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专业机构
第六节 专业机构
一、生产机构
1986~2000年,畜牧生产机构随着机构体制改革逐步调整完善。1986年,乡镇兽医院、畜
牧站、草原站、繁育站实行“四站合一”,建立乡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在发展畜牧业产前、
产中、产后的服务功能方面得到了空前的发挥。围绕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创办了经济服务实体,
增加了服务项目,做到了治疗、繁改、收奶、饲料销售、咨询不出乡,方便了广大养畜产。1991
年,畜牧局成立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行政事分开,分头去抓。1997年,在全县各乡镇(场)畜
牧兽医综合服务站开展了定性、定编、定员工作。
二、繁育机构
随着细管冷冻精液配种技术的推广,到1999年,县畜牧局家畜繁育指导站拥有 3名技术人
员,负责全县家畜繁育工作,19个农村乡镇(场)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配备专业人员38人,冻
精配种站14处,其中:县办1个、乡镇办13个,共有专业技术人员28人。
三、治疗机构
2000年,县兽医院拥有职工10人,临床兽医 4人,负责城内畜禽的诊治。县畜禽技术服务
站到1999年拥有职工12人,专职人员 8人,主要负责县内疑难病的诊治。服务功能完善的19个
乡镇(场)的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均开展了门诊治疗业务。乡镇(场)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从事临
床治疗兽医42人。全县252个行政村,已有180个村建立了畜牧兽医综合服务室,从事治疗的村
兽医1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