回潮”,极力推崇所谓的“反潮流”,导致历史研究和社会伦理道德上
的混乱,搞乱了人们的思想。
1975年末,开始进行“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学习,但多数党员、干部都感到无法理解,
多采取沉默和观望态度。1976年北京发生“天安门事件”后形势骤变,县委在4月17~19日召
开的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对“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统一认识,决定在全县开展
“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5月27日~6月1日,县委召开了三级党员干部会议,学习毛
泽东和中共中央有关“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指示,县委领导按人分专题介绍了学习体
会。会后,全县上下都通过各种形式谈体会、搞批判,导致新的思想混乱,已初见成效的各
项整顿也被迫停止。是年10月,随着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覆灭,县内长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
革命”才告结束。
十、拨乱反正
1976年12月,县委开始传达中共中央批发的《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
(材料之一)》,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第一个战役,揭露和批判他们篡党夺权的反革命
罪行。1977年5月,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第二个战役,揭露他们的反革命面目和罪恶历
史。是年11月,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第三个战役,揭露和批判他们的反革命路线的实
质及在各方面的表现,开始清理有牵连的人和事。1978年5月,县委召开公安工作会议,批判
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公安工作的罪行,根据全国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对本县公安工作作
出新的部署。是年7月,县委再一次部署“揭批查”,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彻底清查有
牵连的人和事。8月8日,开始进行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打击资本主义猖狂进攻的“两打”斗
争。8月26日,始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的领导干部落实政策,彻底平反,随后全面复查
冤、假、错案。10月,始对1958年错划“右派分子”进行复查,历时4年,原划“右派分子”
全部改正。12月,县人民法院经过逐件复查,对“文化大革命”中35起所谓的“阶级报复案
”和“反革命案”撤销原判,彻底平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领导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批判“两
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
遵循)的错误观点,提倡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停止使用“以阶
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上来。1979年10月,对“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基本完成,先后纠
正1677起案件,为1687人彻底平反。1980年11月,恢复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政协会议,
确立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新体制,县革委被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县人民政府所取代,
民主和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是年,开始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政策,纠正因长期“左”倾错
误造成的各种问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同心同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嫩江。1981
年初,县委贯彻“经济上进一步调整、政治上进一步安定”的方针,开始改革管理体制,推
动经济调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是年6月,中共十
一届六中全会对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作出实事求是地结论后,县委组织全体党员、干
部和群众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历史经验,认清继续前进的
方向,对建国以来的主要案件进行复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了拨乱反正任务,开始全
力以赴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