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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师资

第七节 师资



一、教师队伍
清代,满官学和汉义学均只设学官和教读各1人。宣统二年(1910年),随小学堂增多,教
师增至13人。民国时期,教师均受过师范教育或中等教育,经过教师鉴定委员会考核始得任
教,故教师素质较前提高,但教员生活清苦,加之学校撤并较为频繁,教师队伍不甚稳定。
民国2年(1913年),县内有教师26人,其中官办学校教员11人、塾师15人;民国5年(1916年)
增至40人,民国11年(1922年)减至26人,民国20年(1931年)恢复到28人,民国21年(1932年)
又降至15人。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为推行殖民奴化教育,对教师资格要求甚严,必须经“
师道”训练方可任教;随着学校增多,教师队伍有所扩大。1938年(伪满康德5年),县内已有
教师60多人。
解放后,教育事业迅速发展,教师队伍不断扩大。解放之初,留用原有教员,从旧知识
分子中补充教师队伍,后又从有文化的劳动群众子弟中选拔一批教师,至1949年,全县教师
达到155人。1950年,省教育厅从内地招聘一批教师调给各县,县内从旧知识分子和初中毕业
生中选拔一批教师,至1952年教师人数增至223人,其中初中教师18人、小学教师205人,比
1949年增长43.9%。1953年后,受过高等、中等、初级师范教育的教师走上教学岗位,师资水
平有所提高,到1957年,教师总数增至282人,其中中学教师17人、小学教师265人,比1952
年增长26.5%。1958年后,随着公办、民办学校的迅速发展,教师人数急需增加,师范院校毕
业生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只好大批录用高中、初中、简师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民办教师
多就地选用,师资水平有所下降。到1962年,教师总数增至1079人,比1957年增长2.8倍,其
中:中学教师155人(教育部门108人、其他部门36人、民办11人)、小学教师924人(教育部门
414人、其他部门349人、民办161人)。此后,中师毕业生一律到小学任教,新增教师的素质
有所提高;随着“两种教育制度”的推行,各类学校增多,教师队伍继续扩大,到1965年,
教师总数增至1627人,比1962年增长50.8%,其中:中学教师143人(大专以上水平的占52%)、
小学教师1266人(中师、高中水平的占28%)、其他教师218人。“文化大革命”中,教育事业
发展过快,补充师资的正常渠道已不复存在,原有教师下放农村“接受再教育”的占一定比
重,有些骨干教师“外流”,只好从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和后来的高中毕业生中大批选拔教
师,师资水平大大降低,到1976年,教师总数增至5297人,比1965年增长2.3倍,其中中学教
师2070人、小学教师3227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注重师资质量,除接收师范院校
毕业生外,动员老教师归队,组织在岗教师参加高师、中师函授,师资水平逐渐提高,到19
85年,教师总数达6120人,比1976年增长15.5%,其中:普通中学教师1712人(大专以上水平
的占28%)、小学教师3996人(中师、高中水平的占51%)、农职高中及中专教师204人(大专以上
水平的占26%)、教师进修学校教师22人、幼儿教师186人。
二、教师培训
教师培训,始自民国初年。民国2年(1913年)冬,在县内第七区(今塔溪乡)设立讷嫩师范
传习所,利用寒假时间对教师进行短期培训,配备教职员6人,有36人参加学习,结业后停办
。翌年7月和冬季,在城内初高两等小学分别设立女教员讲习所(教职员4人、学员29人)和小
学教员讲习所(讲习生11人),分别于民国5年(1916年)四月、一月(农历)学员毕业后停办。民
国7年(1918年),复设小学教员讲习所,后改称师范讲习所,每年寒假开课,由乡校教员或具
备小学教员资格者参加学习,每满四届经考试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民国8年(1919年)后,县
劝学所组织参观团赴教育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开始选送部分教师到省立师范学校进修。民国
9年(1920年)12月,劝学所在女子小学校设立国语传习所,各校教员均入所学习,统一国语教
学。民国12年(1923年),师范讲习所因教学质量低下而停办。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为强化
殖民奴化教育,对在职教师采取“养成”措施,每年选送部分教师到齐齐哈尔地方师道训练
所接受训练,每逢寒假组织教师到省城参加培训。
解放后,教师培训逐步加强。解放之初,人民政权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旧教师进行思想
改造,清除殖民奴化教育的影响,为发展人民教育事业尽力。1949年冬,县文教科组织全县
