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群众文艺
第三节 群众文艺
一、文艺汇演
群众文艺汇演始自建国初期,逐步发展完善,趋于定型化。
建国后的前17年,本县参加省级文艺汇演6次,专区级汇演4次,自办文艺汇演6次;九三
垦区自办文艺汇演4次。这一时期的群众文艺汇演,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歌曲、舞蹈、戏剧
、曲艺种类齐全,水平较高。1964年,参加黑龙江省职工文艺汇演的成就最大,由县一中音
乐教师恩和白依热创作、县三小教师左丽娟演唱的歌曲《这就是我的嫩水边》、《请到边疆
来安家》轰动歌坛,获大会优秀节目奖,省委书记欧阳钦、省长李范五接见了演唱者,黑龙
江人民广播电台特予录制播放。
“文化大革命”期间,参加地区级文艺汇演1次、自办文艺汇演3次;九三垦区自办文艺
汇演3次。此间群众文艺汇演的政治化倾向特别突出,规模虽大但形式单一,以学演“革命样
板戏”为主,其他节目亦离不开歌颂“文化大革命”、批判“封、资、修”(即封建主义、资
本主义、修正主义)、颂扬所谓的“新生事物”这一主题,呈现一种被扭曲的活跃和“繁荣”
。
1977年后,参加省级文艺汇演1次、地区级文艺汇演5次,自办文艺汇演7次;九三垦区参
加省农场总局文艺汇演2次,自办文艺汇演5次。此间的群众文艺汇演,反映出解放思想和改
革开放的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俗歌曲、迪斯科舞、霹雳舞登上舞台,使传统文艺
与现代文艺交相辉映;一批业余词曲作者脱颖而出,反映生活和爱情的节目越来越多,涌现
了许多优秀业余歌手。1984年,举办首届“嫩江之夏”音乐会后,形成一年一届的格局,成
为县内群众文艺的盛事,影响最大。截止于1985年,县辖单位在参加省、地两级文艺汇演中
,共获各种奖励55项,其中1985年为全区汇演获奖最多的县。
二、少数民族文艺
本地少数民族文艺渊远流长。清代初年,达斡尔、鄂温克等少数民族迁来定居,少数民
族居住人口增多,民族文艺日趋繁荣。是时,满、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蒙古、锡伯等
少数民族文艺同时存在,但以达斡尔族文艺最为活跃。
达斡尔族文艺种类较多,其中音乐和舞蹈最富群众性。音乐有声乐、器乐2种。声乐体裁
和演唱形式主要有“扎恩达勒”(即兴山歌)、舞春、歌舞曲和萨满歌曲,器乐以“木库莲”
(口弦琴)为主。舞蹈则以“鲁日格勒”(俗称罕伯舞)为代表。“扎恩达勒”,通常在草原放
牧、田间劳作、伐木放排和赶车行进中即兴抒唱,曲调高亢悠扬、粗犷奔放,尤多颤音,别
具风格。本地的“扎恩达勒”分为有词和无词两种,有词的具体,但一曲多词的极为普遍,
流行较广的有《上齐齐哈尔道路上》和《回娘家的路上》;无词的多系即兴歌咏,节拍变化
自由,常用“讷呀耶、尼呀耶”等衬词填充。舞春,是较为普遍的妇女对唱形式,有二人对
唱和众人接替对唱;在结构上通常为四句一段,各句均押头脚韵,讲究句与句之间的对称,
不附加任何补词;演唱长短不一,短者几段至十几段,长者数十段至数百段;本地流行的多
属民间舞春,代表性作品有《伐木》、《兵营之歌》、《母亲的教诲》、《酒》等。歌舞曲
,为妇女跳舞时的伴唱曲,配有歌词,边唱边跳,最富代表性的是“鲁日格勒”歌舞曲,其
音调华丽明快,节奏鲜明,节拍整齐,结构严谨,常以“喜音贝、喜音贝,喜鸟者、喜鸟者
,德嘿德、德嘿德”作衬词。萨满歌曲,达斡尔语称“雅德恩伊若”,凡“雅德恩”(大神)
主持的活动均唱“萨满”歌曲,由“雅德恩”领唱、“巴俄奇”(二神)随唱、众人帮腔,歌
词大都具有迷信色彩,曲调因人而异,但多已失传。民族乐器,只有较为原始的“木库莲”
和口笛,“木库莲”为钢质框架拴上棉线绷紧而成,口笛则用苇子、燕麦秆或空心草制成,
极为简单,随着中原乐器的传入渐被淘汰。“鲁日格勒”,是最富代表性的民族舞蹈,开始
时以唱为主,曲调悠扬舒缓,此时有两人随曲调滑步慢舞,此后节奏渐快,过渡到以舞为主
,形成高潮时围观者可下场对舞,一手叉腰一手伸向对方,左右手交替动作,成“对打对挡
”之势,分出优劣时第三者下场与优胜者对舞,循序而行,尽兴而止。此种歌舞均源于生活
,如“格俄枯”,取材于狩猎生活,慢滑舞步模仿鸟的行走,弯腰跳动模仿野兽相斗,伴舞
歌词模仿布谷鸟的叫声,形成粗犷、慓悍、奔放的特点。
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文艺同达斡尔族文艺关系密切,形式相近,均盛行山歌、歌舞和“
萨满”调。鄂温克族称山歌为“扎恩勒格”,流行的代表作有《墨尔根来源歌》、《红花芪
