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知识青年安置
第三节 知识青年安置
一、接收安置
1955年毛泽东主席发出知识分子到农村去的号召后,城市知识青年开始到农村落户,走
与工农结合的道路。1960年,九三垦区开始接收城市下乡青年。1964年,城市知识青年始到
县属社队落户,为适应知识青年工作的需要,县人委始设知识青年工作机构。到1966年,全
县共接收安置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等城市和县城知识青年5513人(县属单位接收1280人、
九三垦区接收4233人),安置去向为国营农场4704人、社队809人。
1968年,毛泽东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
很快就形成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高潮。因知识青年蜂拥而至,接收安置困难很多,除集体插
场、插队落户外,新建一批知识青年集体农场或知识青年点,有的知识青年还自找门路投亲
靠友落户。1978年,停止动员上山下乡。此间,全县先后接收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
齐齐哈尔、鹤岗、鸡西、双鸭山、牡丹江等城市和县城下乡知识青年91226人(县属单位接收
22220人、兵团五师接收69006人),安置去向为国营农场85524人,国营林场221人、人民公社
4032人、县属垦区793人、县属知青点656人。为安置知识青年,仅县属单位就下拨知青安置
经费2150万元,新建知青集体农场7个、知青点162个、知青住房29927平米,派出“带点”干
部241人。
二、返城安置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后,因病或家庭困难,时有返城者。1970年后,始在上山下乡的知识
青年中招工或抽调参加各种工作队,后又推荐知识青年升入各类专业院校,陆续有一批知识
青年进城。1977年,知识青年开始大批返城,返城安置贯彻“在国家统筹规划指导下,实行
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除集中安置已婚知识青
年外,将原来的知青经费改为生产周转金,下乡青年家长单位自筹资金,先后兴办162个知青
企业,还打开城乡“两扇门”,广开就业门路,使绝大多数返城知识青年各得其所。到1982
年,县属已婚知识青年409人均得到安置,其中:全民所有制招工260人、集体所有制招工60
人、进城就业54人、就地就业34人、个体就业1人。到1985年,县属单位共安置知识青年141
34人,待业人数减至9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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