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电力
第三章 电力
1986年以来,农电事业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农业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
走以电养电,自我发展,技术进步的道路。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发展农电网络,开发电力供应
市场,扩大用电范围,提高供电质量,推进了农村电气化建设进程。到2000年 9月末,全县供
电设备主变容量为64 770千伏安,比1985年增长543.3%;用电设备总功率为 119 297千瓦,比
1985年增长854.4%;供电量为12 345千瓦时,比1985年增长296%;行政村、自然屯用电率为100%、
100%,分别比1985年增长232%、256%。县供电部门在1996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同
年被国家原电力部授予“三为”服务达标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