根的红格村》、《我的丈夫》等;歌舞称“鲁日该勒”。鄂伦春族称山歌为“占达仁”,流
行的代表作有《母鹿和小鹿》、《思表妹》、《酒歌》等;歌舞称“吕日该仁”。
民国时期,中原文化已占主导地位,少数民族文艺逐渐衰落。伪满时期,由于日本侵略
者大肆进行文化渗透,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原有的少数民族文艺已濒临灭绝。此间,朝鲜族
大批迁入,朝鲜民族歌舞在其聚居地盛行;最为流行的歌曲有《农乐江边》、《阿里郎》、
《农工曲》等,老幼妇孺皆能咏唱;最富群众性的舞蹈为“农乐舞”,常在多种场合出现。
解放后,少数民族文艺得到复苏,开始登上文艺演出舞台,成为文艺百花园中的奇葩。
1950年,二十里屯(今前进乡繁荣村)达斡尔族农民组成业余剧团,致力于恢复和发展民族文
艺,该团在全县庆祝建国一周年活动中演唱了《上齐齐哈尔道路上》、《朵朵鲜花盅盅美酒
献给主席毛泽东》等民歌,引起轰动,深受欢迎。1954年,在全县首次群众文艺汇演中,达
斡尔族传统舞蹈“鲁日格勒”受到好评。此后,鄂温克、鄂伦春、朝鲜、蒙古等少数民族歌
舞也纷纷登上文艺汇演舞台,各少数民族文艺节目成为文艺演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60年
代,达斡尔族文艺成绩斐然,恩和白依热(达斡尔族,汉译名吴之帆),对本地达斡尔族、鄂
伦春族民间音乐进行挖掘和整理,形成一批成果,在此基础上,创作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
的歌曲,有的歌曲跨出国门,有的歌曲饮誉省内外。此间,形成一批少数民族新民歌,如达
斡尔族的《映山红花满山坡》、《告别勒勒车》,鄂温克族的《我们不再受苦了》、《送哥
哥去学习》,鄂伦春族《兴安岭的阳光》、《毛主席的恩情唱不完》等,广为传唱。“文化
大革命”中,少数民族文艺被“革命歌曲”和“革命样板戏”所取代,只有朝鲜族歌舞偶而
在业余表演舞台上出现。1977年后,少数民族文艺日趋活跃。朝鲜族每逢节日、假日和喜庆
欢聚之时,均举办家庭歌舞娱乐活动,不分男女老幼,演唱民族歌曲,表演民族舞蹈,常常
是通宵达旦,尽兴而止。达斡尔、鄂温克族每逢节假日和春暖花开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
欢唱民族歌曲,跳起民族舞蹈。除民间文艺活动外,在文艺表演舞台上涌现一批少数民族歌
手和乐手,成为业余群众文艺活动的骨干。1982年,县内少数民族组成代表队参加黑河地区
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朝鲜族女青年的独唱、回族男青年的琵琶独奏和回族女青年的二胡独奏
均获表演奖。
三、文艺宣传
文艺宣传始自解放初期。1947年后,为配合土地改革和解放战争,政府组织群众文艺骨
干排练了歌剧《白毛女》、《血泪仇》、《为谁打天下》、《一滩血》和小演唱《三个长工
》等文艺节目,在县城和农村巡回演出。1949年,伊拉哈荣军农场排演了大型话剧《让战魔
发抖吧》,除在场内公演外,还到嫩江、讷河县城演出,受到欢迎。建国初期,正值恢复国
民经济、抗美援朝和实施《婚姻法》,县业余剧团排演了话剧《华尔街老板》、《让战魔发
抖吧》,小歌剧《强扭的瓜不甜》、《兄妹开荒》,二人转《军属刘大娘》、《孙桂英的婚
事》等;“八一五”农场排演了大型歌剧《战斗里成长》,话剧《赵小兰》、《前线》等,
在城乡多次演出,影响颇大。1955年后,配合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城乡数十个业余剧团均排
练各类文艺节目,开展文艺宣传。1958年后,县内业余剧团已逾百个,村屯均设俱乐部,在
“热火朝天”的形势下,全县上下时有欢乐歌舞,宣传和歌颂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
三面红旗”;其间,1959年在县城举办“庆祝建国十周年成就展览”,为县内举办的首次展
览。1962年后,因国民经济出现困难,文艺宣传一度停顿。1964年,配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和学习毛主席著作群众运动,县城内举办“廖初江、丰福生、黄祖示学习毛主席著作事迹展
览馆”和“社会主义教育展览馆”,创作并演出诗剧《焦裕禄》。
“文化大革命”中,纷纷建立“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文艺宣传十分活跃,通过演
唱“毛主席语录歌曲”等革命歌曲,学演“革命样板戏”,跳“忠字舞”等舞蹈,宣传毛泽
