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历届人民政府
第四节 历届人民政府
一、组织沿革
1945年12月,始设嫩江县民主政府。1946年3月1日,嫩江县民主政府改为嫩江县政府。
1949年10月1日,嫩江县政府改为嫩江县人民政府。1955年3月16日,嫩江县人民政府改为嫩
江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3月26日,嫩江县人民委员会被嫩江县革命委员会所取代。1980年1
1月9日,撤销嫩江县革命委员会,复设嫩江县人民政府。
二、工作机构
1945年12月组建县民主政府时,未设工作机构。1946年3月,改为县政府后,始设工作机
构。
三、主要领导人
1946年12月建立嫩江县民主政府后,主要领导人均由上级任免。1954年3月召开嫩江县第
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主要领导人改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闭会期
间领导发生变动仍由上级决定任免。1967年3月建立革命委员会后,主要领导人统由上级任免
。1980年11月召开嫩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恢复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
领导人的制度;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可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县长出缺时可决
定代理人选。到1985年,县人民政府历11届、县长历17任。
四、基层政权组织
1946年3月,始建基层人民政权,建立区、村(街)公所。区公所由主席领导,配备文书和
民教、财粮、公安助理。村(街)公所配备主任、文书和财粮委员(街不设此职)。村(街)以下
设闾、置闾长。是年5月后,区公所改为区政府,由区长、副区长领导,文书改为秘书,助理
员无变化。1947年,区级民教助理改配民政、教育、卫生助理。1948年冬,根据东北行政委
员会决定,开展建政工作,区、村(街)均召开人民代表会议,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的权力;
村(街)主任改名村(街)长,废除闾的建制。
1955年5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规定,将区政府改为区公所,作为县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在乡人民委员会建立前代行
人民委员会的职能。是年12月,城区改为嫩江镇,区公所改为镇人民委员会,下辖的街公所
改为街道居民委员会。1956年3月13日,裁村建乡,组建乡人民委员会,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乡长、副乡长,工作人员配备状况与区公所相同;裁行政村后,由农业生产合作社代
行原村公所的职能。1956年7月,废除区级建制。
1958年9月17日,县内11个乡镇并为6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除九三乡外其他
乡人民委员会已不复存在。人民公社设管理委员会,由社长、副社长领导,配备秘书、公安
特派员和民政、文教、卫生助理等工作人员,下设农业技术推广、财会辅导、农业机械、畜
牧兽医、林业、卫生、供销、信用、邮政、文化教育等机构。农村人民公社辖管理区,管理
区辖生产队。翌年,管理区改为生产大队。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亦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
原有的管理机构不复存在。
1979年末,撤销公社革命委员会,复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下设机构无变化。生产
大队和生产队两级革命委员会相继撤销,分别由大队长、生产队长领导。
1983年,在霍龙门公社进行建乡试点,组建第一个乡级人民政府。1984年4~5月,其他
公社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长、副乡(镇)长领导;下
辖行政村,建立村民委员会,实行群众自治;嫩江镇的街道居民委员会改为街道办事处,为
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领导各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施政状况
1945年12月建立的县民主政府,领导人民群众同地方反动势力、特别是土匪武装斗争,
瓦解了以汉奸、伪官吏为主体的地方治安维持委员会,粉碎了“光复军”的军事进攻,使新
生的人民政权得以巩固,保住了抗日战争的胜利果实。
1946年3月改为县政府后,建起基层人民政权,惩办汉奸、特务和其他反革命分子;开展
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获得翻身解放;组织农业互助合作,创办公营工商企业,扶助私营工商
业,发展生产,支援前线,把嫩江县建成巩固的根据地,为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贡献。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各族人民从搞好生产和活跃供销入手,恢复
国民经济,组织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试办第一批农业生产合作社,
改善交通条件,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使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均增长37.5%,为转入
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根据上级政府指示,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讨
论地方大事,健全民主制度,使政权建设得到改善。开始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斗争,坚决镇
压反革命,使人民民主专政得到巩固。1953年,开始执行经济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县营耕
地比上年增长1万亩,基本建设投资增长1.2倍,同1949年相比,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
增长15%,在校学生增长40.7%,卫生机构增长3.9倍;是年进行首次基层普选,为确立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奠定了基础。
1954年3月26日选出的第一届县人民政府,继续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56年10月换届
时,县营耕地新增1.6万亩,工业企业增长1.8倍,基本建设投资增长1.3倍,文化机构增长2
5%,在校学生增长9.6%,卫生机构增长2.3%,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增长57.4%。社会主
义改造进展较快,经过发动和准备,1955年末形成高潮,至1956年1月,共建立85个高级农业
生产合作社、18个手工业合作社,私营商业有11个行业建立合作商店、4个行业实现公私合营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但要求过急,调整
过多,导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给人民生活带来某些不便。
1956年10月31日选出的第一届县人民委员会,全面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仅一年零两个
月时间,开荒14万亩,新建23个工业企业、5个文化机构、5所学校、46个卫生院所,基本建
设投资增长3.6倍,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增长7.1%。
1958年5月31日选出的第三届县人民委员会,在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之初,贯彻中共中央
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发动“大跃进”运动
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加速发展工业,修筑嫩江至漠河公路,架设第一条农村配电线路,试办
