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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商团体

第三节 工商团体



一、商会
宣统三年(1911年)2月,嫩江府始设民间商业团体,称嫩属商会(亦称商务会),由商户推
选总理1人、协理1人、评议员4人和议员若干人主持会务。民国年间,改称嫩江县商会,由会
长、副会长主持会务,后又增设会董;商会不仅处理会内事务,还接受官署委托对商户负有
管理之责。伪满时期,改称嫩江县商务会,由会长主持会务,虽名为商户之团体,但受日伪
的控制,其头面人物多与日伪官员有特殊关系,经常组织商户捐款、捐物、捐劳力,对商户
进行挟制,带有“御用团体”色彩。日本侵略者投降后,该会在新旧政权交替中解体。
二、工商业联合会
1950年4月,始设嫩江县工商会,为私营工商业者的群众团体,内设总务、工商、财经3
个工作机构,下设同业公会11个,拥有会员619人,其领导成员由会员推荐,中共县委派干部
驻会任秘书。是年,工商会发动会员为灾民和贫民捐款近2.2万元,向人民解放军转交慰问款
1.6万元。翌年,改称嫩江县第一区工商业联合会,改为委员制,由会员推举委员11人,其中
常务委员5人;该会协助人民政府推行经济政策,促进发展工商业,发动会员捐款捐物支援抗
美援朝。
1953年,改称嫩江县工商业联合会,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主持日常
工作,会员人数增至1041人。翌年,工商联组织会员参加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进行清产核资
,改造思想做守法工商户;因从业人员减少,会员减至771人。1956年1月,通过公私合营和
合作,基本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商联的工作重心转向改造资产阶级分子
。1958年,在反右派斗争中,有些领导成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原工商业者被视为资产
阶级分子,导致会员人数逐步减少,当年为315人,1963年减至215人。1964年,工商联基本
停止活动;1968年正式取消名称,当时仅有会员130人,其中在职人员仅94人。
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后,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正酝酿建立新的工商业联合会,
把工商企业和工商业者组织起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力。
三、个体劳动者协会
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后,个体劳动者日益增多。1982年4月,嫩江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
立,由会员推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内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下设行业分会或小组
。个体劳动者协会以扶持个体生产、端正经营作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主要任务。此后会
员人数增长较快,到1984年已达3459人。1985年7月,召开全县第一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
通过了协会章程,选出由24人组成的委员会,是年会员人数增至38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