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教育经费
第八节 教育经费
一、国家办学
清代初年,官办学校经费由八旗各佐筹给,后期划定学田为常年经费来源,不足时从地
方捐收入中拨补。宣统元年(1909年)嫩江府教育经费为3864元。民国时期,公办学校经费最
初由垧捐中拨给;民国5年(1916年)后,增加义务教育捐,各校经费由县劝学所下拨,是年为
4996元;第三鄂伦春学校教育经费由省陆军部直拨,是年经费3348元。此后教育经费额为:
民国8年(1919年)3311元,民国9年(1920年)4405元,民国18年(1929年)7245元,民国20年(1
931年)9124元。伪满时期,教育经费从垧捐、车牌捐、营业捐中提取,1933年为7251元,19
36年为10740元,1939年为6119元。
解放后,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渐增加。1949年后,国家教育经
费由财政部门统一掌握使用,至1957年一般占年度财政支出的10%左右。为补充教育经费不足
,向在校学生收取学费(家庭困难者免收),通常全额留学校使用。1958年开始“大跃进”后
,财政资金集中投向经济部门和基本建设,教育经费比例明显降低,学校在贯彻“教育同生
产劳动相结合”方针中,始设校办工厂、农场或走向社会,通过“勤工俭学”补充教育经费
。到1962年,财政核拨教育经费35.2万元,仅占财政支出的3.3%,收取学费3.8万元,加上勤
工俭学收入,办学经费仍十分紧张。经过国民经济调整,教育经费比例有所提高,到1965年
,财政核拨教育经费50.2万元,占财政支出的5.2%,收取学费7.8万元。“文化大革命”中,
国拨教育经费占年度财政支出8%左右,平均年收学费10万元,学校经费的使用重点是政治运
动开支,用于教学的开支较少。1977年后,国拨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有所提高。1980
年开始实行财政包干后,有利于调动学校理财的积极性,经费使用更加合理。1983年,开始
推行社会集资助学,加之,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勤工俭学普遍有所发展,学校经费紧张状
况有所缓解。1985年,国拨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9.4%,学费收入34万元;勤工俭学
收入最近6年共达209.5万元,当年63万元;社会集资投入最近3年共计31.2万元,当年3万元
。
二、集体办学
解放前,民办教育经费自理。
建国后,50年代后期,提倡多种形式办学,开始出现民办学校,办学经费从人民公社集
体的公益金中提取。进入60年代后期,乡镇企业逐步发展,集体办学经费除使用公益金外,
增加了集体企业投资的新渠道。1980年后,国家开始向民办教师发放补助费,支持集体办学
。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集体办学经费从乡镇统筹费和行政村集体提留中提取,乡镇统筹
费用于教育的比例已超过50%,除国家补助和集体提留外,乡镇企业和学校勤工俭学对教育亦
有投入。到1985年,国家在6年间共发放民办教师补助费223.4万元,另按在校学生人数补助
办学公用经费(中学每人每年14.4元、小学2元);乡村集体在1985年支出办学经费277.2万元
,比两年前增长57%。
三、企业办学
建国后,始有企业办学,其经费除国家投资一部分外,主要靠企业自筹解决。县内企业
办学规模最大的是省属九三农场局和县林业局。九三农场局1983年全辖自办中学33所、小学
226所,自筹教育经费不下600万元。县林业局1985年全辖自办中学1所、小学12所,自筹教育
经费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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