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下序
第六篇 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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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0年,嫩江县金融体制改革,金融事业快速发展,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各国
有专业银行业为主体,农村信用社与城市信用社为补充的金融体系。全县各级金融机构达78个。
其中,县支行7个、办事处6个、营业所5个、储蓄所43个、分理处4个、信用社13个。各金融分
支机构开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代理发行、兑付债券等业务,形成多层次的融资
渠道。同时,不断调整信贷政策,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并积极扶持第三产业和乡镇企业,信贷
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1996年 3月,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分业经营,嫩江县保险机构变成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嫩江
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嫩江县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