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一、领导机构
1948年,始设嫩江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950年8月,选举产生县第一届民主妇女联合会,
由委员5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组成。1955年6月,选出县第二届民主妇女联合会,由委员
9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组成。1957年6月,选出县第三届民主妇女联合会,由委员7人、主
任1人、副主任1人组成。1959年,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妇女联合会。1960年9月,选出县第
四届妇女联合会,由委员23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组成。1963年3月选出县第五届妇女联合
会,由委员27人、主任1人组成。1965年5月,选出县第六届妇女联合会,由委员32人、常务
委员9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组成。1967年3月26日,随着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县妇女联
合会陷于瘫痪。1968年6月,选出“县革命妇女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由委员27人、常务委
员14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组成。1973年6月,选出第八届妇女联合会,由委员25人、常务
委员7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组成。1979年10月,选出县第九届妇女联合会,由委员34人、
常务委员8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组成。1984年1月,在机构改革中,县妇女联合会始设办
公室和组织联络、宣传、生活福利、权益、儿少5部。
二、基层组织
1950年,开始建立基层妇女组织,当年建起区民主妇女联合会7个、行政村(街)妇女代表
会60个。1956年3月裁村并乡后,县内17个乡、镇均设有民主妇女联合会,86个高级农业生产
合作社和5个街道均设有妇女代表会。1958年9月实现人民公社化后,各人民公社设立民主妇
女联合会,管理区设立妇代会,生产队配备妇女队长。1959年,基层民主妇女联合会改名妇
女联合会。1967年3月26日后,基层妇女组织全部解体。1968年3月,人民公社、生产大队、
生产队均建立“革命妇女代表会”组织。1973年6月后,恢复人民公社妇女联合会和生产大队
、生产队妇代会组织。到1983年,设有公社妇女联合会17个、大队妇代会289个、生产队妇代
会563个。1984年5月,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建制后,建立乡(镇)妇女联合会19个、行政村(街)
妇代会326个。1985年,设有乡(镇)妇女联合会19个、行政村(街)妇代会328个。
三、历次代表大会
自1950年8月召开嫩江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以来,至1985年共召开9次代表大会,其中
“文化大革命”前期召开的第七次代表大会称嫩江县革命妇女代表大会。
四、主要活动
提高妇女素质 1948~1949年,县妇联举办妇女识字班2个,有七、八十名妇女坚持参加
识字学习;办起“冬学”5处,有247名妇女入学;举办炕头识字小组223个,有976名妇女参
加学习。通过学习,妇女的文化水平有所提高。在革命斗争中,涌现一批妇女先进分子,到
1949年末,女共产党员达到97名,占党员总数的10.4%。建国初期,县妇联组织专职妇女干部
每两个月学习1次,还举办训练班培训妇女干部,先后轮训148人,占妇女干部总数的69%。有
的企业设立职工业余学校,聘请教师讲授文化知识,使女职工的文化水平得到提高。妇女素
质在政治斗争和生产实践中不断提高,到1953年,涌现合作社女主席、女委员、女队长、企
业女理事达360名;农业生产合作女社员达2081人,占妇女劳力的48.6%。1958年,县城办起
以妇女为主体的红旗商店、卫星旅社、三八粮店等企业,城内女职工达到2100人。此后,县
妇联积极争取党、政、工、团的支持,注意提高妇女的政治觉悟、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到
1985年,全县已有女党员1550名,占党员总数的17.7%;有女职工8182人,占职工总数的23.
3%;有女干部1838名,占干部总数31.3%;有女科级干部41人,占科级干部总数的10%。
参加社会活动 1948~1949年,县妇联成立初期就组织妇女参加生产和社会活动,在土
地改革后期,有一批妇女被评为工作模范;土地改革结束后,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有63%的
妇女参加田间劳动,真正成为“半边天”。在支援解放战争中,妇女为前线送干菜8450公斤
、送军鞋1358双;二区(今前进乡)妇女孔雅凤主动劝丈夫参军,自己照顾公婆、子女,积极
参加生产,被评为模范军属;三区(今伊拉哈)妇联主任陈玉芳,带头护理伤员,为伤员洗血
衣,被评为支前模范。1950~1951年,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斗争中,有15名妇女参加中国
人民志愿军,有46名妇女送亲人参军参加战勤,为前线送干菜11818公斤、军鞋658双、白条
鸡220只,慰问款1605元,为伤员洗衣服35610件。1953年,在农业合作化中,三区妇女劳动
模范沈凤琴,创办本县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亦称新生集体农庄),成为农业合作化的
先行者。1955年,县妇联通过试点,在全县贯彻“三定”(定产、定保、定量)政策,动员妇
女参加生产劳动,有3901名妇女劳力常年参加劳动,占农业社劳力的23.8%。1960年,在“大
跃进”中,全县妇女参加劳动者多达17583人,占全县农村女性人口34.6%,出现“满勤家庭
”1052户、女“红旗标兵”883人、女“卫星手”206人。1964年,县妇联开展勤俭建国、勤
俭持家活动,妇女拣粮52.5万公斤、拣菜280万公斤、晒干菜55万公斤、采集山产品2500公斤
、节约生活用粮8.5万公斤。1966年,全县妇女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有1766名妇女成
为积极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妇女活动多系大轰大哄、照搬
照转,无法反映广大妇女的意愿。1977~1978年,县妇联组织妇女投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
