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企业选介
第四节 企业选介
一、嫩江县鱼种场
1965年,嫩江县在泡沼黑鱼泡的基础上兴建了嫩江县养鱼场,70年代修建4.27公顷鱼种池,
开始生产鱼种,并改称嫩江县鱼种场,但由于规模小、鱼池浅、单产低、效益差,1981~1990
年停产。1990年,县水产局开始筹集资金,着手恢复鱼种场生产。1991年,嫩江县鱼种场恢复
成鱼生产。县鱼种场隶属于县水产局,单位性质属于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在职职工14人,有鱼
池4.53公顷,泡子32公顷,土地25公顷,越冬池250平方米,农用小四轮车1台,75马力东方红
1台,农业机械1套,办公室(砖瓦结构)250平方米。
二、嫩江县水产公司
成立于1973年,主要经营海淡水鱼、渔需物资、海鲜产品。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国家对水
产品实行归口经营,每年均有盈利。1985年,水产品市场全部放开,实行自由运销,县水产公
司变成纯经济实体,经营受到冲击,利润逐年减少。1988年开始出现亏损。1989年,搞多种经
营,从事大豆、木耳等贸易,实现扭亏增盈。1994年再度亏损。1997年,经黑河市中级人民法
院裁决,将全部固定资产以产还贷给工商银行。同年,县水产公司同工商银行签订返租协议,
对原库房、冷库进行出租,维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