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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东北航空护林中心

第一节 东北航空护林中心



  

  东北航空护林中心是国家林业局派驻东北内蒙古林区执行森林防火协调和航空护林任务的
延伸机构,是国家林业局直属司局级事业单位,驻地在黑龙江省嫩江县城内。东北航空护林中
心、东北森林防火协调中心、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三块牌子一套机构,下设办公室、
航空护林处、森防协调处、科学技术处、信息处、计划财务处、机关服务处、政治部 8个处级
职能部门。东航中心主要负责东北航空护林的检查、指导、协调、服务和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
备工作。东北航空护林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相当规模,形成了较完整的体系,在航空管制、
飞机配备、巡护密度、综合灭火、指挥扑火等现代化防、扑火手段方面有了长足发展。

  一、航空护林机构

  1952年,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委员会民航局、东北人民政府林业部、内蒙古自治区林业
总局共同签订了《关于森林防火使用飞机巡逻报警的协议》,开展航空护林。同年4月1日,护
林飞机由牡丹江基地起飞,在林区上空巡逻飞行,填补丁中国在此之前没有航空护林的空白。
18日,嫩江护林基地的飞机调到,21日开始起飞护林。1953年,呼玛机场修缮工作完成,成为
嫩江总基地巡护大兴安岭林区的加油站。1954年,成立呼玛航空护林分站,承担大兴安岭林区
巡护任务。1955年,成立伊春航空护林站。1957年,上收各航站由林业部统一管理。 1958年1
月 1日,黑龙江省嫩江航空护林站改为“林业部嫩江航空护林总站”,直接领导黑龙江省、吉
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各航空护林站的工作。1959年10月,国务院同意林业部提出在大小兴安岭、
长白山和完达山等林区组建空降扑火大队,加强航空护林。同年12月,林业部决定航空护林工
作由林业部直接领导,从1960年1月1日起,仍在嫩江建立“林业部东北内蒙古地区林业航空总
站”作为部属管理机构,直接领导东北、内蒙古地区的航空护林工作。1962年,经林业部批准,
空降队纳入森林警察序列,隶属于总站和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支队双重领导,以总站为主,人、
财、物三权在总站。1963年 6月,“东北内蒙古地区林业航空总站”更名为“东北航空护林局”,
总编制(包括空降队)为573人。1966年1月,成立森林防火研究所,所址设在嫩江机场,由东北
航空护林局代管。 3月,东北森林植物检疫站由敦化迁至嫩江机场,由东北航空护林局代管。
1968年,林业部将东北航空护林局下放给黑龙江省。1981年 6月,正式成立嫩江航站。1985年,
新建成的塔尔根机场投入使用。1990年,“林业部东北航空护林局”更名为“林业部东北航空
护林中心”(以下简称东航中心)。1993年10月,东航中心所属机降支队经国务院批准,整建制
调往云南省。为了加强重点火险区森林防火工作,1994年11月,林业部批准成立了“东北森林
防火协调中心”,与东航中心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了满足扑救特大森林火灾的需要,国家林
业局在东航中心设立了“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至此,东航中心、东北森林防火协调
中心与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为一套机构三块牌子。

  二、护林防火

  经过多年实践,航空护林有了长足发展。航空巡护利用飞机沿一定的巡护航线在林区上空
飞行,以俯瞰形式视察林区火情,主要有固定翼飞机巡护、直升机载人巡护和直升机升高瞭望
三种方式。防火灭火手段也由最初的人力扑火发展为机降灭火、航化灭火、索降灭火和吊桶灭
火等方式。

  东航中心承担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的重任,1952~1992年,空中侦察处理火场 4 041个,其
中飞机巡逻主动发现的3 034处。从1963年开始采用航空灭火手段以来,对 88个火场实施伞降
扑火,其中单独扑灭39个火场,面积105 716公顷;对828个火场实施直升机机载扑火队员直接
降落火场扑火,共出动兵力57 277人次,扑灭林火总面积1 332 666公顷;对106个火场实施飞
机喷洒化学药剂灭火,共出动兵力955架次。 特别是从1980年开始,由于飞行配置数量和航空
护林基地的陆续增加,巡护密度逐渐加大,巡逻飞行小时成倍增长,巡护主动发现火情率年平
均为 76.3%,航空护林网络的形成和专业扑火队伍的强化,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那种动用千军
万马徒涉茫茫林海,疲于奔命的艰难困境。

    1952~1960年飞机配备与飞行情况
  表3—6



  续表



   1961~1976年飞机配备与飞行情况
表3—7



   1977~1981年飞机配备与飞行情况
表3—8



   1982~1986年飞机配备与飞行情况
表3—9



  续表




   1987~1992年飞机配备与飞行情况
表3—10



  续表



   1993~2000年飞机配备与飞行情况
表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