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管理
第三节 企业管理
一、管理体制
1986年,县属各企业的领导体制为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88年,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使厂长负责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随着厂长负责制的完善和发展,
建立了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1987年,开始实行厂长负责制及承包经营责任制,1998
年,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承包出租经营,联营联企。
二、质量管理
1986年,通过企业整顿,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完善了质量管理机构,健全了质量监
测、监督检查机构,增添检测器皿,微机配套系统,从原料人厂到产品销售,形成了严密的质
量管理网络。企业重视质量管理,使水泥、红砖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三、经营管理
企业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经济指标,与各企业签订了经济、安全生产责任状。
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定期组织财务、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及时纠正企业存在的资金使用不
合理,下帐不及时,陈欠清理不好等问题。制定了厂(矿)长工作责任制。
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建材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进一步明确
了行业管理有关内容,制定了《嫩江县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实施细则》,加大了建材行业管理力
度,对本县行政区内粘土砖生产企业、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下发了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增设
检测设备,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