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电力管理

第四节 电力管理



  

  1990年以来,嫩江电业局开展了电力为农业生产、为农民生活、为农村经济服务的“三为”
达标活动,对行业作风进行治理,为农村办电用电排难解忧,提供各种援助,确保人民电业为
服务人民的宗旨得到落实。

  一、体制改革

  1994年以来,进行了 3次体制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1994年下半年,进行了劳动、人事、
工资制度综合配套改革。1996年4月中旬到8月,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内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包括干部、固定工人和合同制工人,原身份不再体现,统称“企业职工”。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使劳动力达到最佳合理配置,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劳动关系,依照合同
进行了规范管理,建立起适应电力事业发展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调动了广大企业职工的工作
积极性,使企业出现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促进了企业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1998年,深化了
“三项制度”改革,实行减人增效。 原有职工277人,省电业局下达定员为393人,按减员20%
的要求,应上岗314人,后减员44人,实际上岗233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使县电业局的人
才流动更加趋于合理化,各项管理制度更加趋向法制化。转变了广大职工的就业观念,增强了
职工的竞争意识,推动了电业局各项工作向前健康地发展。

  2000年,进行了工作机制和领导机制改革,精减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合并科室,办公室
和汽车队合并,生技科和设计室合并,调度科和通讯工区合并,用电科和计算机中心合并,提
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工作程序,增强了主要科室的行政职能。清理多经公司,管理
人员全员解聘,重新竞争上岗,管理人员由原来的19人减少到 9人,取消了中间管理环节。按
线承包,提高经济效益。2000年下半年,首先对城镇供电局进行经营承包,承包的主要指标是:
供电量、线损率、平均售电单价、电费回收率、营业外收入、安全指标。

  嫩江电业局全县乡(镇)电管站体制改革,1999年 3月份开始启动,12月份结束。各乡(镇)
成立了供电所,实行站、所合一办公,一个单位 2个牌子,在农网改造结束后,摘掉乡镇电管
站牌子。 各乡镇供电所所长,在局职工中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通过改革,原村屯电工由390
人减到190人。取消了村屯电工,竞聘了专职电工。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了职责。

  2000年7月份,进一步深化农电改革。 在农村用电上实行营、配合一的管理模式,本着网
架、地域、交通、村屯等因素,全县农村划分为墨尔根、科洛、门鲁河、多宝山等 4个供电局。
墨尔根供电局所辖城郊所、临江所、长福所、前进所、海江所、新胜所。科洛供电局所辖科洛
所、塔溪所、白云所、麦海所。门鲁河供电局所辖门鲁河所、联兴所、霍龙门所、座虎滩所。
多宝山供电局所辖多宝山所、卧都河所、金水所。对供电局局长实行竞聘上岗,从而提高了工
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三为”服务

  嫩江县电业局从1990年起,着重开展了“三为”服务活动。为全县农业、农民、农村经济
振兴做了大量工作,获得了多次殊荣。1993年,被省农电局授予“三为”服务达标先进单位,
1996年被国家原电力部授予“三为”服务达标单位,1998年,荣获国家电力公司级“三为”服
务达标单位。嫩江县电业局还把“三为”服务活动与文明单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1993年,被
黑河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1996年,被黑龙江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嫩江县电业局把电力“三为”服务竞赛活动作为文明单位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竞赛活动
年年有规划,半年自查,年终有总结。经省电力公司检查验收,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
“优质服务” 3个方面21项指标达到了国家电力公司的要求标准。坚持开展了“文明乡站”、
“文明科室”、“文明班组”、“青年文明号”、“安全文明小区”等创建活动。2000年,
“文明科室”达100%,“文明班组”达90.5%,“文明职工”达98.7%。在“三为”服务活动中,
好人好事层出不穷。临江乡新疆村一条街失火,县电业局无偿为受灾户维修线路,及时恢复了
村民用电。积极投入抗洪救灾工作。1998年5月至7月末,嫩江境内连续降雨,江河出槽,洪水
泛滥,给电力设施造成了很大损失,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
死的大无畏精神,突击抢修线路,及时恢复了供电,为抢险救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组织全局
职工两次为灾区捐款27 460元,企业捐款20 000元,支援了灾区重建工作。2000年,本着人民
城市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嫩江县电业局自筹资金47万元,捐款承建了一马路至老
发电厂长270米,宽 12米的白色路面。几年来,城市道路扩建到哪里,电力线路和设施就改造
到哪里。为使县标广场不断扩大,为县政府兴建世纪龙门和修建北联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嫩
江县电业局在建造职工家属综合楼的基础上,动迁江边老城区旧房 60余户,动迁费用200多万
元,其中动迁建造世纪龙门和修建北联路费用达100万元。

  嫩江县电业局深入开展了“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2000年,全局开展了以“领
导在职工中的形象、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职工在用户中的形象、企业在社会中的形象”为内
容的形象工程,对职工进行规范服务培训,提高供电服务水平。还按照省农电局提出的10条规
范,对各科室所站进行了标准化整顿,对窗口单位,购电厅、表室、城镇供电局和各乡镇供电
所实行承诺制和公示制,方便社会,方便用户,使优质服务活动不断向深层次进展,得到了社
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2000年6月3日,组织干部职工,由局领导带领走上街头,开展义务便民
服务活动,在县政府和商贸城设立了两个义务便民服务站,散发宣传单 5 000份,出动义务便
民修理车两台,咨询近百人次,义务为居民修理、更换刀闸等10多次,得到广大群众的赞誉。
同年8月5日,又开展了优质便民服务日活动。领导带队走上街头,在县内繁华地段和海江镇设
立了 3个优质服务活动站。向过往群众宣传安全用电常识,义务为用户修理。县电视台对这次
活动进行了专题采访。在城镇内针对电表上杆后用户看不到电表问题,他们在每个装表箱的电
杆上设电量揭示板,抄表员抄表后即写明本箱用户的姓名、表位号、电表表示数、本月电量,
贴在揭示板上,以便用户随时查对,并在购电证加盖查询电话号,开通自动查询系统,主动接
收用户监督。

  为了把电力“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村经济服务,农民生活服务”具体化,一切从方便农
民出发,各乡镇供电所按月、按日分片统一抄表到农户。做到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
五统一。抄表、微机发行、收费、服务四到户。电量、电费、电价三公开。真正让广大农民用
上了“明白电”。与此同时,加强对职工服务意识教育,鼓励和教育职工多为农民办实事、办
好事。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的电价政策,杜绝乱加价、乱摊派、乱收费的搭车收费行为,有效
维护了电业部门的社会声誉,减轻了农民的用电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