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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体制改革

第二节 体制改革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全县农村个体商业网点逐年增多,经营品种也逐步全
面放开,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在这种形势下,由于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机制和管理形式跟不上市
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效益下滑。1990年出现全面亏损,不再是城乡的桥梁、工农业发展的
纽带。在经营连年亏损的情况下,根据上级精神,于1992年将基层供销社的供销部有计划地实
行了个人承包和变卖。1996年秋,县供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
决定》,制定了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方案,在霍龙门、科洛、伊拉哈 3个基层供销合作社进行
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资不低债、扭亏无望的基层供销合作社依法实行了破产、变卖
资产、买断职工劳动关系。1997年,县供销联社把城镇直属企业改组改制作为重点。通过资产
评估界定,分类排队,确定扶持发展的 3户,转变经营机制的5户,资不低债实施破产的8户。
1998年,基层供销社的72个供销部已全部变卖。1999年,县供销联社将 450平方米的办公楼经
法院作价抵债。