的斗争,建立炕头组、院落组、巡回宣讲团等组织,共举行批判会1250次、写批判文章1万多
篇、出墙报1550期。1979~1980年,县妇联组织妇女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引导妇
女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81年后,县妇联集中主要力量组织妇女投身各项改
革,特别是农村妇女,已成为家庭经营的主力军,在拓宽经营门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到19
85年,全县已涌现出以妇女致富为主的一批典型:海江镇胜利村、墨尔根乡团结村和塔溪乡
塔河村3个先进集体,41个典型户,173名致富能手,专业户、重点户348户,为发展农村商品
生产树立了榜样。
开展评优竞赛 县妇联在各项活动中,常采用评优竞赛的方法,树立先进,推动工作。
因资料散失,只录有1964年在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活动中,评出勤俭妇女4578人。1979年以
来,县妇联开展创三八红旗集体、争当三八红旗手的评优竞赛活动,当年有2名妇女被全国妇
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81年起,本县开始评选表彰活动,当年表彰三八红旗集体15
个、三八红旗手178人。1982年,涌现全国三八红旗手2人;省三八红旗集体1个、三八红旗手
7人;县三八红旗集体18个、三八红旗手128人。1983年,涌现地区三八红旗集体2个、三八红
旗手15人;县三八红旗集体10个、三八红旗手67人,五好家庭5282户,占总户数的8%,受到
县表彰的五好家庭标兵74户。1984年,涌现地区三八红旗手12人,五好家庭标兵14户;县三
八红旗集体4个、三八红旗手100人,五好家庭16026户,占总户数的25%,受到县表彰的五好
家庭标兵50户。1985年,涌现县三八红旗集体2个、三八红旗手100人,五好家庭21483户,占
总户数的33%,受到县表彰的五好家庭标兵100户,五好妇代会25个、优秀妇女干部4人。
保护妇女权益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后,县妇联配合人民法院,解
除不合理婚姻246件,同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违法行为作斗争,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县妇
联还配合卫生部门举办培训班,推广新法接生,培训种痘员24人、克山病抢救员34人,维护
妇女的健康。1960年,全县建立妇产院60处,妇女的卫生保健条件有所改善。1963年,县妇
联配合妇幼保健站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树立新风,减轻妇女的生育负担,使2000多名育
龄妇女实行计划生育。“文化大革命”期间,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受到冲击。1979年后,保
护妇女权益的工作逐步加强。1981年,县妇联受理妇女来信来访18件,其中迫害妇女2件,转
交人民法院依法处理1件,由有关部门查处的1件。1983年,县妇联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
益的宣传活动,建立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设立法律顾问处提供法律咨询,当年查处
了暗娼卖淫56起、强奸幼女1起、弃婴1起、破坏家庭1起等侵权违法案件。1984年,县妇联接
待妇女来访73人次,通过法律咨询、催办和调查处理,解决了来访妇女提出的问题。1985年
,结合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县妇联统一订购了法律知识手册,组织广大妇女学习;各级妇女
组织,当年出板报180期、张贴宣传标语2020张、召开会议105次、培训宣传员586人,通过广
泛宣传,使相当数量的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年,县妇联接待妇女
来信来访39件,乡镇妇联接待妇女来信来访210件,其中迫害妇女的2件得到严肃处理,其他
问题也按“归口办案”的原则得到妥善解决。
托幼工作 1952年,为解除机关女干部后顾之忧,设立机关托儿所1处,配备专职工作人
员6人,始有专门托幼机构。此后,各级妇联组织在农村组建农忙托儿机构,到1957年,建起
幼儿园1处、幼儿队2个、农忙托儿所21处、农忙托儿组103个,入园入托儿童达到443人。19
60年,幼儿园增至2处、托儿所增至27处、托儿组增至188个,专职保育人员达到102人,入园
入托儿童达到693人,委托儿童227人。1961年,因发生国民经济因难,街道和社队托儿所普
遍停办。1963年后,经过调整,托幼组织得到恢复和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托幼工作
受到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妇联把托幼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国家、集体、
个人一齐上的方针,使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0年,幼儿园所达到57处(县城52处、农
村5处),培训幼儿教师30人,入园入托儿童5039人,入园入托率为14%。1981年,幼儿园所增
至64处(县城53处、农村11处),培训幼儿教师170人,入园入托儿童7690人,入园入托率达到
22%。1982年,培训幼儿教师120人,入园入托儿童16250人,入园入托率达到46.4%。1983年
,拥有幼儿园所65处(幼儿园17处、托儿所48处),培训幼儿教师139人,儿童入园入托率保持
在47%左右。1984年,妇联组织为发展托幼事业募捐,共募得捐款27226元;妇联会同卫生保
健、教育部门培训幼教人员231人,会同商业部门举办儿童用品展销会,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
幼儿文艺汇演和幼儿运动会,在保育幼教人员中开展“热爱孩子赛妈妈”活动,建立1595个
家长学习小组和校外辅导站,使幼儿教育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1985年,幼儿园增至18
4处(其中农村147处),托儿所减至48处,培训幼儿教师110人,入园入托儿童达16319人,入
园入托率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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