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报刊发行

第三节 报刊发行





  凡定期出版的报刊,均由邮局负责发行工作。据1992年统计,全国正式登记的报刊种类中,
邮发报刊占57%。

  一、收 订

  每年通过政府部门召开全县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由县委宣传部下达指令性任务,分解
到各县直机关、企业、乡镇场矿,具体由邮政局配合完成收订任务。“七五”期间报刊收订采
用窗口收订,“八五”期间,报刊业务逐年增加,邮政部门在全县设立了48处发行站,方便用
户订阅,进入1994年以后,邮政部门改“窗口”服务为投递员上门服务。较好地方便了用户订
阅,报刊收订数量逐年上升。

  二、发 行

  嫩江县属订销单位,直接受理读者订阅和办理零售报刊业务,向订户投递所订报刊,向省
邮政局或直接与发报刊局要数结算,1994年报刊发行实现了微机自动化。1986年报刊一次性收
订流转额为63万元,2000年达到408万元。

   1986~2000年报刊发行情况表
  表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