东思想和“文化大革命”;此间,先后举办过“阶级斗争教育展览馆”(1966年)、“抗日军
政大学校史展览馆”(1967年)、“红太阳展览馆”(1968年)、“打倒新沙皇展览馆”(1972年
)和“贪污犯孔××罪行展览馆”(1974年)。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文艺宣传的形式和内容趋于多样化,既注重思想性又努力增强
艺术性,易于被人接受。1977年1月,为宣传周恩来总理的功绩、抒发人民群众的怀念之情,
县文化馆举办了“周总理逝世一周年纪念演出”,引起强烈反响;是年,在县城举办“发展
经济、保障供给展览”,对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具有一定的意义。1982年,为推动“五讲、
四美、三热爱”教育,县教育科、文化科、共青团县委会、县妇女联合会共同举办“城镇中
小学少年儿童歌咏比赛”。1983年5月,为普及科学知识、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县
委宣传部、县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和文化馆共同举办“中学、小学、社会科技展
览”。此外,文化馆在街道旁设置宣传橱窗,运用美术、摄影、书法、文学等形式,开展政
治、时事、法制、科技、计划生育等宣传,教育面较大。
四、其他文艺活动
清代末年,民间传统节日始有扭秧歌活动,为喜庆娱乐的重要形式。民国年间,出现踩
高跷、跑旱船、舞龙灯等喜庆文艺形式;各种庙会开始演出“野台戏”;元宵节设“灯官”
,督促商户、民众悬挂彩灯,民间还有“撒灯”之举。伪满时期,因受到日本侵略者的殖民
统治,原有的传统节日文艺被压抑,而打着殖民地烙印的“庆典”文艺代之而起,根据日伪
的政治需要,以文艺形式颂扬日本天皇、“日中亲善”、“共建王道乐土”等。
解放后,传统节日文艺活动的民族特点得到恢复,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的文艺活动逐渐增
多并日趋活跃,成为群众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春节期间,城乡都组织秧歌队,以东北
大秧歌为主体,逐渐出现新秧歌,其中以造型角色最富吸引力,如《西游记》人物、传统戏
剧人物、民间丑角、大头人等,扮相逼真,别有情趣;秧歌队常有踩高跷、跑旱船、舞龙灯
、跑驴、舞狮、拉车等节目,在街头“打场”过程中有时还表演其它文艺节目。元宵节普遍
悬挂彩灯,虽属民间自发之举,但时有竞争场面,不乏佳作。建国后,每逢国庆节、春节、
元旦、国际劳动节、中国共产党诞生日、国际劳动妇女节、国际儿童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
军节、中国青年节等节日,通常都举办文艺演出进行庆祝或纪念,其中国庆节文艺活动最为
盛大,常常同时举办文艺晚会、电影晚会和展览活动。60年代前期,县城内开始举办元宵灯
展,由各单位和居民个人自愿参展,经过评选对获胜的彩灯予以奖励。“文化大革命”开始
后,传统节日文艺活动和元宵灯展被迫停止,社会秩序有所好转后,传统节日文艺活动才得
以恢复。1971和1972年,刚刚恢复的春节文艺活动特别热烈,城乡大办秧歌队,距县城较近
的海江、前进、长福公社有数十支秧歌队,多达数千人进城扭秧歌,大街小巷人山人海,彩
绸翩跹,锣鼓喧天,声势空前。1976年10月,为庆祝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除举行庆祝游行
外,还形成盛大的庆祝文艺演出活动,许多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禁演的文艺节目再度回到
文艺舞台,人们载歌载舞,抒发喜悦之情。1981年,恢复元宵灯展,此后成为惯例。1982年
,开始举办中小学“迎春风筝比赛”,一年一度,每次都有上百支风筝参赛。1984年,县文
化馆和共青团县委共同举办大型篝火晚会,有300多名男女青年表演集体舞,晚会中首次燃放
焰火。1985年,元宵灯展最为盛大,除绸灯、纸灯外,还有冰灯,造型奇特,大小不一,人
物、鸟兽、花木千姿百态,令人眼花缭乱,观灯者擦肩磨背,盛况空前。是年9月10日,庆祝
第一个“教师节”,举办专场文艺演出,慰问人民教师,形成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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