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机管理 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县农机监理站1978年成立,负责农用拖拉机落户、培训、考证及田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1984年,交通部门把轮式拖拉机农机考证工作全部移交给农机监理站。全县各乡镇农机站聘用
1~2名农机监理员,代管本乡镇农机监理工作。1990年,为加强农机监理工作,各乡镇农机站
增加1~2名监理员,在乡镇农机站设立监理分站。1999年,县政府又批准招收11名监理员,实
行聘任制,工资实行白收自支,农机管理队伍得到了加强。1993年开始对全县农业机械进行了
检测,对技术状况差、功率过低、油耗过高的拖拉机限期修复,并有计划地淘汰和更新。到2000
年,共检测拖拉机102 000台次,平均每台恢复1.34马力,油耗降低27克/马力·小时。
二、农机市场管理
1986年,县农机公司实现销售额1 400万元。1990年,实现销售额1 700万元,纯利润30万
元,人均创利润3600元。1993年,国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农机市场开始放开。县农
机公司由独家经营变为多家竞争,经济效益逐年下降,1997年被县政府批准为破产企业。全县
出现近150个个体农机配件经销点。为整顿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996
年5月,县政府成立整顿农机市场领导小组,历时3个月对全县城内及各乡镇农机维修销售网点
进行填表登记、技术培训、考检发证工作。到 8月末,全县整顿审验农机维修厂、点76个,下
发了《技术合格证》,定下每年由农机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进行 2次联合检查,打击了假
冒伪劣产品,控制了农机市场混乱现象。
1986~2000年嫩江县农业机械情况表
表1-7
续表
1986~2000年嫩江县农机作业情况表
表1—8 单位: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