教师学习《中国革命基本知识》和文化课,开始对教师进行政治、业务培训。1951年1月和2
月,先后举办城镇小学和乡村小学教员训练班,每班为60人。全县贯彻《黑龙江省小学教师
学习暂行办法》,利用寒暑假期,组织小学教师学习政治和文化;城镇教师划为2个班,学习
《社会发展史》和《中国革命读本》,另有71名教师到县职工干部文化补习学校进修中学国
语和算术课;乡村小学划为10个学区,组织145名教师学习《中国革命读本》和中学国语、算
术课。是年夏秋之际,开办冬学民校教师培训班,共办3期,每期2~3天,共有133人参加学
习。1953年7月,开办小学教师进修班,设专职教师讲授中学课程。1955年8月,开办农村扫
盲教师学习班,学习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部编发的《工农教育读本》,历时1个月,有29人参
加学习。1956年,始设嫩江县教师业余文化进修学校,专事小学教师文化进修。1958年,根
据省教育厅指示,将教师业余文化进修学校与职工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合并,建立职工干部文
化补习联合校,分为高级部和初级部,组织进修和函授;函授班每月讲课1次计9小时,高级
部函授学习东北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师范学院教材,初级部函授学习北京函授教材;进修班每
周讲课1次计6小时,每月一般集中讲课24~30小时;当年培训教师400多人。1960年初,复设
教师进修学校,5月时举办1期辅导员学习班,有43人参加学习,还组织全县小学教师参加九
年制数学教材函授学习;九三、海江、伊拉哈公社亦相继开办教师讲习班,培训教师140多人
。1962年后,教师培训以函授学习为主,共有500多名小学教师参加中等师范函授,有7名中
学教师取得高等师范本科函授毕业或结业资格。“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师进修学校被迫
关闭,教师培训亦同时中断。1971年,在县文教科内设教研室,负责教师培训事务,但因束
缚过多,培训工作无法进行。1977年,在文教科内增设进修组,主持教师进修工作,当年开
办初中语文、历史教师培训班,有80人参加培训学习,此后教师培训走上正轨。1978年,重
建嫩江县教师进修学校,确立“立足当前,兼顾长远,以老带新,教啥学啥”的办学思想,
组织中学教师参加高等师范函授学习,设中文、数学、政治3个班,有学员149人;组织小学
教师参加中等师范函授,学习中文和数学,有学员930人(其中农村847人);开办首期初中教
师英语培训班,先后办班3期,培训132人。1979年春,九三农场局始设教师进修学校,负责
九三垦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组织进修、函授和教学研究,当年开办进修班2个,有学员99人。
1980年,县教育科开办中小学主要学科教师学习班2期,参加培训教师达900人;派出10名中
学教师离职赴大专院校进修;组织1978届中师函授学员报考黑龙江省广播函授学院,经统一
考试,有625人被录取,翌年有67人高师函授毕业。1981年,根据省、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
要求,对1980届中等师范函授学员进行整顿,整顿后在籍学员为280人;自是年始,教育部门
会同县妇女联合会每年都举办幼儿教师培训班,当年第一期培训幼儿教师135人。1982年开始
,利用2年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中小学教师系统学习教材,强化基本功训练,过好“教
材关”。1983年后,结合深化教学改革,重点培训骨干教师,在城镇中小学建起中心教研组
。1984年,第二期中师函授招生,县内有282名教师被录取。1985年,开办小学骨干教师学习
班,培训骨干教师40人;又有767名教师参加第三期中等师范函授学习,第二批66人高师函授
专科毕业。县教师进修学校新建教学楼1幢,建筑面积1700平米,设有进修处、电教馆、仪器
站,配备教职工38人,库存电教器材及音像资料价值达13万余元,图书资料近万册,已成为
教师培训基地和教研、电教、实验、资料中心,曾被评为全省、全区先进单位。截止1985年
底,县属教师参加高等师范函授在籍学员285人、中等师范函授学员1305人;通过全省统考,
教师“教材过关”率小学为95%、初中为79%、高中为54%;共举办幼儿教师培训班9期,培训
幼师837人次;九三教师进修学校共开办教师培训班5个,培训中小学教师223人。
三、教师地位
清代,“天地君亲师”观念占主导地位,加之为师者多非平民,教师的政治地位较高,
满官学的教师一直是墨尔根副都统衙门的职官,初由骁骑校(正六品)中满文练达者充任、岁
银60两,后由衙门笔帖式升用、岁银36两。汉义学,学长为水师营总管(正三品)、岁银130两
,教读由汉人充任,岁银因人因时而定。民国时期,公立学堂教师,多为师范学校毕业取得
任教资格,虽具一定社会地位,但靠薪金度日,在动荡的政治和经济形势下,生活比较清苦
,塾师多为有钱者所聘,受制于人,收入不丰,自立设馆者虽可自主但收入很不稳定。民国
19年(1930年)小学教员月薪22.2元。翌年,高级小学教员月薪24元、初级小学教员月薪21元
