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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环境保护

第六章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以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 4项为集中整治和生态建设重
点,治理老污染源214项;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5%;工业
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3.5%;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率为 96.49%;集中供热和小区供热面积达到37
万平方米;建成生态村3 7个;绿色食品基地面积200公顷;自然保护区5处,面积1 407.2平方
公里;环保综合指数达到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