农业机械化,推行农业“八字宪法”,推动了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到1961年换届时
,县营耕地面积增加6.7万亩,基本建设投资增长2.8倍,国营工业企业比1957年增长3.6倍,
中学由1年增至7所,小学由122所增至255所,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增长27.5%。但在高
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形势下,出现了头脑发热,夸大主观意志和主
观努力的作用,忽视客观经济规律,急于求成的倾向,导致全面性的经济困难。
1961年4月选出的第四届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和工作失误造成的困
难,在部分纠正1958年以来的“左”倾错误中,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八字方针,关停并转国营工业企业32个,占新建企业的88.9%;撤并卫生机构7个,占
新设机构的41.2%;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压缩60.3%;精减机构中减少职工4025人,压缩城镇人
口4221人;为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奠定了基础。本届政府在调整中求发展,社会总产值增长
24.9%,国民收入增长18.9%。
1963年6月9日选出的第五届县人民委员会,继续进行国民经济调整,贯彻以农业为基础
、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农用拖拉机增长1.1倍,扩大县营耕地37.6万亩、新
增粮豆年产能力3.1万吨;地方工业11种主要产品的产量平均增长49.9%;文化、教育、卫生
事业又有新发展;社会总产值增长9.4%,国民收入增长14.9%。经过调整,为实施新的经济建
设五年计划创造了条件。
1965年12月22日选出的第六届县人民委员会,开始实施第三个五年计划,贯彻毛泽东关
于“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思想,加强农业建设和山区建设,动员全县人民为夺取农
业更大丰收而奋斗。1966年7月发生特大粘虫灾害,县人委领导了“虫口夺粮”的战斗,人工
捉虫20万亩,药剂杀虫11万亩,仅用10天就基本清除了虫害,当年粮豆亩产比上年增长35.8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生产和工作受到强烈冲击,但由于国民经济调整为经济发展奠定
了基础,到1967年3月县人委被夺权时,地方工业15种主要产品的产量仍平均增长18.7%,社
会商品零售额增长13.2%,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增长35%。
1967年3月26日成立的县革命委员会,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其施政亦打上“文化大
革命”的印记。1967~1970年,围绕“文化大革命”开展工作,领导“革命大批判”,斗争
“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依靠“革命造反派”,瓦解“保守派”,实现“革命大联合
”,建立基层革命委员会;清理阶级队伍,深挖“日伪特务、美蒋特务、苏修特务和叛徒”
,揭露和批判“右倾投降主义”,揪斗“漏网走资派”;组织工人、农民占领上层建筑领域
,领导“斗批改”。1971~1974年,在批陈(陈伯达)整风、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批判孔孟
之道的同时,组织“抓革命,促生产”,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通过开荒建点新建
2个公社3个垦区,农业生产规模有所扩大。1975年,开始进行全面整顿,经济形势稍见好转
。1976年,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全面整顿被迫停止,政治经济形势恶化。“文
化大革命”使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但由于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和交通能源条件的改善,某
些方面仍有所发展:扩大县营耕地40万亩,农用拖拉机增长1.9倍,地方工业22种主要产品有
14种产品的产量有所增加,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80.2%。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增长33.
9%。1977年后,在拨乱反正中实施第五个五年计划,逐步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1979年7月,开始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调整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改革
管理体制,整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为国民经济的新发展奠定了基础。到县革命委员会解
体的4年间,扩大县营耕地30万亩,农用拖拉机增长1.3倍,地方工业26种主要产品的产量平
均增长70.2%,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65.4%,在校学生增长21.2%,住院床位增长6%,社会总产
值和国民收入分别增长19.6%。
1980年11月9日选出的第八届县人民政府,开始实施第六个五年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农村
第一步改革,全面推行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农村经济有很大发展。贯彻国家、集体、个人
一起上的方针,促进集体和个体经济的发展,拓宽流通领域,市场日趋繁荣。在工商企业中
推行承包责任制,预算内小型工业企业开始放开经营,增强了企业活力。县电视台、广播电
视大学工作站、高级中学、技工学校等文化教育机构开始运行,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政
府机构进行改革,各级领导班子在年轻化、知识化方面前进了一步。完成了人民公社改为乡
镇建制的任务,政权建设得到改善。1983年与1980年比较,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增长
14.5%。
1984年5月28日选出的第九届县人民政府,贯彻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进
一步完善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进行林
业、乡镇企业、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农副产品收购等项改革,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全部放开经营,对中型工商企业实行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的
经营承包责任制,开始推行经理(厂长)负责制,进行物价、计划、金融、财政、教育、科技
体制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促进了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国家和省政府的支持下,
嫩江至黑宝山地方铁路和嫩漠公路改线两大工程开工,对改善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具有重大
意义。1985年发生特大冻害和洪涝灾害,县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和生产自救,秋后夺得大丰收
,实现县营粮豆总产、交售粮食、农民人均收入三个历史最高水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农
业生产先进县称号。到1985年末,第六个五年计划全面完成,社会总产值增长33.1%,工农业
总产值增长58%(工业增长49.4%、农业增长61.5%),国民生产总值增长43.4%,国民收入增长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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