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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民健康状况

第五节 人民健康状况



一、疾病
除本章有关疾病记载外,对1981年县人民医院36691份门诊病志和4044份住院病志进行剖
析,剔除正常分娩的286人和施行节育、引产手术的251人,共接待住院病人3506人。在住院
病人中,按所占比重由大至小依次排列为:消化系统疾病762例,占21.7%;呼吸系统疾病74
5例,占21.2%;传染病690例,占19.7%;外伤407例,占11.6%;妇女生殖器官疾病256例,占
7.3%;产褥疾病249例,占7.1%;心脑血管疾病234例,占6.7%;泌尿系统疾病104例,占3.0
%;恶性肿瘤59例,占1.7%。门诊病例按所占比重由大至小依次排列为:外伤10640例,占29
.0%;呼吸系统疾病8717例,占23.7%;血液循环系统疾病6789例,占18.5%;消化系统疾病4
671例,占12.7%;传染病2588例,占7.1%;内分泌营养代谢疾病910例,占2.5%;眼病840例
,占2.3%;运动系统疾病616例,占1.7%;泌尿系统疾病543例,占1.5%;神经系统疾病367例
,占1.0%。现阶段疾病以心血管病和呼吸系统疾病为主,传染病(含结核病)呈减少趋势,恶
性肿瘤和脑血管病呈增加趋势。
二、死亡
解放前夕,人口死亡率高达400‰。建国当时,人口死亡率仍达15.0‰。
1982年,县卫生部门对8个公社进行抽样调查,抽查102930人(男性52613人、女性50317
人),查出死亡人口469人(男性252人、女性217人),人口死亡率为4.56‰,与人口统计数据
大体相同。在死亡人口中,男性的比重大于女性,不满周岁的儿童死亡率高达28.7‰,居于
全国农村标准20~30‰的上限。死亡原因,因病死亡占97%,其中:心血管病占23.2%,肺心
病占23.0%,呼吸系统疾病占10.5%,脑血管疾病占7.9%,消化系统疾病占6.9%,恶性肿瘤占
5.1%,传染病占4.8%,结核病占4.5%,新生儿疾病占3.6%,其他疾病占7.5%,可见心血管病
和肺心病是夺人性命最多的疾病。
1985年,全县死亡人口1607人,死亡率为3.52‰,比1982年降低1.04个千分点,比1949
年降低11.5个千分点。
三、人口寿命
建国前夕,人均寿命不足40岁。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改善人民的医疗、卫生、保健、营养等条件,人
口寿命大大提高。1982年,经卫生部门抽样调查和测算,男性预期寿命为68.85岁,女性预期
寿命为71.95岁;同全省预期寿命比较,男性低0.90岁,女性高0.42岁;同全国预期寿命比较
,男性高4.91岁,女性高5.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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