、乡间初小教师月薪仅12元,当时物价上涨,钱无物贵,每月所得不足一人膳食,遂有“家
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之说。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为维护殖民统治,中学校长均由日本
人出任,非经师道(师范学校)训练不得任教,将教职员划为见习生、教员、教导、教辅、教
谕计5个等级,层层辖制,等级森严,待遇迥异,教谕地位最高,月薪伪满国币76元,按级别
由高至低依次为教辅70元、教导60元、教员50元、见习生30元;日伪对教师控制极严,思想
活跃的教师常常遭到迫害,灌输“日满亲善”等思想稍有不力便被解职。
解放后,人民教师的地位得到提高,成为社会的主人,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生活待遇亦有很大改善。1946年人民政权接管学校后,即依靠教师管理学校,在经济十分困
难的条件下,实行供给制,以实物折发工资。1950年供给制改为工薪分制后,城镇小学教师
每月工薪分平均为117分、乡村100分,城乡统算折合人民币32.9元。1956年,改行工资制后
,以职务、教龄和德才条件评定工资等级,中学教师最高五级月薪75元、最低为十级月薪40
.5元,小学教师最高为四级月薪55.5元、最低为十一级月薪25元,当时收入虽不高,但市场
物价稳定,教师生活安定。到1957年,县内有1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有7名教师被评
为全省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有2人当选为县人民代表和人民
政府委员。1958年,提出“在教师中肃清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口号,使教师受到打击,在
反右派斗争中,将40名教师错划为“右派分子”,其中清出教师队伍下放农村的22名、受到
其他处分的18名。1962年,贯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关于知识分子问题讲话后,县委组成工作
组到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海江公社中心校等学校进行调查研究,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教师
的地位得到恢复,翌年为20%教师上调工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师首当其冲,成为打
击和批判的对象,有些教师被打成“牛鬼蛇神”,许多教师被诬为“臭老九”送往“五七干
校”或下放农村劳动改造。1972年,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对教育进行整顿,其间对1966
年前参加工作的教师进行低工资调整,调资对象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工资7~9元。1977年,为
40%教师调整工资,调整对象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工资5~7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教师在历次政治
运动中的冤、假、错案均得到平反昭雪,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不断提高,先后2次给42%的教
师调整工资,民办教师由国家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费。开始为教师解决住房、子女就业、家
属子女“农转非”等实际困难。1981年,县委、县政府召开大会,向教龄满30年的63名老教
师颁发荣誉证书、赠送纪念品;为民办教师增发补助费。1982年,为84.2%公办教师普调一级
工资,为18.4%公办教师上调二级工资,始发班主任岗位津帖。1984年,县第一小学教师张丽
贤被评为“全国模范班主任”;开始向教师发放科技人员补贴和报刊资料费,给127名山区和
病区教师上浮一级工资;九三农场局投资42万元建成第一幢“园丁楼”,许多农场都新建一
批教师住宅。1985年,率先在教师中进行工资改革,开始加发教龄津帖,教师收入大增;9月
10日第一个“教师节”,县城召开庆祝大会,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优秀教师134名,另有7
名教师受到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16名教师受到黑河地区行政公署表彰奖励。自1979年以来
,县属单位共有105名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126名教师走上各级领导岗位,19名教师当选为
县人民代表,29名教师被推举为县政协委员,解决了155户教师住房问题,安排教师家属子女
就业177人,教师家属子女138人解决了城镇户口和商品粮供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