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利工程
第三节 水利工程
一、民兵水库
民兵水库建于1958年,1972年以前属再建工程,由县和海江镇组成修建指挥部,对水库进
行管理,主要任务是土方填筑、坝前护坡和修建输水、泄洪建筑物的施工管理。1972年,民兵
水库上收,由县组成民兵水库管理站,专门从事水库的施工和管理工作。1976年,省编委定事
业编10人。1976年 2月,水库管理站和农建团一起,对民兵水库进行常年施工。到1978年底,
土坝和泄洪洞工程基本达到设计要求。1981年,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和逐步达到以库养库的目
的,各项工程设施的管理均落实到人,实行责、权、利相挂钩,养鱼、种地、林带均承包的管
理形式。
二、青年水库
建于1976年,由原修建指挥部改组,成立水库管理站,有职工11人,管理站除对工程设施
进行常年维修管理外,还进行农业和养鱼等多种经营生产。1981年,因经济体制改革,管理站
撤销,又转包给县水产公司进行鱼种生产。
三、宝胜水库
1975年建成,1976年由前进镇组建成水库管理站。主要任务是对该水库进行维修、养护以
及养鱼生产。因水库没有收益而解散管理站,由前进镇承包给个人管理至今。
四、堤 防
1984年以前,嫩江县共有堤防 6段(镇郊、向阳、黑鱼泡、哈什太、长江和九江),计34.3
公里,管理的办法是由国家兴建,达到一定防洪标准的堤防由县管理,由各乡镇、村自筹的则
由受益村屯自行管理。1988年,由国家投资地方匹配修建的堤防工程共计 5段,即:联兴段、
火龙口段、黑鱼泡段、长江段和镇郊段,全长 47.03公里,除镇郊段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外,
其余4段均为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五、机电井
至2000年末,全县有各类机电井162眼,已解决人畜饮水、防病改水村屯126处,其中有119
个村屯吃上了自来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 44%。由于机电井分布在各乡镇、村屯,大都是受
益单位自行管理。防病改水和无水源村屯的人畜饮水井都配备了专人、专房、专用设备,并经
常进行管理、养护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